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拒不支付一般不会触犯刑法,抚养费不给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但是如果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会被判刑坐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纠纷的审理期限
抚养费纠纷的审理期限是3到6个月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n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未付抚养费是否触犯法律法规?
398人看过
-
拒绝支付抚养费是否属于依法支付孩子抚养费
144人看过
-
拒不认私生子是否应支付抚养费
350人看过
-
拒不支付工资视同触犯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330人看过
-
抚养费能否不支付?
211人看过
-
可拒付子女抚养费吗,能够不支付抚养费吗
401人看过
-
父母拒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可以被判刑?香港在线咨询 2025-01-07在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经过法院审判或调解后,如果对方坚持不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你有权依据先前的司法文书中所载明的条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迫使他们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经过了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但对方仍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故意拒绝执行的行为,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你确信其拥有财产的事实证据后,你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将该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
拒付抚养费能不能不支付或拒绝探视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3抚养费与探望权系不同的法律关系,拒付抚养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执行解决,而不是以此拒绝探望。 1、抚养费义务与探望权是相互独立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抚养费纠纷和探望权纠纷,支付抚养费并非是行使探望权的前置条件,两者不存在先后履行顺序之说。即使未直接抚养方拒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方探视,同样,未直接抚养方也不能因为被阻碍探视而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2、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
-
-
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是否有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5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
-
拒绝给抚养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诉讼流程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5首先,这个是民事案件,不支付抚养费不可能牵扯到刑事上去.离婚后,双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估计法院也不会开庭审理,一般都是调解,教育对方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服,仍不支付,就走开庭审理程序,不单单是抚养费,这官司打是铁赢的,对方还要付诉讼费,判决书出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判决下后对方还不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到时候那不拿钱也得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