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否废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9:50:44 184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否废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再是人民法院参照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批)的决定》中,序号50自2013年4月8日起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

目前仍有部分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废止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案件的通知之后,参照该条例审理案件。属于适用了明文废止的司法解释,适用法律错误。

二、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主要是指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主要有一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二)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鉴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再次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五)处理: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对构成医疗事故的,应当作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以及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的依据。

三、医疗事故中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

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6: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什么
    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什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二、医疗废物有哪些类型1、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
    2023-04-12
    1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指的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指的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所谓“处理医疗事故”,在本条例中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或者应当事人的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这里的“处理”仅指行政机关的处理,不包括医疗事故的其他处理途径。如行政处罚医疗事故时可依本条例第50条的规定进行赔偿。但该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时只起参照作用。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涉及的方面较多,不仅是医患双方,还有直接或者间接涉及患者的家属、亲友,涉及到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的亲属等,同时还会对医院的管理、信用及社会产生影响。因此,处理医疗事故时必须慎重,无论是对哪一方面的处理,都必须处理正确、得当,这样才能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正确处理医疗事故,可以说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追求的最终目的,也是最高
    2023-08-11
    2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为了确保精神损害赔偿金是对人身权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一种民事救济手段,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应有的赔偿,该种赔偿的作用是对受害人及其亲属起到精神抚慰,用以填补因损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二)限额赔偿原则。限额赔偿原则通常要求规定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法官可以在最高限额以下酌定具体数额。也就是说,精神损害可以请求金钱赔偿,但对于赔偿的数额应当有所限制。在实务中,这种赔偿原则可划分为两种:一是就某单独项目的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最高限额,二是就所有的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最高限额,包括身心创伤、精神痛苦、感情不幸以及伴侣权丧失等。[2]但是,过高的赔偿数额会激起医疗机构的极大反对,而这种对抗最终会抹杀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在合理性,终止其生命力。如果精神赔偿数额过低,不但不能抚慰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痛苦,实际上也起不到补偿作用,甚至连受害人的诉讼成本和医疗费用都不能弥补,也就意味着对致害人的放纵。因此,从
    2023-06-05
    1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条例将医疗事故分为几级
    一、医疗事故条例将医疗事故分为几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二、一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的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当
    2023-04-12
    155人看过
  • 医疗废物处置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医疗废物处置条例是如何规定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不得随意处置新华社受权播发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了严格的管理办法,保证医疗废物得以安全处置。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
    2023-06-08
    294人看过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应当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不久前公布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作了统一的规定。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比较,司法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较高,如果当事人按照一般医疗纠纷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适用法律?《条例》是对构成医疗事故如何处理所作的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因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纠纷时,应当优先适用《条例》的规定,即参照《条例》的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为了贯彻执行《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已就上述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与《通知》的精神是一致的。鉴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赔偿的标准作了一些调整,赔偿的数额比《条例》规定的赔偿数额高,所以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的患者,可能会以一般的医疗纠纷向法院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疗机构提出不
    2023-06-05
    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引发的讨论
    在全国政协委员医卫界小组讨论中,一位委员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目前正在进行修订。没想到,这一话题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委员们争相发言,并不时针对一些内容进行辩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理事长赵平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了10多年,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需要与时俱进,修订后的新条例应秉承预防原则,将着力点放在减少医疗纠纷、防止纠纷升级上,有效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透露,新条例草案将有很多改变,比如将在医疗机构内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聚众滋事,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定为违法行为,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我觉得新条例中还应当明确将医疗机构定为法定公共场所,这样一来公安机关就有义务维持医院正常秩序,这一点应该强调一下。全国政协委员邵明立说。赵平说,目前医疗事故鉴定有2种途径:一是由医学会组织
    2023-06-08
    479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处理条例内容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处理条例内容有哪些?医疗事故鉴定处理条例内容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二、哪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5)医疗机构三、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
    2023-04-13
    358人看过
  • 三、乙类医疗事故条例
    法律综合知识
    三级乙类医疗事故条例:三级乙类医疗事故:大多数器官有缺陷或畸形,功能中度失调,可能有一般的医疗依赖,可以自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2023-05-02
    49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条例几章几条
    一、医疗事故条例几章几条医疗事故条例一共6章63条,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下列情况属于《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医疗责任事故:(一)对危、急、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推诿、拒绝抢救,或自己有能力处理而不负责任地转院(科),以致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二)擅离职守,贻误诊断、治疗或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三)不按病情乱开药、开错药,造成不良后果的;(四)在诊疗工作中,明知病情疑难危重,不及时请示上级医生或不听从上级医生的指导,擅自处理,或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的请示报告不及时认真处理,以致延误诊断、治疗或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五)违反手术制度,手术前准备工作草率,手术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或违反操作规程损伤重要器官、血管、神经,或将纱布、手术器材等异物遗留在病人体内,造成不良
    2023-06-04
    295人看过
  • 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
    新医疗纠纷处理条例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纠纷处理的方式第一、协商解决。病员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医院确定事件的性质并提出处理办法。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和诉讼程序,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第二、技术鉴定。倘若您和医院不能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第三、重
    2023-06-13
    4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1、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条例》第33条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意外。2、医用产品损害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3、疾病的自然转归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
    2023-04-23
    182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赔偿项目11项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原则上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确定,实行一次性结算。(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200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7764元。(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统计局每年联合发布的标准确定。(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
    2023-06-05
    408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原办法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最明显的差别是什
    时间:2010-04-16来源:未知作者:刘维娜点击:次1.原办法和新条例对医疗事故的界定最明显的差别是,前者规定构成医疗事故必须是导致功能障碍,后者规定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新规定的医疗事故概念的外延明显比原来宽,凡是违法或者违章医疗行为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都属于医疗事故。过去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造成人身损害但没有造成功能障碍的医疗损害,现在可以定为医疗事故。条例规定:损害后果不一定要达到相当程度,比如,拔错牙齿也属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要求医院赔偿。2.事故主体不限医生,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比如,在病人治疗过程中,因为医疗设备出现问题,导致病人受到损害也属于医疗事故。
    2023-06-05
    4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处理法令是废止了吗?那么现在医疗事故的处理根据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2
      没废止,但目前医疗案件基本很少有做事故鉴定的了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是怎样定义的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废物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9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
    • 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能享受医疗事故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首先,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其次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25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以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相关活动中产生的直接或间接传染性、毒性和其他危害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公布。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