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主要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5 17:41:03 406 人看过

一、医疗机构主要的免责情形有哪些

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主要有:

1.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患者人身权益受损的;

2.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4.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机构纠纷该找什么部门

医疗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是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

三、医疗机构纠纷责任认定

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显然,通过责任程度的判定,分清疾病参与度和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为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处理或法院判决提供了处理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不违法不承担责任,有多大责任承担多大责任份额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n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n(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n(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n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责任免责事由主要有哪些
    一、何为医疗事故免责事由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就是指在哪些情况下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单位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情形。医疗事故的免责事由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只有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免责。二、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一)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二)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三)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四)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五)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2023-04-12
    367人看过
  •  请列出医疗事故免责的情形是哪些?
    医疗机构不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况包括:在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且患者或其家属不配合;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限制,医疗机构在诊疗中遭遇了难以处理的情况;患者或其家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1.患者或其家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时,医疗机构不承担事故责任。2.在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的诊疗义务,因此医疗机构不承担事故责任。3.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限制,医疗机构在诊疗中遭遇了难以处理的情况,因此不承担事故责任。4.患者或其家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且医疗机构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因此医疗机构不承担事故责任。5.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且患者或其家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
    2023-09-13
    404人看过
  • 哪些情况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免除
    一、哪些情况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的特点有哪些(一)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的主体,限于医方,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可见,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主体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称为医疗损害责任的合法主体。而医务人员,是
    2023-05-06
    394人看过
  • 司机需要负主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在最近,有这样的一则新闻:有一个司机在开车门的时候,不小心将一个小孩撞到在地,从而演变成为了一场严重的交通事故。难道就是开车门这样的一个小动作,也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吗?其实,有关于开车门的交通事故已经不只有这一件了,开车门虽然是一个小动作,但是如果刚好有人在此经过的话,那么这个动作也会给经过的人造成危害。因此大家在平时开车门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点。除了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要负主要责任,还有哪些行为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呢?1、违规停车,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2、司机未尽提醒义务负主要责任。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
    2023-04-23
    381人看过
  • 医疗机构的免责事项涉及哪些内容?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民法典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法律规定有哪些医疗机构免责的情形:(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
    2023-07-03
    339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的免责情形是:(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在什么情况下患者是可以主张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
    2024-01-05
    483人看过
  • 医院医生误诊免责有哪些情形
    医院医生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一、病退鉴定出错是医疗事故吗当医生诊断错误的时候,需要进行医学鉴定,才可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而具体而言,还要综合医生的诊断方法和常规情况等多要素,只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因此对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认定,应该根据上述的情况来进行详细的判断和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2023-03-14
    88人看过
  • 哪些情形的医疗机构申请不予通过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医疗事故医生赔偿责任是什么医疗事故医生赔偿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依法承担下列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各项赔偿项目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对号入座。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
    2023-03-14
    10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免责
    在临床医疗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可能被视为医疗机构可以免于承担责任的权益类型:第一种是由于无法预测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意外状况;其次是如果患者未能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现行诊疗规范的有效治疗过程,那么医疗机构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免责;再者,当医务工作者在处理诸如抢救濒临死亡的患者或者应对紧急情况等紧急医疗事件时,已经竭尽全力履行了合理范围内的诊疗职责,则同样具备免除其相关医疗责任的条件;最后,如果患者所患疾病超出当时已掌握的医学技术及诊断能力,医疗机构亦有权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宣布暂时无法给予有效救治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免责权。《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
    2024-07-26
    248人看过
  • 医疗机构诈骗罪的主体有哪些
    医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未发生的人体损害事实或隐瞒人体损害的真实原因,骗取财务的行为。医疗诈骗构成诈骗罪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并希望他人信以为真,上当受骗。目前学界对医疗欺诈尚未达成统一概念,从语义角度来看医疗欺诈是医疗服务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使得患者的人身及财产权利遭到侵犯。医疗行为根据其主体的范围来看,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应用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从事的为特定的自然人进行健康价值创造的各种行为,其实施主体一般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广义的医疗行为则作为整体性的工作,除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外,还包括医疗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的与前者有关的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活动
    2023-04-01
    490人看过
  • 哪些情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一、哪些情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以下情形,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二、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构成医疗侵权责任,还要求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主观上存在过错。否则,即使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也不承担侵权责任。医疗过程中的主观过错表现为行为人在医疗行为中的过失,这种过失包括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而没有预见,也包括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这两种心理状态。当然,故意也是一种过错形式,因医务人员故意侵害患者
    2023-04-16
    460人看过
  •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况有哪些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医疗单位可以免责的情形有:1、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如果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完全由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所引起,则应免除医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病人及其家属不配合治疗只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之一,医务人员也有医疗过失的,则应依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当事人分担赔偿责任。2、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中,由于一种疾病而引发的另一种或另几种疾病。一般情况下考虑到并采取相应措施,但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才可以免责。对于可以预料的、可以避免的并发症,如果医务人员未预料到,没有避免,主观上有过失,则并发症就不是免责的事由。3、医疗意外。医疗意外的主要特征: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没有过失,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事医务售货员难以防范的。对于医疗意外引起的医疗损害后果应免除责任赔偿。医疗意外常表现为: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手术,手术后发生粘连等影响生理功能;在
    2023-02-06
    221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的情形
    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一、医疗损害赔偿举证责任1、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患者一方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并发生医疗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提交病历及相关资料说明相应的诊疗过程。交费单、挂号单等诊疗凭证及病历、出院证明等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医疗关系存在。2、对于医疗产品损害以外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患者一方认为医疗机构有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的义务,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3、发生医疗损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
    2023-02-21
    294人看过
  • 侵权责任方式主要有哪些,及其免责情形
    一、侵权责任方式主要有哪些侵权责任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3.消除危险。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二、侵权责任的免责情形侵权责任的免责情形如下: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正当防卫行为。3.紧急避险行为。4.受害人同意的行为。5.不可抗力。6.受害人的过错。7.第三人的过错,即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造成原告的损害具有过错。三、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
    2023-05-03
    2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哪些情形下属于医疗机构免责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2-24
      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主要有: 1、不可抗力; 2、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4.、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 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究竟哪些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免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3
      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免责?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需要向患者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但是和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也是可以免除的。由于医疗活动和医疗事故的特殊性,医疗事故责任的免除事由与一般的侵权责任免除事由并不相同。那么,医疗机构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呢?请看下文
    • 医患纠纷中医疗机构免责的三种情形有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1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医疗机构哪些事由免责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3
      首先,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该规定常见于患者在院期间自杀等情况的抗辩事由,此时要判断患者自杀前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充分的安全防范义务,来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其次,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方拟采取的诊疗措施或建议不符合诊疗规范的要求,甚至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就无须
    • 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免责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7-23
      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主要有: 1、不可抗力; 2、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4.、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