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惑侦查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6 12:15:36 202 人看过

诱惑侦查,又诱饵侦查,是指侦查人员用设置诱饵或提供条件的方法诱使他人进行犯罪活动,并进而将其拘捕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

诱惑侦查,是诱惑类谋略在侦查措施上的运用,根据诱惑行为所起的不同作用,大体上将诱惑侦查分为两类: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3日 06: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中,被诱惑行为应区别对待
    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本身是否合法就存在争议,因为该侦查措施往往和公安机关的诱人犯罪相联系,即侦查人员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问题。因为从外观上看,该措施符合教唆犯的构造,而且充分肯定该侦查措施,可能会带来侵犯人权的风险。因此,肯定陷害教唆行为(包括机会提供型的诱惑侦查)中教唆者成立教唆犯,有利于遏制国家警察权对于公民隐私的侵犯。但是,结合目前我国的禁毒形势,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该侦查措施在一定条件下的合理性,而且,事实也表明,严格限定该侦查措施的程序设定,是完全可以减少侵害人权事件的发生的。诱惑侦查作为一种侦查措施,只能说是一种不得已的恶,这是出于毒品犯罪本身的特殊性及国家打击毒品犯罪的重大决心所必须采用的方式,也可以说是刑事政策的一种必然结果。但是,刑事政策必须以刑法为其基本界限,对于诱惑侦查的方式,实务中必须严格掌握,现在,机会提供型的诱惑侦查在世界范围内还是被普遍采用的。同时,在我国目前
    2023-06-11
    500人看过
  • 怎么在立法上完善诱惑侦查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诱惑侦查是一柄双刃剑,既有其实施的合理性、必要性,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如何使诱惑侦查在一定限度内依法进行,关键在于对这种手段进行必要的限制,以阻却其实施中的违法性,消除其弊端。然而,法律对此尚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迫切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1、对诱惑侦查的主体进行确定目前刑法理论界对诱惑侦查的主体主要确定为三种,分别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及其他侦查协助者,其中侦查协助者还包括了一些戴罪立功人员。本人认为这种方法确定的主体范围过大,很容易造成权力过大或滥用,而且很容易会造成冤假错案。所以本人认为诱惑侦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海关的走私犯罪侦查部门、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的侦查部门和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而隶属于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和必要的侦查协助者
    2023-06-13
    231人看过
  • 诱惑侦查存在的弊端问题
    由于侦查手段存在的根本意义在于侦查已经发生的犯罪案件,而不是为查明自己制造出的犯罪案件。所以,诱惑侦查本身作为一种侦查手段具有实质上的局限性。而且诱惑侦查偏离了政府职能的方向,与宪政的价值取向相冲突。同时,诱惑侦查的适用对象、范围、批准程序、证据效力的认定、不当圈套法律后果的落实及相关的司法救济在现行刑事诉讼法典及高院、高检司法解释中均未涉及,而诱惑侦查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尤其在涉毒案件,即使限制也是微不足道的内部把握,诱惑侦查基本处于一种被放任自流的状态,难以不让人认怀疑是法外用权。(1)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存在异议由于诱惑侦查的对象是已经发生的犯罪,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破获犯罪而不可避免的参与犯罪甚至是促成犯罪的发生,虽然侦查机关是处于保护社会治安的目的,但是侦查机关明知并且预见了这种犯罪结果,还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这与《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
    2023-04-25
    499人看过
  • 诱惑侦查是不是影响犯罪的构成
    诱惑侦查影响犯罪的构成,会影响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同时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2024-04-27
    375人看过
  • 诱惑侦查及其规制刑事诉讼文书
    [摘要]近年来,侦查机关经常使用诱惑侦查手段破案。但此举缺乏法律依据,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状态,又容易侵犯人权,法学界褒贬不一,主要有肯定和反对两种观点。本文持肯定的观点,探讨诱惑侦查的合法性、存废及法律规制问题。[关键词]侦查手段,诱惑侦查,法律规制随着社会犯罪率不断上升,为了加大打击力度,侦查机关频频使用诱惑侦查手段。一般做法是,侦查人员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接触嫌疑人,伪装要买毒品、宿娼或行贿,在对方同意并开始交易时将嫌疑人抓获。这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已被世界各国警察所采用,许多国家的立法也有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大量应用,据广西桂林某区检察院统计,该院2001年至2002年6月受理的毒品、假币犯罪案件中,有80.85%的案件运用了诱惑侦查手段,大大提高了案件的侦破率和取证的准确度,效果十分显著,但缺乏法律依据。理论界曾经展开过热烈的讨论,大致形成的共识是,可以允许合理使用诱惑侦查,但应当禁
    2023-06-11
    381人看过
  • “钓鱼执法”与“警察圈套”和“诱惑侦查”的比较
    一、钓鱼执法的概念和界定我国虽然在诱惑侦查方面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诱惑侦查由来已久。加之执法经济的刺激,有些执法部门为了提高部门经济效益,所以我国执法机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与诱惑侦查相关的新概念——“钓鱼执法”。从法理上分析,“钓鱼执法”是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致人犯罪,那么它将是当事人免责的合理辩护理由。北大的储槐植教授将“钓鱼执法”定义为:行政机关为了调查某些极具隐蔽性的特殊违法行为,特意设计某种引诱当事人违法的情景,或者根据当事人违法活动的倾向为其提供实施的条件和机会,使其违法行为暴露,从而取得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而采取的执法手段。这应该算是比较合理且恰当的一种界定了。二、“钓鱼执法”与“警察圈套”以及“诱惑侦查”的比较英美法系中的“警察圈套”是指警察或者其他司法人员,在被告人原本没有犯罪意图的情况下,提供犯
