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致智能受损丧失诉讼行为能力起诉被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1:34:00 231 人看过

民事诉讼中,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才有诉讼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都没有诉讼行为能力。近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在审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查明原告的诉讼行为能力状况后,裁定驳回了原告廖某的起诉。

2009年5月21日上午9时许,被告易某驾驶熊某的湘Jxxxxx小型普通客车从汉寿县三和乡往崔家桥镇方向行驶,行至三和乡汽车站路段与一中型普通客车会车时,由于车速过快,将正在路上行走的原告撞倒,致原告脑挫伤、右侧颞极硬膜外血肿、颅底骨折、颅内积气、右胫腓骨骨折、右眼眶外壁骨骨折、右颧骨骨折等。经司法鉴定,原告之伤构成八级伤残。2009年12月1日,原告将易某、熊某及湘J33356客车的承保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其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2万余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廖某之父向汉寿法院申请对廖某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确认。汉寿法院中止审理原告廖某诉被告易某等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后,按特别程序对廖某之父的请求进行了审理。廖某之伤为脑挫裂伤后器质性智能中度损害,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被依法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廖某起诉索赔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恶意商标损失能被起诉吗?
    恶意抢注是否可能导致商标损失恶意抢注是否可能导致商标损失目前,我国法律对商标注册没有明确的定义。《商标法》第31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先行注册已被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所谓“已被他人使用并以不正当手段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抢注”,是指恶意抢注他人的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批准注册,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在用商标,如老字号、老招牌等。它们大多是历史上因经营某种商品而著名的商店或个人的名称,直接代表他们经营的商品。在不实行商标制度的时代,这些老字号、老招牌往往代表着那些信誉卓著、品质优良的商品。现在,为了吸引顾客,世界各地的企业都在竞相使用老字号和旧招牌作为商品商标。一些企业甚至通过抢先商标注册的方式获得了老字号、老招牌商标的专用权,然后起诉同行业中最先使用老字号、老招牌的其他竞争对手,甚至起诉侵犯商标的老字号、老招牌的真正拥有者。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恶意抢
    2023-05-07
    443人看过
  • 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起诉怎么走,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能否再起诉
    一、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起诉怎么走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起诉的程序为: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2.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3.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4.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执行异议被驳回后能否再起诉执行异议被驳回后不能再起诉。人民法院作出其他裁定和决定时,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了相关权利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和期限的,应当进行告知。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不能第二次再提,但作为救济,对于执行行为异议被驳回后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对于案外人异议则可以向作出驳回裁定的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同一执行行为有多个异议事由,但未在异议审查
    2023-06-06
    381人看过
  • 案子被驳回还能起诉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案子被驳回还能起诉吗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是还能再起诉的,法院在立案后认为起诉有不符合条件的,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与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同,当事人也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重新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立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一百四二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依此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二、驳回诉讼请求是什么意思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它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三、驳回起诉算结案吗驳回起诉并不算结案。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
    2023-03-02
    11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被驳回后上诉是怎样受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
    2023-03-12
    109人看过
  • 起诉公司解散被驳回能在起诉吗
    驳回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并未被剥夺诉讼的权利,还可以通过提交其他更有用的信息申请再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虽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n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
    2023-01-25
    2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谁代为起诉
    一、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谁代为起诉1、在民事诉讼中,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二、什么是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诉讼代理权,代理无的公民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其中,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的能力,即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资格。就公民而言,是从年满18周岁或年满16周岁能以自己的独立生活时开始取得,直至死亡;被法律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对于间歇性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内视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所以,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是指未成年人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
    2023-06-17
    69人看过
  • 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区别
    一、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区别(一)诉讼权利能力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如果一个主体有资格成为当事人,有资格享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那么这样的主体就具有当事人能力。(二)诉讼行为能力指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以自己的行为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有诉讼权力能力而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虽然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但却不能自己为诉讼行为,而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由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三)诉讼行为能力是诉讼权利能力充分不必要条件,有诉讼行为能力就有诉讼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诉讼行为能力。二、侦查阶段律师辩护人有哪些诉讼权利一、在侦查阶段作为辩护人提供辩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
