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出借款项给债务人可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12:56:12 93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一定。

债权人不一定出借款项给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支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贸易债权人)。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0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次债务人可以把钱直接还给债权人吗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我国法律规定,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还款期限届满时无力偿还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所有类似条款都会因违法而无效,又因为此类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无效的,整个合同无效,所以此类抵押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实质上当债务人不还钱或无力还钱时,债权人是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4-05-10
    439人看过
  • 借条还给债务人还可以起诉吗
    律师解答:可以。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一,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予以受理。二,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是协商不成的,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8-03
    71人看过
  • 借条在债务人的手里,债权人还可以起诉还款吗
    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同时也必须起诉债务人,不能单独起诉次债务人。这叫代位权诉讼,必须将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将次债务人作为被告同时起诉。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024-08-14
    253人看过
  • 债务人欠款不给可以起诉吗?
    一、债务人欠款不给可以起诉吗?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需要到欠债人的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起诉,要准备好欠条、借据等证据,直接到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功就会进入审判程序。法院会查明欠债人是否有偿还能力,然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欠债人进行查封、冻结划拨存款,财物等等措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借款人到期不还该找谁?1、借款人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直接找借款者。债务人如果找不到的话是可以直接找担保人,如果不存在担保人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依法的实施处理。2、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024-01-24
    417人看过
  • 债务凭证是给借款人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是的。借条是借款人写完交给出借人的。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有借款的行为出现的,需要双方就借款或者还款的各项内容进行明确的协商,并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署,签署完毕之后一般由出借方来保管。借条主要内容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
    2024-05-03
    136人看过
  •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还是债务?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百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5-12
    159人看过
  •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借条是否可以?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借条是否可以?债权人不可以拿走债务人的借条,借条一般是一式两份,双方都应当保留的,以避免一方存在私自更改借条的行为。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内容都是是真实的,只是借条时间被修改,想推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话,根据证据规则,那就必须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法院可能还是会认定该借条的效力。如果我们没有证据推翻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我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借条是大额借款,债权人还有就借款的支付凭证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就会认定借款证据不足。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
    2023-06-16
    250人看过
  • 债务人提出更换担保人,债权人可以拒绝吗
    中途可以更换担保人,但需要协商。通常,如果你是担保人,你通常在双方签订贷款合同时存在。如果你想在这个时候更换,你可以三方协商,如果你同意,你可以更换担保人。贷款期间需要变更担保人时,必须向银行申请,重新签订合同后与银行确认后才能成功。债务人需要更换担保人吗?债务人要求更换担保人是可以的,但需要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担保人,一般是在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都是存在,在这个时候如果想要进行更换的话,可以三方进行协商,如果都同意的话,就可以进行更换担保人。贷款期间若是需要进行担保人的变更,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并经过重新签订合同后和银行确认后,方可成功。《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但电子银行渠道办理的贷款除外。《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
    2023-08-18
    140人看过
  • 债务人借款给他人买房可否抵押
    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是无权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只有法院才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一、欠100万还不起怎么办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人欠100万还不起,那么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在一审判决生效以后,债务人仍不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债务人就会陷入比较不好的境地。因为关于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在采取后两项措施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欠100万还不起,建议债务人还是要积极地和债权人沟通,协商定期还款,以降低还不起钱而产生的不良后果,也就是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
    2023-02-24
    286人看过
  • 金钱债权是否可以被债权人出售给他人?
    债权人可以将金钱债权转让给他人。法律规定,债权人是可以转让债权给其他人的,但是如果债权属于下列债权的,则不能进行转让:(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而且债权人在转让债权之后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一般提存的主体是债务人不是债权人,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情形,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五百七十一条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
    2023-07-06
    85人看过
  • 债权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
    借款人属于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百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权利。代位追偿权是主权利,债权产生的时候,代位追偿权并不同时产生,只有在债权因保证人、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履行了债务而消灭的时候,保证人及已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才对原债务人或未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产生代位追偿权。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
    2023-03-14
    223人看过
  • 可以为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债务担保人可以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一、担保人必须有相应的连带责任吗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
    2023-06-23
    276人看过
  •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可以不经过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因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一、债务如何转移债务转移的方法: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在经过债权人同意后,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即可生效。但是转让的债务必须为合法、到期、可转移的债务,否则不得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
    2023-03-12
    234人看过
  • 债务人外出逃债债权人可要求提前还款
    2014年12月28日,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吴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借款期限至2016年6月27日止,潘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确认。2015年10月23日,张某再次向吴某借款13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至2016年10月22日止,潘某、雷某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确认。2016年2月,张某支付了第一笔借款到2016年2月27日止的利息后就销声匿迹,第一笔借款到期后亦未归还本金。现吴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全部借款,被告潘某、雷某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于2014年12月28日向原告吴某借款本金10万元,应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归还原告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被告潘某对上述款项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二笔借款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未到,但潘某和雷某当庭提出,被告张某已外出逃避债务,无法联系其本人。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张某的行为已
    2023-06-05
    10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免除债务可以由债务人提出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4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并不总是对债务人有利,因此不能将债务免除行为视为是一个单纯单方民事行为,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有权利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拒绝后债务免除行为无效。
    • 借款合同中是否可以出现债权人和债务人?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1、可以。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贷款给出借人的债权可不可以全额转让出借人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 债权出质可以通知债务人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4
      自然人借款合同不必须用书面形式。与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当事人另有约定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自约定的时间起生效或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的时间起生效。
    • 出借人和债务人谁是债权人和债务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17
      债务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的行为。而个人债务利息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及其约定利息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