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合同效为属于待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7 07:39:08 476 人看过

一、哪些是合同效为属于待定

合同效力属于待定,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情形。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可以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哪些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或第三人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不履行合同属于哪些行为

不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多种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n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2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属于合同约定的无效条款
    以下合同约定是无效的:1、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约定无效,例如,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的约定;2、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的约定无效;3、其他无效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2024-05-05
    122人看过
  • 合同欺诈的行为属于哪些?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一方或者第三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2、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3、致使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4、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一、多人被骗可不可以联合报案多人被骗可以联合报案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在具体状况下,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2、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主观要件,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不成立诈骗罪,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有些犯罪活动,隐瞒真相,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4、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二、欺骗合作伙伴属于诈骗吗不一定,要满足相应的构成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
    2023-03-13
    176人看过
  •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情形的包括什么
    一、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情形的包括什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情形的包括以下几点: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二、效力待定合同该如何撤销效力待定合同撤销方式是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撤销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2023-04-27
    321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效力待定合同有哪几种?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是有效的:1、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2、纯获利益的合同,如赠与合同;3、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二、无权代理的行为人代订合同的效力待定。无权代理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1、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2、无权代理人代订合同行为
    2023-06-01
    255人看过
  • 什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具备下列情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1、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尚处于追认法定期限内的;2、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其行为能力而订立的合同,尚处于追认法定期限内的;3、其他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4-05-02
    145人看过
  • 哪些可以定“效力待定合同”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2、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3、显示公平的合同;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一、撤销权分类和撤销权的种类有哪些?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二、欺诈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
    2023-02-23
    272人看过
  • 哪些叫做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确定其效力的合同。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又称为效力未定合同,一般需要进行追认。一、爸爸跟政府签的合同女儿有权解除吗爸爸跟政府签的合同女儿是否有权解除,要看是否有证据证明未经本人同意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不追认则无效。擅自处分或者超越代理权限处分的,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需经你方批准后生效。但是根据目前的描述,无法确定是否得到父亲的授权,也无法让第三人出示她有权代表其签署合同的证据。从表面上看,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二、无权代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效力待定的,它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方可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效力,其后果由代理人自身承担;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
    2023-03-11
    373人看过
  • 怎样签合同——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要程序和凭据,也是日后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重要依据。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
    2023-06-10
    20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合同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情形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独自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并非纯获利益的合同;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主体资格不符是否合同无效主体资格不符合同可能无效,可能效力待定。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二、协议没有公章还有效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所以仅从没有盖章来判断协议是否有效,过于片面。理由如下:一、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二、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
    2023-03-29
    236人看过
  • 合同无效属于什么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同无效属于什么行为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属于什么行为,只规定了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
    2023-05-20
    355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
    一、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2023-04-12
    132人看过
  • 哪些属于有效的合同形式
    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哪些属于有效的合同形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
    2022-07-15
    398人看过
  • 合同有哪些属于生效要件
    不属于合同生效的要件不能一一列举,只能从合同生效的要件之外排除。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的要件是:一、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第二,合同当事人的意思是真实的。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第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此外,违反上述三个条件的,合同不生效。仓储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者盖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即可。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依《民法典》第九百零九条的规定,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共
    2023-08-18
    18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合同效力会处于待定状态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几种常见情形,大致可归类如下:首先,涉及到无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仅能签署一些与他们实际年龄相符,且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额合约以外;至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则需由他们的法定代表人代理签立。其次,限制行为能力人缔造的合同。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部分与他们的年龄、智力水平和健康状况相适宜的民事行为,而其余所有的民事活动都需要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者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许可之后方可进行。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经明确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缔结的合同确认为效力待定合同。最后,就是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立的合同。所谓无权代理,主要指缺乏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这种现象有四种构成情况:第一,完全没有代理权;第二,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第三,超出了代理权范围的代理;第四,代理权依法消亡以后的代理。再者,是无所有权人私自处分他
    2024-08-12
    3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1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又称效力未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 哪些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哪些属于无效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9
      1、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合同; 2、违背诚实信用、显失公平的合同;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在遭受胁迫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 4、未经授权,以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5、签定后又协商终止的合同; 6、被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合同; 7、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 8、与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 9、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10、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合同。 1 1、损害公共利益
    • 效力待定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合同,怎么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8
      效力待定合同不一定是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法律拘束力。 3、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 效力待定合同属于合同法范畴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7
      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在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
    • 虐待父母属于犯罪吗?属于合法的哪些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虐待罪没有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只有被害人向法院自诉,法院才处理;引起重伤、死亡的,则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