    2023-06-01
    389人看过
  • 货车被撞受损能主张车辆因损坏遭到贬值的损失吗?
    问:2014年9月,魏某开着一辆重型货车和覃某驾驶的货车撞上了,两车都受了损伤,魏某和覃某叶分别受了轻伤。事后,经交巡警鉴定,该起事故由魏某负全责,覃某无责任,覃某的货车送修产生的拖车费、维修费、配件费均由魏某方的保险公司赔付,共计135939元。2014年12月,覃某所驾货车的挂靠公司将一纸诉状,递交到了法院,要求魏某所驾货车的车主、挂靠公司、保险公司赔偿车辆的经营损失、贬值损失,约10万元。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原告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货车被撞后的经营损失情况,也没有计算依据,而车辆贬值损失也没有证据支持,因此驳回了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久,该案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协议,由魏某所驾货车的车主陈某一次性支付对方货车停运损失1万元。请问,货车被撞受损可以主张车辆贬值损失吗?答:车辆贬值损失系对车辆交换价值损失的赔偿,而非对车辆使用价值损失的赔偿。交通事故
    2023-04-23
    246人看过
  • 被告在法院起诉或者如何进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诉讼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应当代理人代替当事人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八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可以独立实施纯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辟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必须是父母?真相:不是分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和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批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但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将依次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二)兄弟姐妹;(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
    2023-08-08
    213人看过
  • 起诉离婚被驳回后怎样能再次起诉
    (一)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二)所以,如果没有新情况,比如被实施家庭暴力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会不被受理的。并且,再次起诉离婚时,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起诉法院根据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起诉时通常是去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不过,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去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到自己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进入诉讼内调解经调解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3)离婚调解无效,将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一、异地诉讼离婚要多少钱异地诉讼离婚要多少钱,具体如下: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
    2023-03-14
    305人看过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权利受损害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权利受损害诉讼时效怎么起算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受到损害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其法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二、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哪几方面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
    2023-06-17
    63人看过
  • 能力不够试用期被辞员工诉求被驳
    今天,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纠纷案,对原告周某的诉讼请求作出不予支持的一审判决。去年5月,法学研究生周某通过人才招聘进入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周某担任法律部法务经理职务,每月工资人民币25000元,为2个月。同年7月初,企业人事部门在对周某进行试用期的综合考察和评估中发现,业务部门向周某咨询法定代表人的定义、职位范围及法律责任过程中,周某仅回答:现有法律法规中无直接规定,内容散落于多部法律、规定中,并附了长达数十页的法律条文,同时企业还向其咨询中标通知书相关法律责任问题时,周某均提供法律责任的理论观点,没有实质性和可操作性的观点,后该项工作还是经企业原法律部经理修改才得以完成。由此,企业根据劳动合同中如周某在任职期间不能胜任企业安排的工作任务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约定,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合同关系。7月底,周某不服企
    2023-06-09
    498人看过
  • 智力低下三级是否丧失劳动能力?
    智力残疾三级是否被视为无劳动能力,要通过鉴定予以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
    2023-08-06
    279人看过
  • 负债被起诉后没有偿还能力会不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一、负债被起诉后没有偿还能力会不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若被执行人的确存在经济上无法支撑的情况,那么他就不会被认定为失信人员。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拥有相应的履行能力,却故意不遵从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应尽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通过制造假证、使用暴力手段或威胁方式阻挠、对抗执行的;通过虚构诉讼、虚假仲裁或者私自藏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以及其他有履行能力却恶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明确约定的义务的行为。对于这样的情形,人民法院有权将这类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严格的信用惩罚机制来制约他们。《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二、负债被起诉会如何判罚若债务人
    2024-07-16
    20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因伤害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费用通常由肇事者或保险公司支付给受害者或其家属,以弥补其因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还包括... 更多>

    •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该怎么诉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1
      对于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 行政复议被驳回能否提起诉讼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3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的法律制度。该问题涉及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问题。行政复议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其他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与适当性审查的法律制度。
    • 是因为车祸丧失行为能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达到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伤残应该是很严重的伤残,如:脑残失忆,四肢缺失或全瘫等等。
    • 哪一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
      河南在线咨询 2024-04-30
      以下行为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1、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6、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7、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 被异地起诉怎样才能不被驳回起诉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23
      律师解答 被异地起诉的驳回方式为:如果案件管辖有问题,异地的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本地的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