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和出租合同有什么不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9:32:45 239 人看过

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

1、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是租期超过六个月,才应采用书面形式;

2、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有承租人、出租人和出卖人。

一、融资租赁合同所有权在谁

《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

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无效情形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从理论上讲,融资租赁业务既可在法人之间、公民之间进行,也可以在法人与公民之间进行。但从目前国内管理体制和有关规定来看,对专业从事融资租赁的出租人的主体资格还是有限制的。具体而言: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2)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成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中外融资租赁公司,其营运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外股东或外资金融机构,他们不能从事任何其他金融业务。

(3)由生产和流通部门为促进产品销售和流通,经国家内贸局批准成立的专业租赁公司,这些公司直接依托制造商,也开始把融资租赁作为一种营销方式开展销售租赁,其营运资金主要是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也不能从事任何其他金融业务。

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融资租赁的标的物若属国家法律明文限制从事交易的财产(如军火装备)和一些日用消费品、生产材料,则导致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其他各类动产和不动产均可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进行交易。

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由于在融资租赁中,租赁物多是由承租人选择,出卖人亦多是由承租人指定,因此为承租人与出卖人串通骗取占用出租人的资金提供了方便条件。该种情形实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此情形实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

(1)融资租赁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的;

(2)出租人不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经营范围的;

(3)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

(4)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5)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

