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何时解除社区矫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5 06:08:23 231 人看过

一、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何时解除社区矫正

暂予监外执行并未明文列出严格的时限限制。

然而,一旦遇到法定的收监情况,依据相应程序,社区矫治部门有权向主管单位提出这一需求;而对于刑期已届满的罪犯,同样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在此期间,犯人在监外执行期间的时间需被计入刑期中。当导致监外执行的原因(例如病情好转或哺乳期结束)消失之后,若刑期尚未结束,罪犯则仍然应回到狱中继续服役;若是刑期已满,则应该及时释放罪犯。对于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应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由以下特定的机关负责裁定或批准:

首先是在审判阶段之前,罪犯被移送到执行机关之前,由法院做出决定。对于被判定犯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可以采用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包含的重症顽疾,必须依靠外部治疗才能够恢复健康;

(2)孕妇或是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

(3)由于无法自理生活中的许多方面,需要他人协助的罪犯。

至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若满足上述第二项条件,也可以采取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如果社区矫治机构认为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应当被强制收监,他们应提交收监执行建议书,经过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然后再上报给负责决定者或批准者。负责决定或批准的单位会对建议书进行严格审阅,做出收监执行决定后,他们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到罪犯住所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与原关押的监狱、看守所等相关机构,同时还要抄送给当地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原判决的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暂予监外执行引产后多久收监

若在罪犯监外执行期间出现流产现象,须待患者完全恢复健康后再行收押。具体而言,需参照实际情形来作出合理判断。依照现行法律,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患有严重疾病且需施行保外就医的,可暂时允许他们保外执行;但当监外执行的原因为或之后,刑期尚未结束时,应将此类罪犯再度进行收监;若刑期已届满,便应立即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收监何时解除社区矫正”,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是哪里?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是哪里?监外执行的执行地点是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
    2024-01-27
    389人看过
  • 社区矫正解除的情形包含
    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其解除的情形或者说理由是不同的。对于管制、缓刑的人员,解除社区矫正是由于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对于假释人员,假释考验期满则解除社区矫正。需要注意的是,社区矫正的终止和解除是不同的。如果社区矫正对象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被决定收监执行,或者社区矫正对象死亡的,社区矫正终止。《社区矫正法》第四十四条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或者被赦免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2024-04-16
    165人看过
  • 社区矫正监管
    社区矫正是指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和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缓刑社区矫正的流程具体是什么缓刑社区矫正的流程如下:1、服刑人员先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司法局进行报到;2、县级司法局及时为社区服刑人员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同时告知3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有: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
    2023-07-11
    415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减刑的具体情形
    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减刑的情况为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体的立功表现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等。哪些情形可申请减刑?以下情形可申请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上述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有悔
    2023-07-05
    450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社区矫正机构可建议收监
    社区矫正机构可建议收监的情形包括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证人丧失保证条件,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等。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减刑,只要能满足减刑的条件即可。一、有哪些情形社区矫正机构可建议收监社区矫正机构可建议收监的情形如下: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县域,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3.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4.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二、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减刑吗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减刑。服刑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023-04-30
    335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不予收监吗
    监外执行没有时间限制,但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已满的,不会在收监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一、对犯罪分子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
    2023-03-02
    466人看过
  • 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构是哪个机构
    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构是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委员会需要依法对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是:(一)接受委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二)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三)组织入矫和解矫宣告,办理入矫和解矫手续;(四)建立矫正小组、组织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五)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奖惩;审批会客、外出、变更执行地等事项;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组织查找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查找后依情形作出处理;(六)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变更刑事执行建议,依法提请逮捕;(七)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开展法治道德等教育,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组织公益活动等事项;(八)向有关机关通报社区矫正对象情况,送达法律文书;(九)对社
    2023-06-21
    30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谁监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由谁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二、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如下: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3.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监外执行和缓刑的区别有以下四点不同: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
    2023-06-19
    279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刑期计算规定,暂予监外执
    一、暂予监外执行刑期计算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刑期计算规定是:监外执行的时间可以抵刑期的,监外执行一天即相当于在监狱服刑一天。但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并且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也不计入执行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二、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满了能否收监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满了还可能会收监处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三
    2023-02-23
    369人看过
  • 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情况的研究
    社区矫正人员有五种行为将被收监执行:1.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2.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3.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取消保证人资格,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保证人;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5.其他严重行为。1、发现不满足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同意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县域,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司法行政机关将对其进行警告,如警告后仍不改正,将被收监执行。3、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保外就医的条件将消失,刑期未满的社区矫正人员将被收监执行。4、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将被收监执行。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社区矫正人员,将被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条件
    2023-10-31
    249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引产后多久收监
    一、暂予监外执行引产后多久收监若在罪犯监外执行期间出现流产现象,须待患者完全恢复健康后再行收押。具体而言,需参照实际情形来作出合理判断。依照现行法律,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患有严重疾病且需施行保外就医的,可暂时允许他们保外执行;但当监外执行的原因为或之后,刑期尚未结束时,应将此类罪犯再度进行收监;若刑期已届满,便应立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暂予监外执行属不属于强制措施的种类监外执行不属于强制措施。监外执行是指犯罪分子在监狱外服
    2024-04-04
    394人看过
  • 社区矫正人员再次收监的情况
    社区矫正人员再次收监的有如下情况:1.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2.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可能逃跑的;6.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现实危险的;7.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清正廉洁。除遵守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办理监控定位手机,每天进行报告;不经批准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保外就医人员每季度做一次病情复查,提交身体检查证明及病例。
    2023-08-18
    326人看过
  • 保外就医予以收监执行的情形
    (一)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二)骗取保外就医的;(三)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四)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五)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六)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公安机关报到的;(七)违法犯罪的。一、保外就医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2023-03-01
    200人看过
  • 矫正解除后还能收监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矫正解除后还能收监吗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县域,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三)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四)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二、缓刑期间瞒着社区教正人员外出会被收监吗缓刑期间瞒着社区教正人员外出的行为会被收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
    2021-10-10
    2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暂予监外执行与社区矫正相结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1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
    •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监外执行罪犯属于社区矫正人员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6
      当然是的了。在执行期间不得私自出行,不得再有违法行为,比如赌博,吸食毒品等。按时去所属分管派出所,社区等报到等。
    • 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要怎样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2
      对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而有某种法定情况的罪犯暂不关押而委托一定机关监管。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
    • 社区矫X暂予监外执行执法检查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