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复核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6:50:24 385 人看过

是的,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例外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

死刑复核程序不是普通程序,而是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特别程序,是对死刑判决实施监督的一种特殊程序。笔者注意到,今年最高法院一改历年报告全国法院工作的贯例,仅报告最高法院自身的工作。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其公布的数字是:审结死刑复核案件和刑事再审案件300件,同比上升16.28%,其中维持原判182件,改判94件,指令下级法院再审24件。由于条件所限,笔者未能收集到仅涉及死刑复核案件的确切数据,但从上述数据分析,死刑案件审理的质量不容乐观,死刑复核程序实在是有着其重要价值的特殊程序,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的重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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