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被告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6 19:38:10 163 人看过

一、在原告所在地起诉被告有效吗

若原告选择在其所在地区向被告提起诉讼,需要符合以下四种特定情况才能视为合法有效:

1.对于那些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员提起涉及身份关系方面的诉讼;

2.针对下落不明或已宣告失踪之人提出的与身份关系相关的诉讼请求;

3.对于受到强制性教育措施限制的这类人群提起的诉讼;以及,

4.对正处于监禁中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特别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打官司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在我国现行民法规定之中,民事诉讼程序允许原告诉讼过程中不必亲自出庭参与。

请律师与否完全取决于个人选择和意愿,并未受到任何来自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限制。

即便是已经聘请了律师的情况下,当事人亦有权委托律师全权代为处理案件而无需亲身出席法庭。

如若未安排律师协助,那么当事人便不可推卸出庭应诉之责任。

唯一的特殊例外在于离婚案件,在此类案件当中,无论是是否安排了律师,双方当事人均需亲自出席庭审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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