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时间安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8:44:34 144 人看过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1. 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 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看;3. 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4. 其他暂时适用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但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特殊情况下无期徒刑的罪犯才能适用监外执行,而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则不能适用。

当罪犯满足了下列条件之一的时候,就可以申请监外执行:1、患了严重疾病所以必须保外就医的,并且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的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看因此监外执行的;3、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在监狱无法满足孕妇或婴儿生长需求的;4、其他暂时适用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的犯罪。只有满足了以上四点之一,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除此以外,适用监外执行前提是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特殊情况下无期徒刑的,才有可能被准许监外执行,被判处其他刑罚的不能适用监外执行。

什么指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需要具有法律规定的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和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导致社会危害等特殊情况,不是适宜监狱、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的执行方法。在交付执行前,对于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后被关押在监狱的罪犯,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关批准监外执行;被关押在看守所的罪犯,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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