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首先,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般职务权限,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与其一般的职务权限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属于滥用职权。其次,行为人或者是以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或者是以不法方法实施职务行为;在出于不当目的实施职务行为的情况下,即使从行为的方法上看没有超越职权,也属于滥用职权。最后,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职务行为的宗旨,或者说与其职务行为的宗旨相悖。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必须有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所谓的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对于自己应该履行的,而且也有条件履行的职责,都不尽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
2、必须具有因严重不负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就本罪而言,一般是指重大的经济损失,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根据刑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确定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因果、也有间接因果。
-
滥用职权罪的定义:职权与职务滥用所构成的罪名
380人看过
-
犯滥用职权罪吗?
172人看过
-
构成职务犯罪中滥用职权罪有哪些客观要件
389人看过
-
请托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共犯
380人看过
-
滥用职权自首构成犯罪的情形是什么
195人看过
-
收取贿赂又构成滥用职权罪
72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职务犯罪如何构成滥用职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3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行为为主要特征,而越权行为的标志是其违规性,即超越权力范围,一意孤行,坚持错误的决策,强行、擅自作出违反规定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 2、滥用职权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公然为之,前面的利用职务型犯罪是明知不可为而悄然为之,两者的秘密性特征不同。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滥用职权罪判几年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7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版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
-
滥用职权构成犯罪有追诉期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5是的,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起诉期限应当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起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连续或者继续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起诉
-
犯了暴力罪还被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4暴力取证不属于滥用职权罪,应当构成暴力取证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
滥用职权自首构成犯罪的情形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6关于自首的定义,《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因此,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必须自动投案;第二,你必须如实供述你的罪行。因此,滥用职权犯罪自首的认定是在职务犯罪后,能够主动如实地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