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证明材料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10:42:51 145 人看过

如果财产已经毁损,那么需要提供购买发票,没有发票的,根据市场价进行评估。

如果可以修复,则提供修理发票,由对方赔偿修理费。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5、营运车辆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6、机动车行驶证

7、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8、行驶线路等证明。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具体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下财产损失:(一)、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对此应作如下理解: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根据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以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6、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7、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在交通事故中,对于所受的财产损失,如果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对于不能恢复原状的,应当折价赔偿,赔偿数额应当以所受的直接实际损失为限,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局部损失可以恢复的,应当赔偿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第二,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应当折价赔偿。

二、交通事故车损怎样赔偿标准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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