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什么情形下可补充鉴定,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2 13:02:19 124 人看过

交通事故如下情形可以补充鉴定:

1、委托人提出新的鉴定要求的;

2、鉴定事项存在遗漏的;

3、委托人在原来基础之上又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4、法律规定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交通事故没结案对车主有影响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并且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所以最好及时进行结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n(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n(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n(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n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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