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的行为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9 04:00:16 78 人看过

合法,已经批捕的罪名公安局不具有变更罪名的权力,但是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拥有可以变更罪名的权力,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之后,三天之内报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被批准逮捕的人,是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的情况。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检察院向法院移送的证据只是检察院的单方意见,并没有经过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质疑,而没有经过举证质证的证据,是不能作为定罪量刑证据的,而一旦经过质证,其中的问题,或者就会暴露出来。

一、批捕的程序是什么?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应在逮捕证上注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构、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构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构。公安机构到异地执行逮捕时,应携带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其副本、逮捕证、介绍信以及被逮捕人犯罪的主要材料等,被逮捕地的公安机构应当协助执行。

5、公安机构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改监视居住合法吗?
    合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最长时间是多久最长六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
    2023-06-21
    211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能否被改变?
    批捕以后也可以更改罪名,刑事诉讼法当中赋予了司法机关更改罪名的权利,而且在更改罪名的这件事情上,几乎没有规定任何的法定程序。即便现在已经进入到了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都可以直接更改公安机关已经确定了的罪名。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吗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如果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还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后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诉并释放当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只要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就应当在立案后继续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023-07-04
    120人看过
  • 法律规定检察院批捕后可以改吗
    法律规定检察院批捕后能改。如果公安机关在逮捕后,经讯问被逮捕人,发现不应当逮捕的,会释放被逮捕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会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一、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要求变更《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强制措施不当的撤销和变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
    2023-03-11
    127人看过
  • 检察院没有进行批捕法院是否会批捕
    检查院没有批捕法院会批捕,案子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批捕,涉嫌犯罪的也会到法院审判。对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在案件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羁押37天后没放出来是被批捕了吗?如果刑事拘留满37天,检察院认为应该批捕的,就会发放《逮捕证》;如果认为不需要批捕的,会向公安部门送达《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之后,必须立刻放人。至于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就要看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了。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37日;2、如果案件属于转逮捕期限是37日内的案件,也是在37日内,并非一定要等到37日,有时候20日就逮捕了;3、逮捕后,一般要2个月内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具有特定情
    2023-03-03
    318人看过
  • 法院一般会改检察院罪名吗
    并不存在检察院定罪法院是否能改的情形。因为检察院并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只有经过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一、提出公诉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状态(包括故意、过失、动机和目的)、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态等。(3)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事实。查清上述各项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实践中,就具体
    2023-06-22
    160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到法院检察院批捕后多久到法院
    根据案情的办理程度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一、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一)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
    2023-03-29
    157人看过
  • 逮捕是检察院批的吗
    逮捕是检察院批的,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刑事拘留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流程是:1、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2、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3、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刑事拘留指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
    2023-06-22
    394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的罪名和起诉的罪名会不一致
    检察院批捕的罪名和起诉的罪名不一致,是因为经过侦查后查明嫌疑人实际构成的罪名并不是批捕的罪名,此时检察仍可以实际查明的罪名向法院起诉。批捕罪名与起诉罪名不是必须保持一致,要以公安机关侦查后的结果为准。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什么就是什么罪名下逮捕通知书不一定会被判刑。逮捕是由检察院批准,但判刑是由法院决定,检察院送去的被告人法院可判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
    2023-08-12
    193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期限为几天
    检察院逮捕三天是合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监察委移交检察院批捕期限1、检察院决定批捕期限是7天,公安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3、检察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
    2023-08-08
    168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说明罪名就是那个吗?也不一定说明罪名就是那个;负责逮捕的是公安机关,他们同时负责案件的侦查工作;而负责起诉的是检察院,他们负责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案情、证据、罪名之后,向法院起诉。所以,确定罪名的是检察院,当然法院如果觉得起诉罪名不恰当的话,还可以建议检察院变更起诉(就是换个罪名告他们)。二、检察院批捕就是罪名成立了吗1、检察院批捕也不罪名成立了,只有法院判刑后,并且判决生效后,才能说罪名成立了。2、检察院标准逮捕,只能说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批准逮捕了。《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
    2023-04-28
    477人看过
  • 检察院变更批捕罪名提起公诉后法院多长时间开庭
    一、检察院变更批捕罪名提起公诉后法院多长时间开庭?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开庭的时间并无明确规定,开庭前3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二、刑事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情形有哪些?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
    2023-04-20
    197人看过
  • 警察抓捕前要检察院批捕吗?
    警察抓捕前是需要检察院批捕的,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程序工作,批准是检察机关的权限,逮捕一般是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的工作。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如何批准逮捕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二、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如下:(1)决定
    2023-03-09
    411人看过
  • 2024检察院批捕当天执行吗
    一、检察院批捕当天执行吗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办案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除了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如下:1、刑事拘留30天;2、审查逮捕7天;3、侦查期限60天;4、审查起诉45天;因此,从上述内容可知,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到起诉大概要3个月左右,当然案情复杂程序不同,可能需要的时间也不一样,具体问题还是要具体分析才行。三、我国批准逮捕的
    2024-01-12
    195人看过
  • 情节轻微检察院不批捕合法吗?
    情节轻微检察院不批捕是合法的,就是说其犯罪轻微达不到处罚标准,不予刑事处罚。不同类型的刑事案件,最高法院都会有关于审理此类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法释〔2013〕8号第七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三)被害人谅解的;(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第(一)项的法定
    2023-03-20
    69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2022年检察院批捕时候可以更改罪名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2-03
      1、检察院批捕时候可以更改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 2、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 检察院批捕后能否改罪名?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06
      可以变更罪名。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最高人民法院
    •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是否合法,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0
      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的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刑事诉讼法支持了司法机关变更罪名的这种行为,甚至都没有对检察院更改批捕罪名的程序进行约束。这也是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因为对罪名的更改,很有可能会直接影响到法庭审判的方向和量刑时候的参考依据的。
    • 检察院是否可以改变罪名批捕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检察院可以改变罪名批捕,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院的捕诉部门申请逮捕之后,如果是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但是罪名不当的,此时可以直接变更罪名,以新罪名来批准逮捕。
    • 检察院定罪和法院更改罪名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改变起诉的罪名,从而定罪判刑。所以,法院的做法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