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否属于合同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9:13:29 436 人看过

借条是属于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夫妻间惩罚性“借条”是否属于有效债务

夫妻间惩罚性借条不属于有效债务,债的发生依据必须是真实的,借条属于借款合同,是由借贷双方自愿协商议定的,贷款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借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以同等数量和同一种类的货币归还,并按约定给付利息或不给付的一种协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0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范围
    法律综合知识
    一、遗赠是否属于遗嘱范围在探讨遗赠是否属于遗嘱范围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遗嘱的基本概念。1.遗嘱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这是立遗嘱人生前依照其财产所有权,对其财产按自己的心愿用遗嘱形式安排其死后由谁继承、以及继承多少的体现,行使的是所有权的处分权能。2.遗赠作为另一种形式,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从这个定义来看,遗赠和遗嘱在采用遗嘱方式处分遗产这点上是相同的,但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二、遗赠与遗嘱继承人在进一步比较遗赠与遗嘱时,我们可以发现它们在继承人身份和权利方面存在明显区别。1.遗嘱的接受对象,即遗嘱继承人,是基于与被继承人的民法典律关系直接继承遗产的。这些继承
    2024-07-23
    409人看过
  • 利息是否属于追偿范围
    属于追偿范围。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无论是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内部法律关系来看还是从保证人行使代位权一般原理来看,利息均属于追偿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起算点笔者认为应当自清偿之日起算,利息既然是一种损失应该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即清偿之日起算,计算标准参照法定利率。追偿是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人以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行为。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有的既有承运人的责任,但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了信守保险合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可首先由保险人赔付,然后,被保险人获得赔款后把有关证明和权利移交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向承运人索赔,追回赔款。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
    2023-04-17
    19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债权转让的标的是属于权利,是指实现债权的相关权利,并不是具体的财物,债权的实现是具有一定期待性的,并不一定能实现债权,在债务人无力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不一定能追回债权,所以债权转让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债权转让合同能撤销吗债权转让合同不可以随意撤销,但如果受让人同意撤销的是可以撤销的。如果没有经过受让人同意的,债权转让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债权转让要注意限制条件,存在下列情况的债权不能进行转让:(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
    2023-07-01
    493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是否处于专属管辖范围内?
    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不由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只有不动产纠纷、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以及因继承遗产发生的纠纷,这些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比如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不属于专属管辖吗不是所有房屋买卖纠纷只能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
    2023-07-02
    313人看过
  • 农民工未签合同且无借条,是否属于劳务工范畴?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只有欠工资的事实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工资。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包工头一、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包工头1、没有签合同不算包工头。包工方具备资质时,聘请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的,但并不影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包工方不具备资质时,与聘请的工人只是雇佣关系,不签合同并不违法,且即使签合同也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
    2023-07-18
    101人看过
  • 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范围吗
    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案件.如果数额较大有诈骗嫌疑的属于诈骗罪,诈骗罪就是刑事案件了。一、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有哪些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诈骗罪不仅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也适用于合同履行阶段。而合同欺诈仅适用于订立合同阶段。2、主观故意有所不同。诈骗罪在主观上必须以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资格订立合同、无履行合同能力等而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诱骗对方当事人与之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以达到骗取、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在一般的合同欺诈中,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法许多情况下并不是以骗取、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为目的。与一般合同欺诈相比,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大。3、客观后果不同。合同诈骗罪必须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但骗取的财物未到达数额较大的程度,则不以合同诈骗罪论处,而以
    2023-03-10
    117人看过
  • 要约邀请属于合同范围吗
    要约邀请一般不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可以拘束邀请人,构成先合同义务。但一般只有在他人发出要约,并经承诺后,才组成合同。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如下: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指希望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的意思,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邀请人撤回邀请。只要不给善意的对方造成信任利益损失,邀请人不承担法律责任。二、拍卖公告是属于要约还是属于要约邀请呢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邀请自己订立合同的表示。因此,拍卖公告属于要约
    2023-03-15
    317人看过
  • 亲姐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范围
    姐妹关系并不构成直系亲属,而应归属于旁系血亲领域。根据相关法律定义,所谓直系亲属即为与本人存在直接血缘关系或者婚姻关系的人士群体,这其中既包含了直系血亲又包括了直系姻亲两种类型。财产权上讲,直系血亲则更为具体地囊括了长辈的祖父母、父母以及共同生活的配偶;此外,还涵盖了亲生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孙子/孙女儿等晚辈亲属;至于直系姻亲部分,则主要指代儿子的配偶(媳妇)与其公公婆婆之间的关系,亦或是女儿的配偶(女婿)与其岳父岳母之间的联系。《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2024-08-11
    201人看过
  • 属于合同范围内的要约么
    要约邀请不属于合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等。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一、招标时简称公告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招标公告有合同效力,按照要约邀请进行处理。我国法律生效前,现行我国法律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二、《民法典》对于合同订立的有关规定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
    2023-06-24
    107人看过
  • 民间借贷借钱属于合法的利率范围是多少
    民间借贷借钱利息月利率2%,即年利率24%是合法的。一、高息贷款受法律保护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法律保护的区间为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如果在24%至36%的年利率部分,借款人实际支付给出借人的,出借人可以不返还。但是,超过36%的年利率部分为无效约定,借款人不但可以不支付给出借人,如果履行了支付义务,还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二、捷信公司利息很高真的合法吗答: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贷款的利息在年利率24%以内,人民法院
    2023-03-28
    483人看过
  • 年终奖是否属于工资范围
    年终奖是属于工资收入。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津贴和补贴;奖金;加班加点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拖欠年终奖属于拖欠工资吗需要有明确的年终奖发放金额以及时间的证据。如果合同(或者协议,这些之类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白纸黑字文字材料资料)里面有具体规定应该拿奖金,这样的话,这些奖金就属于工资范围之内,拖欠奖金也就属于拖欠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3-07-27
    248人看过
  • 假号牌是否属于拘留范围
    一般情况下都会拘留,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具体拘留天数,根据案件情况而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罚款。处罚标准是:1、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
    2023-07-17
    480人看过
  • 绿化带是否属于征地范围
    征地范围由征地计划确定,因此绿化带是否属于征地范围由发布的征地计划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一)永久性基本农田;(二)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外的35公顷以上耕地;(三)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得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省人民政府批准转用的,自治区、直辖市在征地审批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需要单独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超越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2023-05-08
    442人看过
  • 公房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是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的,而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
    2023-02-23
    81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施工合同争议是否属于合同的管辖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这一法律规定约定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
    • 网络借贷属于合法的借贷合同范围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8
      1、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 2、网络借贷只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
    • 网贷属于民间借贷合同范围内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8
      1、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 2、网络借贷只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义务。《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
    • 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03
      属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其中包括借款合同: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 夫妻共同投资收益是否属于合法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30
      个人投资收入是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个人财产的水果和自然增值归一方所有;双方有财产协议的,按协议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