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定违约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具体做法有:
(1)返还原物;
(2)受领标的物为金钱的,应同时返还自受领之日起的利息;
(3)受领标的物有孳息的,也应一并返还;
(4)应返还的原物因毁损丢失或其它事由不能返还的,应按物的价值予以返还。
二、根本违约有什么类型
(1)迟延履行场合。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2)履行不能场合。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场合。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4)先期违约场合。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三、法人变更和清算标准及行为准则是什么
1、法人的分立和合并。民法典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包括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不一致时发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人解散的法定条件。当法人出现民法典规定的几种情况时法人解散,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法人的清算。当法人出现解散、被宣告破产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法人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可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清算期间法人主体存续,但不可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法院宣告破产时,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民法典什么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256人看过
-
合同违约的法定情形
415人看过
-
合同解除法定情形民法典
27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不形成违约责任
119人看过
-
民法典的预约合同是什么,预约合同违约的具体情形
137人看过
-
民法典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308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在民法典中不能约定协议的情形能否算违约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14不构成违约。因为协商一致就是旦恭测枷爻磺诧委超莲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违约,什么叫一致,就是双方没有提出不同意见为前提。祝您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哦。
-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2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
-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14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出租人应及时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通知承租人,损害承租人的优先购
-
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可主张期待利益赔偿的情形云南在线咨询 2024-08-3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可预见规则可预见规则的主体只能是违约方,预见对象是违约后的损失范围,即期待利益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
2022年民法典哪些情形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2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的情形是: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4.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5.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