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的期间起算日是如何计算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7-18 07:18:24 367 人看过

被判处缓刑后,考验期的期间的起算日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二个月;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期间起算日是如何计算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n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n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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