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执行董事权力浅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20:28:58 60 人看过

一、非执行董事权力浅析

非执行董事又称外部董事,是指除了董事身份外与公司没有任何其他契约关系的董事。包括不参与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外股东和股东大会决议聘任的非股东的专家学者等,通常是向公司投资的银行家、律师或其他能够为公司经营提供建议或服务并因此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部董事具有两大职权,即对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和对公司经理层的监督控制权。外部董事通过行使职权,对公司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具体表现为,促进和完善公司战略决策;控制和监督公司管理层;改进企业管理,增加股东财富;制衡及放置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和债权人利益。

二、监事和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吗

监事和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是直接对股东会负责的,监事与董事是平行的,监事的职责之一就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因此,从监事的职责看,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不能兼任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就明确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有哪些

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一)公司名称和住所;\n(二)公司经营范围;\n(三)公司注册资本;\n(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n(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n(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n(七)公司法定代表人;\n(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n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5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浅析
    董事对公司的义务是忠诚和勤勉。董事不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公司可以直接对董事提起民事责任诉讼。在特殊情况下,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调查董事责任的衍生诉讼。此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董事长滥用职权侵犯公司利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超过1%的,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董事长的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是什么职务公司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公司董事享有的职权有:(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6)法律赋予董事自
    2023-07-02
    74人看过
  •  执行董事是否具备实际权力?
    公司设立需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负责执行经营决策,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经理。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投资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总额或单项投资或担保额在公司章程中有规定。执行董事拥有实际权力,他们除了参与董事会的经营决策外,还兼任公司经理的职位,负责公司业务的执行。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别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执行董事是否需要
    2023-11-10
    214人看过
  • 执行董事的职权—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执行董事的职权。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7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6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6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
    2023-12-15
    186人看过
  • 浅析和解在民事执行中的运用
    执行和解是我国强制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是诉讼和解在执行程序中的延续,是达到和谐司法的有效途径。执行和解能迅速地解决社会矛盾,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节约司法资源,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如何充分发挥执行和解的应有功能,笔者结合多年的执行工作实践,对和解在民事执行中的运用作一些粗浅的探讨,权作抛砖引玉。一、执行和解的概念和内容。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执行当事人经自愿、平等地协商,就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主体、期限、方式、内容等达成协议,一致同意中止执行程序,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后,原执行程序即告终结的法律程序和法律制度。执行和解就是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从而结束强制执行的一种民事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执行和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023-06-06
    142人看过
  • 浅析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不同的概念,比较两者,可以清楚地认识与理解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法律特征: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加到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后,才能实际享有的。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民事权利则仅指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实际取得利益的可能性。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其意愿实际参加民事活动时取得的,它直接反映着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权利则不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主体既可以依法转让或放弃某项民事权利,也可以依法
    2023-06-08
    77人看过
  • 浅析执行通知书的利弊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对本条规定,许多法律工作者,特别是人民法院从事强制执行工作的同志提出了疑问。诸如:此条规定不符合法理;执行通知书的发出,实际是预先向被执行人提示,法院什么时候将向他实施强制措施,无形中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发执行通知书是否是启动执行程序的必要环节;不发执行通知书而依据原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是否在程序上就站不住脚。总之,大多数同志对此条规定持否定态度,认为本条规定给执行工作带来的消极的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不利于执行工作更好地开展。在此,笔者结合自己执行工作的实践,谈谈对执行通知书的认识。第一、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9条可看出,法律设立本条规定不外乎两个作用,一是通知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3-04-24
    159人看过
  • 浅析对破产债权执行申请的审查
    企业破产的首要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连续状态,首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所有的债权人公平受益,所以,对破产财产清算就成为破产清算的重中之重。企业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在破产清算时,动产、不动产的价值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序由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去评估和变现,难度最大的是企业的债权如何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这是处理破产企业债权的法律依据,此规定看起来简单易
    2023-06-08
    126人看过
  • 浅析民事执行中的自愿以物抵债
    自愿以物抵债是指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在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自愿交付和接受财物折价抵偿债务,改变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履行方式,从而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1条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这条司法解释是我国现行法律民事执行中自愿以物抵债的基本法律依据。从立法本意来看,自愿以物抵债其性质属于执行和解:(1)自愿以物抵债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意思表示真实;(2)在自愿以物抵债中双方当事人变更履行方式是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受法律的保护;(3)自愿以物抵债以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合法权益为要件;(4)自愿以物抵债协议须经法院确认并附卷。从以上
    2022-04-15
    449人看过
  • 非执行董事参与决策吗
