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0 11:40:54 328 人看过

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行为。医务人员需取得医疗机构执照,且具有严重的不负责任医疗违法行为,包括不作为等犯罪主观方面,才能构成该罪。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诊察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其健康,将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也就是说,承担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诊察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诊察人员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照的诊疗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的客观方面,医务人员有严重的不负责任的医疗违法行为,包括不作为的行为在内的犯罪主观方面是医务人员有过失。

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犯罪的主观方面

医疗事故犯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构成医疗事故犯罪的重要要件之一。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犯医疗事故罪,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在主观方面,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患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当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对患者的生命或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威胁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医务人员没有这种故意,即使其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也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医务人员犯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应当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医务人员除了医疗事故罪之外还犯有其他犯罪,应当根据所犯的罪行的轻重程度,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总之,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故意。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要件,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犯罪,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医务人员医疗事故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故意。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要件,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犯罪,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一)擅离职守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18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中免责如何补偿,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中免责如何补偿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的,有医疗机构免责情形的,患者或者其亲属不能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人身伤害责任由患者自己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2023-04-18
    43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认定需注意什么
    一、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认定?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
    2023-03-28
    122人看过
  • 变更标题2:2021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如何界定?
    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
    2023-07-19
    15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认定为责任事故,对医疗事故的处理怎么处理
    1.有下列失职行为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四)护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或其他违反制度、操作规程的。(五)助产中,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六)用药过程中,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使用规定的。(七)在医疗工作中,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毒、麻、剧药品,开错或用错药的。(八)生物制品的接种途径、剂量、部位错误或操作中消毒不严的。(九)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制剂含量错误,以
    2023-04-21
    290人看过
  •  分析医院如何划分医疗责任事故责任
    医疗事故的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通过诉讼解决,一般要通过诉前准备、提起诉讼和首次开庭三个步骤。在首次开庭阶段,患方应准备好病历资料,并认真仔细审查,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法官会要求患方列明要求。如果医疗事故是由医务人员的工作过错导致的,那么医疗机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造成的,由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等人承担责任。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如果是通过诉讼解决的话,一般要通过以下几步:1.诉前准备。咨询医疗方面的专家,了解是否医疗过错,如无过错,诉讼自行终止,无需浪费时间;如得到积极答复有过错可以进行下一步,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
    2023-09-06
    11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界定?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医疗事故: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下列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4.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话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医用产品侵权、故意行为等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或者虽然有过失但尚未造成患者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
    2023-08-07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刑事责任是指医务人员违反国家医疗卫生管理法规,严重违背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规范,直接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行为者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是对其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但是,如果医疗事故导致... 更多>

    • 何谓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4
      1、二等甲级医疗事故是否构成犯罪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无明文规定,因而医疗责任事故致残、死亡的应当如何处理,在刑法理论上存在以下观点: 2、第一种观点认为,对构成犯罪的医疗事故,不应当另罪名,而应当适用刑法中现成的比较合适的罪名,理由是刑法中含了对严重医疗事故的规定,这种犯罪行为符
    • 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界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 医疗事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责任罪的界限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8
      我国刑法第335条明确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必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可见,要认定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罪,还要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一般认为,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行为中违反医疗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应尽的医疗职责。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也是相符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行
    •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程度中的责任程度如何确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5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其中的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主要责任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责任是指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轻微责任是指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但到目前为止,立法中并没有针对不同的责任程
    • 医疗纠纷如何处理医疗事故责任责任如何确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28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