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不能发起刑事诉讼复议?
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
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
二、刑事诉讼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三、刑事诉讼的结构
(一)刑事诉讼的两重结构理论
1、刑事诉讼的三角结构
2、刑事诉讼的线形结构
(二)刑事诉讼的现实结构分析
1、弹劾式诉讼模式
2、纠问式诉讼模式
3、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4、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三)中国刑事诉讼模式
中国传统刑事诉讼模式属于强职权主义。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顺应保障涉讼公民人权这一世界潮流,对这一传统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变革,进一步加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护,适当削弱司法机关职权,从而形成了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交融的刑事诉讼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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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起刑事复议的人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051、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 2、对没收保证金决定不服的,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提出; 3、保证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其本人可以提出; 4、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控告人可以提出; 5、移送案件的行政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该行政机关可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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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复核程序是怎样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4被害人收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诉讼决定书之日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诉讼决定书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议申述,请求人民检察院对这个案件提起公诉。 1、讯问与听取意见。 2、审核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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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复议有哪些相关内容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5刑事诉讼法复议有以下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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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主体不参加诉讼能复议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2不能复议,但可以上诉。一、与诉讼中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而不通知的,构成诉讼主体的遗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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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哪些人不能作为上诉人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5刑事诉讼法上诉人可以是: 一、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及近亲属;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四、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