    2023-06-04
    316人看过
  • 绿卡的诱惑
    出国了,好象走上一条循规蹈矩之路,上学,毕业,按工作,等绿卡。当然也有不少前辈回归祖国了,作了一番事业。就我个人感觉,做浮萍更多。好在大家多少都练就了一把幽默感,本来嘛,M.B.A.是madbtarrogant(又狂又傲,可是真形象;当年做小姑娘的时候充满敬仰又怯生生地说marriedbtavailable的年代老早不在);Ph.D.是Permanenthealthdisabled(多么可怕,永久性残疾),我是一百个不会在近期念个博士,生活还是得过的。不是吗?多少人硕士、博士、博士后的一路念下去,实际上是一直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是人都知道外面工作的本科生只要有若干年经验,肯定是比博士后拿的薪水还要多。我的一位从事税收研究的教授在事务所做合伙人,说了个更有意思的事情:他做过某个信托基金的托管人,这个基金的唯一条件是:只能用做受益人的教育基金。本来初衷是希望这后代能学以致用,总有一天可以自力更生
    2023-06-05
    341人看过
  • 物流业之诱惑
    基金投资
    2009年8月26日,日本雅玛多4.8亿元购巴士物流65%股份,从而打入上海快递市场。据了解,雅玛多看中的是上海快递市场每年20%的增速,以及2010年世博会带来的商机。而半月后的9月17日和18日,国内创业板首批7家企业过会审核以及创业板第二批上会审核的公司的出炉,使物流业入围创业板的企业达7家,成为创业板当中名副其实的“丰收大户”,已凸显物流业的巨大投资吸引力和财富效应。其实,作为中国政府推出的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之一,物流行业早就迈入了投资人的视线:2007-2008年,深圳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创投)曾经三次出手投资物流行业,先后投资了海格物流、二十一世纪物流和递四方等公司。“我们一直看好物流行业,未来物流行业还将与快速消费品一起获得快速发展”,深创投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刘纲告诉本刊记者。而看好物流行业的投资机构并非只有深创投一家,包括今日资本、寰慧投资、汇发基金、浙商创投、东方富海等机
    2023-08-17
    125人看过
  • 诱惑诱导:责任分担诈骗
    诱导性诈骗会构成诈骗罪,通过引诱的行为实施诈骗活动的,如果情节严重或者诈骗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得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到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到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到行为人取得财产直到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诈骗赃物是否构成诈骗罪?诈骗赃物构成诈骗罪。满足下列条件构成诈骗罪:1、客体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物所有权。2、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丁某没有以占有财物为目的,即使之后花掉,也只是间接故意,不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2023-07-11
    54人看过
  • 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是什么
    刑事侦查概述一、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款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侦查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的、独立的诉讼阶段,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公诉案件只有经过侦查,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起诉和审判。因此,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是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侦查也是一种调查,但它既不同于行政调查和一般的社会调查,也不同于其他诉讼调查,如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的调查等。它是刑事案件立案后,由侦查机关进行的旨在查明案情、查获犯罪嫌疑人并收集各种证据,确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否起诉的准备活动。二、侦查的任务侦查工作的任务,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
    2023-05-01
    427人看过
  • 诱惑他人打胎违法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诱惑他人打胎违法么诱惑他人打胎,还真算不上是犯罪,只能从道德上审判他,法律上只有一个教唆罪,但是教唆罪是要求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打胎也不算什么犯罪,那更算不上教唆犯了。二、打胎以后要休息多久打胎是流产的俗称,打胎以后女性的身体比较虚弱,需要恢复一段时间。打胎以后女性需要休息多久,主要取决于打胎时的孕周。第一,如果是早孕期打胎,也就是怀孕十二周之前打胎,由于此时孕囊的体积比较小,所以打胎对女性的身体伤害也相对小一些。因此休息的时间不需要太长,一般三至五天就可以,最长不要超过一个星期。第二,如果在怀孕中期打胎。例如十二周以后的打胎,由于胎儿已经成型,这个时间段进行打胎对女性的身体伤害比较大,一般需要休息两周左右。所以打胎以后女性要根据不同的打胎孕周
    2021-10-24
    246人看过
  • 向“低价诱惑”说“不”
    年初,身为学生的小李在一家网站上看中一款心仪已久的手机,价格比市面上便宜了将近一半。于是小李按照网站上的联系电话与经营者取得了联系,经营者解释说,由于他们出售的是水货产品,所以价格便宜。小李觉得机会难得,便在网络上点击确认,购买了该款相机,并且把钱款汇到了经营者所留的银行帐户内。此后,过了几周,对方却杳无音讯,当小李再度与对方取得联系时,对方说,货已经送出,让她耐心等待。谁知又过了一周,再与对方联系时,对方却不再接听他的电话。此时,小李才明白自己中了对方的圈套。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也登陆该网站,发现网站上销售的数码产品,价格比市面上确实便宜很多,当与对方联系时,对方声称并不知此事,随后就挂了电话,再次拨打也无法接通。走访该地址时,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到,但该址根本无此公司。虽然确切地址无法查证,但笔者留意到,与上述案例相似的几起投诉,被投诉方的联系电话都是51或者61开头的电话
    2023-06-07
    498人看过
  • 信用卡套现是黑色诱惑?
