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别是指哪几种组织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5:13:13 313 人看过

1、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各方共同设立具有独立财产权、法律独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民事权和诉讼权的合作经营实体。为了有效实现合作开发项目,此类企业经合作伙伴协商,制定章程,建立独立的企业组织,成立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中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合作条件对企业承担责任。这种合作经营方式在国际上属于合伙经营的范畴;合伙人以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以有限合伙为限。在我国,考虑到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的责任形式,只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就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2、非法人合作经营企业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相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管理权和使用权。一旦合作经营企业发生法律诉讼,合作经营各方将作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无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的合作方,无论是出资还是提供其他材料,工业产权都是合作条件;均为合作各方所有,经双方约定也可共有(包括部分所有,部分共有)。这类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归双方共有。企业管理可以由双方共同成立联合管理机构,也可以委托的形式,委托合作经营一方负责。这种合作经营通常是世界上无限合伙,合作经营各方以无限责任的形式承担民事责任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批程序

(一)申办、审批程序

报批项目建议书工商名称登记项目选址报批及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合同、章程申请组织机构代码颁发批准证书注册登记

(二)所需文件、证件

报批立项

(1)呈报项目建议书请示;

(2)外方出具的委托书;

(3)合资项目建议书;

(4)合资意向书(协议书);

(5)合资各方营业执照;

(6)外方法人代表证明;

(7)由开户银行出具的中、外双方资信证明;

(8)环保局《立项证明函》;

(9)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附属材料。

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1)呈报可研报告请示;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

(3)董事会名单及董事委派书;

(4)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项目用水、用电证明;

(6)环保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

(7)项目选址请示及批复;

(8)进口物品清单;

(10)审批部门要求的其它附属材料。

申领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

(1)中方主办单位申请报告;

(2)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章程;

(3)1、2项全套文件原件;

(4)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相关文章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1、董事会制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实行董事会制。董事会是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合作各方协商产生;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2、联合管理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实行联合管理制。联合管理机构由合作各方代表组成,是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联合管理机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主任;3、委托管理制经合作各方一致同意,合作企业可以委托中外合作一方进行经营管理,另一方不参加管理;也可以委托合作方以外的第三方经营管理企业;4、议事规则合作企业的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或主任召集并主持。董事长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员召集并主持。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哪些分类合作经营企业一般
    2023-06-06
    187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
    合作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合作企业的组织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各自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中外合作者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董事长或者主任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委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3)合
    2023-06-06
    205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1)举办的合营企业属于下列行业的,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这些行业包括: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维修、咨询等;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性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经
    2023-07-29
    128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1)举办的合营企业属于下列行业的,合营各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约定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这些行业包括:服务性行业的,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像、维修、咨询等;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定合营期限的。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一般项目原则上为10年至30年。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利润率低的项目,由外国合营者提供先进技术或关键性技术生产尖端产品的项目,其合营期限可以延长到五十年。经
    2023-07-29
    411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怎样的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什么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所签订的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的合同。合同的内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则;(2)合营各方;(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6)合营各方的责任;(7)技术转让;(8)产品的销售;(9)董事会;(10)经营管理机构;(11)设备购买;(12)筹备和建设;(13)劳动管理;(14)税务、财务、审计;(15)合营期限;(16)合营期满财产处理;(17)
    2023-07-26
    496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合营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
    2023-06-13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外商投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分别是指哪几种组织形式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1、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经营,是指合作各方共同设立具有独立财产权、法律独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民事权和诉讼权的合作经营实体。为了有效实现合作开发项目,此类企业经合作伙伴协商,制定章程,建立独立的企业组织,成立董事会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中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合作条件对企业承担责任。这种合作经营方式在国际上属于合伙经营的范畴;合伙人以提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6
      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哪几种企业形式?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有两种企业形式,即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
      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 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5
      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合营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