三、融资租赁合同哪些情况下允许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1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银行贷款相关文章
  • 承租人想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不同意
    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不同意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一、私人承包建筑合同违约合同怎么签私人承包建筑合同违约合同需要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建筑合同纠纷违约金认定是首先需要按照双方的合同来进行确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之下,根据实际损失确定。建设合同双方在建筑工程开始时需要签订相关的建筑合同,并且合同约定相关的违约金一方按不约定履行,就会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中约定了违约金额,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相应的违约金额的,按照实际损失的
    2023-03-09
    244人看过
  •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1.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是租期超过六个月,才应采用书面形式;2.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有承租人、出租人和出卖人。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1.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主要是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出租的财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赁物的价值,即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从而达到融资的效果。2.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出租人购买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并须支付租金。三、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有: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对简单以融资租赁方
    2023-06-19
    171人看过
  • 私家车出租租赁合同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一、房屋装修合同到期租赁关系如何处理房屋装修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的处理方式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用补偿。二、租的房子空调老化导致坏了谁负责由于正确使用而损坏,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023-03-09
    398人看过
  • 什么是租赁合同,出租他人之物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二、出租他人之物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赁合同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但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他人之物出租的,租赁合同仍为有效,不过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如出租人不能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如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租人应交付租金,而不得以租赁物非为出租人所有对抗。出租人以他人之物出租的,对标的物的所有人构成侵权或不当得利,应当向标的物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负侵权的民事责任或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可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对于承租人而言,其与出租人签订
    2023-02-11
    286人看过
  • 不定期租赁合同怎么处理,什么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2、出租人也可以
    2023-06-18
    255人看过
  • 《租赁合同》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流程
    一、《租赁合同》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二、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流程房屋租赁合同公证流程主要是:1.当事人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使用权证明,如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3.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
    2023-04-30
    64人看过
  • 租赁合同: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合同范本栏目物业租赁合同出租方姓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姓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愿出租、乙方自愿承租物业事宜,
    2023-04-23
    406人看过
  • 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的异同
    一、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的异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租期内对船舶具有使用权,光船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对船舶还具有占有和收益权。二、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的区别1、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收取的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并非按照货物的数量计算,承租人承担了船舶航速及货物装卸时间的风险。鉴于出租人并不控制货物的装卸,因此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在航行过程尽力速遣,而航次租船合同一般无尽力速遣条款。另方面,由于承租人负责货物的装卸,无理由要求出租人承担滞期费;而装卸时间也计租金,出租人也不需要滞期费条款,定期租船合同因而无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是判断期租与程租的根本标准,因而在实务出现的航程定期租船合同也属定期租船合同。航程定期租船合同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但是承租人应按时间支付租金。船东可利用这
    2021-09-03
    163人看过
  • 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合同,租赁,房屋,特征,承租人,特定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②租赁合同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③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④租赁合同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费物为标的的合同。⑤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须返还原物。⑥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2)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以下特征:①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②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③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④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⑤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023-06-10
    171人看过
  • 租赁合同能否终止租赁合同
    对于租赁合同能否中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具有下列条件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2、擅自转租的;3、逾期不支付租金的。一、商铺租赁合同怎么解除商铺租赁合同解除条件如下:1、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2、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且条件成就;3、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比如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以上条件符合其一即可。《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些什么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有: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承租人擅自转租的、承租人不
    2023-02-23
    326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约定不能转租,转租合同有效吗?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只要承租人和次承租人自愿协商一致,依法签订的转租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出租人是否同意不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其次,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不是一种无权处分行为,不能将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合同认定为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最后,从保护次承租人的利益和保护出租人的利益的平衡上来看,也不应当将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认定为无效或效力待定。发生自行转租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出租人不解除合同,转租关系仍然存在,不致受到影响;而当出租人解除合同时,转租合同当然也应当终止。转租合同终止之后,对于次承租人而言,转租合同若被认定无效,则该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善意的次承租人因转租合同终止而造成的损失无法向转租人主张,严重损害了次承租人的利益。若认定转租合同的效力为效力待定,那么出租人不追认,转租合同也无效,同样无法保护次承租人的利益。所以从出租人和次承租人双方利益的保护上,
    2023-03-06
    491人看过
  • 营业房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能干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居住用和商用两大类。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合同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一、房屋租住要知道的那些事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
    2023-03-06
    30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及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如下:1.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2.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3.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4.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1.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2.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3.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4.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具有特殊性。三、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如下:1.租赁当事人。
    2023-05-03
    57人看过
  • 租赁合同谁来出?
    租赁合同属于我国民法中典型的有名合同之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将租赁物(常见的是房屋、大型设备等)交付给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既可以由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一方提供后,双方再进行商量敲定,也可以直接由双方协商一致主要条款后订立,其余细节待后期签订补充协议。应当注意的是,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但并不意味着双方的租赁合同中只要约定超过20年的就整个合同无效,假设双方约定的租赁合同期限是25年的,那么仅仅是指合同这一项条款的约定超过20年的部分(5年)是无效的,法律只承认你们的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的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也不妨碍你们的租赁合同20年到期后再接着续订。一、什么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约定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为承租人可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
    2023-02-19
    321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更多>

    #银行贷款
    相关咨询
    • 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9
      1、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包括一方当事人本来就不享受的东西。因此,两者也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 2、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设立是租赁人提供租赁物,租赁人使用。收益是直接目的,租赁人获得的不是租赁物的所有权,而是租赁物的所有权。 3、在买卖合同中,卖方转让的是目标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格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目标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 但需要注意的是,融资租赁
    • 租赁合同不出租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31
      租赁合同租赁未给就是一个违约的后果。 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对该种违约情况的处理方式,则按照这样的方式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你违约就违约了吧,也不用赔什么钱。但是如果房东去诉讼的话,违约的人要承担房东因此受到的损失。而定金合同是以交付了才作为实际履行的合同,没有交付就相当于没有约定,所以不用担心定金问题。
    • 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利执行出租住宅租赁合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8
      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出租人有权出租房屋,这构成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履行的基础。 1.1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持有所有权证书; 1.2出租人是房屋所有人而无所有权证书,但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是合同中的买方、合同已经在房屋登记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预登记; 1.3出租人为房屋的合建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持有者(即房屋的建设方、房租建成之后的房屋所有权人)之
    • 土地租赁合同是什么,租赁合同和承包合同的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4-07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
    •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租赁合同的效力有何不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相加。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