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7: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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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C.被保险人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宣布结束,学生不在被保险人的管理范围内; D.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教学、施工设施不安全并继续使用; E.学生自伤、自杀,学校及其工作人员无过错; F.学生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但学生在学校范围内被殴打时的自卫行为除外; g.学生特殊体质,被保险人事先不知情; h.学生突发疾病,被保险人的抢救措施没有不当; I.学生或他人的过错,但被保险人的行为并非不当; J.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 K.战争和类似战争行为; L.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所有其他损失、费用和责任。 2)本保险对任何性质的间接损失和精神损失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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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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