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买卖中,买受人在试用期内付款是否等同于购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22:49:01 336 人看过

如果试购的购买者在试用期内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法律规定,这将被视作正式购买商品。

反之,如果试购的购买者在试用期内仅支付了部分购买价款,即使已经完成了诸如出售或租借该货物,以及创设担保物权等行为,也应被理解为其已实质性地认可并自愿购买本产品

此外,若试用期结束后,消费者既未购买货物,亦未能妥善归还,那么这也应当被理解为其已经认可购买并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卖方有权向消费者需求支付标的物价款。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是什么?为什么?
    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是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而不受其他条件限制。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特殊买卖,即只有买受人经过在试用期间内的试用并作出承认购买标的物的意思表示后,买卖才能成立,买受人才开始履行自己支付价款的义务。如买受人在试用期间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不承认购买标的物,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请求支付价款,原先订立的合同要随之解除。买受人承认购买标的物与否完全在于自己的意志,他没有义务解释不承认购买标的物的原因。试用买卖也是一种附期限的买卖,即买受人承认或不承认购买标的物的意思表示应在试用期间内作出,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买卖都宣告成立,买受人不得拒绝接收标的物,并应按约支付价款。
    2023-06-09
    334人看过
  • 试用买卖中买方什么行为视为同意购买
    一、试用买卖中买方什么行为视为同意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试用期届满,买方既不购买又不退还标的物,则视为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其支付标的物价款。《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二、买卖合同中卖方违反合同买方怎么处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履行义务,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只有在此种不符合同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发出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如果货物不符合同,买方可以要求卖方
    2024-01-28
    230人看过
  • 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人需要交使用费吗
    试用买卖是指约定买受人先行试用标的物,然后在一定期间内再决定是否购买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因此,试用买卖合同中,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就不需要支付使用费。《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使用费的负担】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2024-04-20
    233人看过
  •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有多长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当事人认可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2023-05-01
    131人看过
  • 买卖合同试用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效力】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使用费的负担】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第六百四十条【试用期间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承担】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六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保留】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
    2023-02-19
    264人看过
  • 试用期内买受人能否将标的物出租
    在采用试用期制度的货物买卖交易中,购受方有权在试用期内将所选购的商品用于租赁业务。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在试用期间内,试用买卖的购受方既可选择购买其挑选的货物,亦可不予以购买。然而,若在试用期限内,购受方已支付部分价款或对货物进行出售、租赁、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形式的行为处理,皆应被视为对购买意愿的明确表达。因此,试用买卖的购受方拥有在试用期内将所选物品租赁出去,并将此项租赁业务视作对此货物所有权的有意收购的法定权力。《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2024-08-14
    247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是否需要支付使用费啊?
    视情况而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购买标的物或拒绝购买。与此同时,试用买卖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卖方无权要求买方支付。所以,约定支付使用费就可以支付,没有约定就不能支付。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义务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的义务是: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因此出卖人负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归买受人的义务。为保证出卖人能够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出卖人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2023-08-18
    91人看过
  • 试用买卖中,商品在试用期毁损的风险谁负担
    试用买卖中,商品在试用期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我国法律规定,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试用买卖中,商品在试用期内毁损的风险,由出卖人即商家承担。《民法典》第六百四十条【试用期间标的物灭失风险的承担】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024-05-06
    277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简易交付,哪些合同属于试用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如何简易交付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或“在手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现在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1、在简易交付中,要注意两点:1)是受让人须于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先让占有该动产,但受让人基于何种原因占用该动产,审判实践中无需考虑;2)是当事人之间不仅要有物权让与的合意,而且该合意生效之时,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在审判实践中,还要注意按照法律有关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审查当事人之间的质权设立或动产所有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并据此判断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效力。2、简易交付的交付时间在简易交付的情况下,即标的物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如此规定的目的在于方便买卖双方的交易,节省交易时间和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简易交付中的标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标的物为一般动产的情况