    从表面看来信用卡套现可以花银行的钱办自己的事,对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只要按时还款对银行、对社会更是没什么坏处的,堪称精明消费,可是到底信用卡套现是不是真的没有危害性呢?专家指出这事实并非如此,信用卡套现不管对自己还是银行甚至整个金融系统都是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的。首先,信用卡套现增加了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我国对于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对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入流出都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予以监控。那些不法分子联合商户通过虚拟POS机刷卡消费等不真实交易,变相从事信用卡取现业务等行为却游离在法律的框架之外,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业务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这无疑给我国整体金融秩序埋下了不稳定因素。另外,银行风险的增大,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其次,非法提现对发卡银行的伤害是巨大的。绝大多
    2023-04-22
    423人看过
  • 珐琅彩瓷器的诱惑
    法律综合知识
    清代著名的盛世三朝,康熙的智、雍正的苛、乾隆的倜傥,在历史长卷中挥下绚丽的一笔。这里的传说最多,宝贝最美,世人的至宠---珐琅彩瓷器的故事自此开始。珐琅彩瓷器是极为名贵的宫廷御用品,它诞生于康熙朝。由于它始源于仿制铜胎珐琅器,故在清宫内被称为\"瓷胎画珐琅\"。身份地位尊崇的珐琅彩瓷器,制造过程非常的复杂,通常先在景德镇御厂烧成白瓷,然后送抵清宫内务府造办处绘彩、烧制成品。虽然它出身自景德镇,但是由于彩绘及烧成工艺均在宫内进行,故不属于景德镇窑的制品。早在康熙年间,开明的康熙大帝拓宽与外界的联系,积极地接受许多新兴事物,各国传教士们携着风尘应天命而来,传播科学知识的同时也带来了艺术的异域灵感。红极一时的郎世宁等西方画家不仅在中国画史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且间接地影响了珐琅彩瓷器的成长。中国的传统彩瓷,施彩一直是用胶水或者清水,但自康熙开始的珐琅彩瓷器则使用油来施彩。除此之外,康熙年间的珐琅彩
    2023-06-08
    42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诱惑侦查是否可以轻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这是可以轻判甚至无罪的。2000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认为对具有特情引诱情况的被告人,应当从轻处罚,无论毒品犯罪数量多大,都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犯意引诱的特殊性进行了充分考虑,提出了慎重量刑的意见,应当说,这是在目前司法现状下采取的一种折中的方法。从刑事政策的角度考虑,“诱惑侦查”本来是国家为了有效抗制一些具有隐蔽性、严密组织性、严
    • 诱惑侦查中的犯意引诱的特点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不得诱使他人犯罪”,确立了在诱惑侦查中禁止使用犯意引诱方式。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如主动对吸食毒品的人员进行引诱、行为人原本出售少量违禁品却直接以大数量违禁品进行约购的“犯意引诱”现象。 这些犯意引诱的不规范行为,原因多种多样。一是刑事诉讼法对诱惑侦查规定过于概括,缺乏具体的判断标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界限不明,容易导致一部分本可通过行政程序处理的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
    • 诱惑侦查是否为犯罪未遂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
    • 诱惑侦查指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8
      诱惑侦查是指侦查人员用设置诱饵或提供条件的方法诱使他人进行犯罪活动,并进而将其拘捕的一种特殊的侦查措施。诱惑侦查,是诱惑类谋略在侦查措施上的运用,根据诱惑行为所起的不同作用,可将诱惑侦查分为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和犯意诱发型诱惑侦查。
    • 诱惑侦查的概念是什,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12
      诱惑侦查的概念: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通常分为“机会提供型”和“犯意诱发型”,具体指的是侦查人员用通过设置诱饵或提供条件的方法诱使他人进行犯罪活动,并进而将其拘捕的特殊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