    只要是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无论是执行或者是非执行董事都必须参加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一、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区别是什么非执行董事不一定是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一定不是独立的。区别如下: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关于执行董事的规定:执行董事,是指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的业务执行和经营意思决定的必设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而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其条件是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公司。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经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又称为非常务董事,是董事的一种,也是构成董事会的成员之一。非执行董事对执行董事起着监督、检查和平衡的作用。独立董事一定是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不一定是独立董事,执行董事一定不是独立的。独立董事是独立的非执行董事,但是非执行董事可能独立也可能不独立。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经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是董事的一种,也是构成董
    2023-04-11
    405人看过
  • 监事执行董事与执行董事的比较
    监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1、产生的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的;2、职权侧重点不同。监事的职权重点在于对公司及公司内部人员的监督与监管,执行董事的职权侧重于对公司决策层面的监督、管理与执行。执行董事就相当于公司的权利机构,监事则是公司的监督机关。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区别是什么?非执行董事可以持有股权,也可以不持有股权,往往是大股东委派的股权代表,不参与日常运营,只是参与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的会议、投票、决议等重大事宜。而独立董事,首要条件就是独立第三方,不能参与日常运营,也不能持有股份,完全独立于公司,也不在公司关联方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3-07-07
    407人看过
  • 总经理与执行董事的区别分析
    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是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通常可以参照董事会的职权。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的公司管理人员。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如下:总经理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的,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而执行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因此其代表的是股东会的利益,其主要是对企业战略发展负责。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之间的关系2006年《公司法》施行之前,只有公司的董事长才能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修订之后,规定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可以由执行董事或者公司总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是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并常设机关。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的主要存在形态,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需要有一个主持会议并负责董事会工作的人,即董
    2023-07-01
    193人看过
  • 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异同及职责
    独立董事又被叫做外部董事,或者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于公司股东,但是不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而且与公司或者公司管理人员,没有重要业务联系,但是他能够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非执行董事也被叫做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一般指的是不在公司任职,而且与公司没有关系的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只有公司议案的提出权,但是没有决策权。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有什么区别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而非执行董事是不在公司经理层担任职务的董事。执行董事官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非执行董事也就是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但不能是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非执行董事与独立董事不同,
    2023-07-01
    159人看过
  • 权力分配:执行董事与监事会成员的权力和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会有数名董事,并且有一人担任董事长,如果不设立董事会的,会有执行董事,执行董事是在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由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的职务,所以执行董事的权力要比监事大。股东和法人哪个权力大股东和法人哪一方权力大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活动,如签订合同、进行诉讼等,而股东是公司拥有者,理论是权力大于法人代表。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中华人民共
    2023-07-11
    347人看过
  • 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区别,独立董事是股东吗
    一、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区别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区别是,非执行董事一般只有提案权,没有决策权和执行权;而独立董事是能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有决策权和执行权的上市公司的董事。并且非执行董事可能会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而独立董事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二、独立董事是股东吗独立董事可以是股东,但是只能是小股东,不能是对公司经营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大股东。因为独立董事应当保持独立,职务行为不能受公司以及管理层的控制。《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
    2023-06-19
    35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非执行董事有哪些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5
      非执行董事有以下权利: 1、组成董事会,并由董事会主持股东会; 2、按照其公司职级行使相应公司职权; 3、根据劳动合同或其他合同获取相应的工资报酬、出资收入等; 4、其他权利。
    • 执行董事可以是非独立董事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不可以。 非独立董事是指与公司或执行董事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并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董事。被认为是非独立董事的人士通常包括商业银行家、投资银行家、律师和其它为公司提供服务或货物的人士。 董事分执行董事(内部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执行董事是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他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所谓非执行董事,简单来说就是不在公司里拿工资,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非执行董事又分为独
    • 执行董事的权力与监事的权利各有多大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1
      执行董事和监事是公司内部的同级组织,无论其地位如何,都无法比较谁大谁小。 执行董事是指不设董事会的小型有限公司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 监事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的组成人员,又称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 董事长是否可以让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3-03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为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等。董事长的职权是主持股东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公司法未赋予董事长召集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召集权属于董事会。 因此,董事长在没有经过董事会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情况下,无权擅自召集股东会。但执行董事经公司章程授权可以行使董事会的全部职权。
    • 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区别是怎么样的?执行董事有哪些权利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并选举董事长,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少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改设一名执行董事。换言之,执行董事只出现在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独立董事就是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可以独立发表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