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临时售楼处要缴纳房产税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8 23:32:56 359 人看过

【问题】

房地产开发公司临时搭建的售楼处,在售楼结束后需要拆除的,请问,此售楼处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财税地[1987]3号)文件第一条中对房产的解释如下,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者储藏物资的场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换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售楼处不论是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若符合上述房产定义,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但如果其符合财税地字[1986]8号文件规定的免税条件,则可以免缴房产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房产如何缴纳营业税
    问:某房地产公司与一家经纪公司达成一项包销协议,房地产公司负责开具发票。而经纪公司负责销售房产。并收取价差或手续费。合同到期后如果还有未售出的房产,则由经纪公司进行收购。请问经纪公司应该怎样缴纳营业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684号的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2023-06-07
    137人看过
  • 自行开发门面作为售楼部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律师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开发企业利用商品房作售楼部的情况,应自开始使用售楼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作为自用的售楼部,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其售楼部房产原值的70%作为房产税应纳税所得额,再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在房产原值的确认上,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的规定,即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的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房屋原价。
    2023-05-05
    62人看过
  • 高校教学楼应缴纳房产税吗
    一、高校教学楼应缴纳房产税吗1、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2、享受免税的学校用地的具体范围是:全日制大、中、小学校(包括部门、企业办的学校)的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用地。学校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占用的耕地,不予免税。职工夜校、学习班、培训中心、函授学校等不在免税之列。二、房产税缴纳需要的资料1、房子是自己的,业主只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到税务局办理。2、房子是租的,在租房合同上没有特别注明话,跟租户无关,房产税的交纳事宜应有房东本身里完成。3、如果租房合同上关于房产税的特别说明,租户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房东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协议以及付款证明。三、房产税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房产税法
    2023-05-08
    238人看过
  • 公司房产无偿给政府使用要缴纳房产税吗
    公司房产无偿给政府使用是否要缴纳房产税关于对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应否征税问题,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公司房产无偿给政府机关使用的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有偿给政府机关使用的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如何缴纳(一)、房产税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2023-12-09
    120人看过
  • 公司房产税缴纳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房产税:第一,从价计征:税率为1.2%;第二,从租计征:税率为12%和4%。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公司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
    2023-07-05
    92人看过
  • 未出售的开发产品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所以,对开发的商品房,不论房产闲置多少年均不征收房产税。但一旦将开发的产品在售出前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则应当缴纳房产税。你公司将开发的产品装修成样板房、售楼部使用的行为,其本身就是对房产的一种“使用”,是房产开发商行使了待售商品房的使用权,因此,无论是否结转固定资产,均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在房产原值的确定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2023-05-05
    218人看过
  • 公司销售办公楼如何缴纳税费
    出售办公楼缴纳的税费:1、公司出售办公楼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你公司转让办公楼取得的收益,应并入你公司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25%。2、根据税法的规定:房屋建筑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对象,不征收增值税。自建自用建筑物,不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不征收营业税。建造建筑物并非自用的,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征收营业税,税率3%。销售不动产的,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征收营业税,税率5%。3、据相关资料,现行税法对出售办公楼没有税收优惠规定,而且目前已将商铺、写字楼出租纳入日常的规范管理中,所以没有把非住宅纳入综合征收率范围内。此类房屋出租应缴税款的计算比较复杂,共涉及到6个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出售办公楼时还要注意自己所租赁的办公楼是否合法产权名称是否正确,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所处的公司可以
    2023-03-26
    124人看过
  • 临时使用自建商品房也需缴纳房产税
    南京地税稽查人员在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开发公司使用的办公房就位于其开发的小区内。经了解,该办公房是其尚未销售的一套别墅,面积267平方米,会计核算价格为6630元/平方米,房屋未办理产权手续,在售楼处该别墅标注为:待销售。公司财务人员解释,因别墅尚未销售出去,公司临时用作办公,目前已使用一年。稽查人员检查公司申报记录未发现申报缴纳房产税的纪录。税务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征房产税。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自用房产按照房产原值的70%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再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因此,该房地产公司将待售别墅临时用于办公,应依法缴纳房产税。税务稽查人员针对企业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
    2023-06-10
    385人看过
  • 销售公司购入房产待售应缴契税吗
    【问题】某房地产销售企业从另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房产后用于对外销售,购入房产的土地面积为10万平方米。该批房产在2个月后实现销售。请问房地产销售公司在占有(持有)该批商品房期间是否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销售时,是否需要缴纳契税?【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依据上述规定,房地产销售公司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商品房销售期间,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
    2023-12-03
    107人看过
  • 回迁楼购买多套需缴纳房产税吗?
    拆迁房要过了规定的年限,才可以入市进行交易(有的地方三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五年内不得交易,有的地方是在五年内干脆暂不给办理房产证)。2、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回迁楼可以买卖吗回迁房即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其中有较大的风险考虑,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不能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二、在房价上涨时,出卖人违约主张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风险极大,易发生法律纠纷,如果所购回迁房
    2023-07-16
    240人看过
  • 公司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收特点
    一、公司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公司房产税计算缴纳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二、房产税的税收特点房产税的税收特点如下: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三、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
    2023-06-06
    337人看过
  • 出售二手房是否要缴纳遗产税
    1、买卖二手房不需要缴纳遗产税。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但买卖二手房要缴纳契税。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土地、房屋权属时,承担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是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转让,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三)房屋买卖;(四)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前款第二次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买二手房时,如果准备贷款买房,一定要注意房龄,因为贷款期限会受到房龄的限制。然而,一些卖家隐瞒了房子的真实年龄,以避免房子太旧而无法出售。如果差价太大,买方将蒙受损失并要求赔偿。其实,在购买二手房时,房龄会与以下问题
    2023-05-08
    336人看过
  • 公司房产出售给个人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多少?
    产权归属不同,所缴纳的税费也会有所区别。卖方需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水利基金、印花税;买方需交纳契税、印花税。需缴纳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包括教育费附加等)、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房产继承再卖的税费标准是多少继承的房产如果再次出售,与二手房产交易过户税费相同,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等。1、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该笔费用与房屋评估价有一定的联系,一般来说,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2、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3、个人所得税:全额缴纳20%个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
    2023-07-13
    85人看过
  • 租赁的售楼部要交房产税吗
    一、什么是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7.49亿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价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镇住房共247.2亿平方米,全国住房总价值156.3万亿元,按1%税率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收入共计1.6万亿元。考虑一定比率免征,实征房产税收入还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趋势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将减少到1.5万亿元左右,相当于可征收房产税
    2023-05-08
    1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临时售楼处关于房产税的缴纳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5-01-08
      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 售楼处所理解的不符合财税地字[1986]8号中免征房产税的临时性房屋,应按规定缴
    • 售楼处的房产税如何缴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9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 所述临时售楼处,我们理解不符合财税地字8号中免征房产税的临时性房屋,应按规定缴
    • 房产税的缴纳方式:临时售楼处应如何操作?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02
      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 售楼处所理解的不符合财税地字[1986]8号中免征房产税的临时性房屋,应按规定缴
    • 临时售楼部该如何交纳房产税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13
      临时建造的售楼部需要缴纳房产税。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销售房屋而建造的临时设施售楼部、样板间等营销设施不属于财税地[1986]8号文件第二十一条免征的列举范围,因此,开发企业建造的营销临时设施应当自建造完毕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
    • 房产税的缴纳方式:临时售楼处涉及的法律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5-01-05
      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法规征收房产税。 售楼处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税地字[1986]8号,我们理解不符合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