    2023-02-21
    323人看过
  •  商品试用购买是否需要先购买商品?
    买卖的买受人不必在试用期内购买试用商品。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拒绝购买试用商品。但如果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支付部分价款或出售、出租、设立担保物权,或者试用期满未表示是否购买的,视为同意购买。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即改写下面的内容,保持意义不变。题目中提到了“买卖的买受人不必购买试用商品”,因此我们需要将“不必购买”改为“不必在试用期内购买”。同时,题目中还提到了“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拒绝购买试用商品”,因此我们需要将“拒绝购买”改为“拒绝在试用期内购买”。最终,我们得出的改写内容为:“买卖的买受人不必在试用期内购买试用商品。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可以在试用期内拒绝购买试用商品。”但如果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支付部分价款或出售、出租、设立担保物权;或者试用期满未表示是否购买的,视为同意购买。商品试用购买需要注意的事项商品试用购买是一种常见的购物方式,消费者在购买前可以先试用商品,
    2024-05-30
    421人看过
  • 民法典试用买卖合同视为同意购买吗?
    一、《民法典》试用买卖合同视为同意购买吗?《民法典》试作买卖合同是不能视为同意购买的。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第六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二、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
    2023-06-19
    316人看过
  • 怎么确认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
    试用期间是一个时间段,其长短对当事人的利益很重要。在试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决定。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后,应当向买受人发出通知,如果买受人不欲购买又来不及退回的,应在出卖人确定的时间内发出拒绝购买的通知。一、试用买卖合同有什么效力试用买卖合同成立后有以下效力:1、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方试用;2、买方接受并妥善使用标的物,并应该在试用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的决定;3、同意购买的,则应支付相应价款,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试用买卖转变为普通买卖;4、不同意购买的,应将标的物退回,一般不需要说明不买的理由。如果买方在试用期间届满后对是否购买试用物没有作出明确表示的,则应推定其同意购买,卖方有权请求买方支付价款。二、试用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生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2023-03-02
    416人看过
  •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限如何确定
    试用买卖合同,属于特种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于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验或者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试用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可以进行补充协议,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补充协议确定的试用期限。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限。试用买卖合同在试用期限内,买受人应当作出对试用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否认可的意思表示。买受人对标的物购买与否享有选择权,他人不得干涉这一权利。律师补充: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试用期标的物使用费有约定按约定。如约定缴纳使用费,应当缴纳;约定不缴纳,就无需缴纳。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
    2023-05-06
    68人看过
  • 试用合同买受人是否有权益分配
    试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权利是:1、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2、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意愿,而不受其他条件限制。一、什么属于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义务呢买卖合同买受人的义务主要有: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1)权利瑕疵担保义务。(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二、试用买卖合同中用人单位的合同权利义务主要有哪些试用买卖合同双方负担的权利义务有:1
    2023-02-12
    9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试用期内买卖买卖合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3
      对于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签订试用买卖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第六百三十八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
    • 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在购买商品时是否需要支付商品的全部价款?
      新疆在线咨询 2025-01-10
      在试用期间,买方有权购买标的物,也可以选择拒绝购买。如果买方在试用期间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就视为买方同意购买。如果在试用期届满后,买方既不购买标的物也不退还标的物,卖方就有权请求买方支付标的物价款。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
    • 怎样解释试用买卖在试用买卖合同中,除了买受人明确表示购买外,在什么情形下还可以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4
      本问题主要涉及试用买卖的界定及推定同意购买的认定。所谓试用买卖,又称试验买卖、实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实际占有使用,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自由决定是否购买的合同。须注意的是,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或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则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或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退还标的物的情形,不属于试用买卖。试
    • 什么是试用买卖?试用买卖的试用期有多长?试用产品后,可以不购买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试用买卖的当事人认可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
    • 试用合同中的买受人能否明确表示购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4
      本问题主要涉及试用买卖的界定及推定同意购买的认定。所谓试用买卖,又称试验买卖、实验买卖,是指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实际占有使用,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自由决定是否购买的合同。须注意的是,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或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则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或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退还标的物的情形,不属于试用买卖。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