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费谁支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4 06:45:52 350 人看过

一、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费谁支付?

1、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费最终由被诉方来支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二、欠钱不还可以异地起诉吗?

1、欠钱不还不一定可以异地起诉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没有借条的情形下,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证据: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这种其实是比较好找的,因为在两个人关系没有恶化之前,双方一开始可能就还钱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讨论过,因此没有借条没关系,所以这种录音一定要及时收集起来。

(2)通过收集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这种也相当于之前的电话录音,对于证明借贷关系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会作为认定有借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上了法庭的话还会对短信内容进行质证。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银行提款或者转账的凭证,能够说明之间有金钱交易,而且,这种凭证一般也是比较好调取的,若是在转账时不记得保存了,到银行那也可以查询。所以,遇到没有写借条的情况下,千万不用着急,慢慢搜索能够作为证据的东西是很关键的。

(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

三、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法院怎么判?

1、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法院可能会判处借款人还款、也有可能不会。

借款后不偿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不影响法院判决,债权人提供证据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法院会判决债权胜诉。

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债权人可以在2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强制执行后,借款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再申请执行。

2、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分为3种:

(1)暂时无力偿还:对于暂时无力偿还的,可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有能力却不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永久无力偿还的。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借款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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