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确认书怎么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1-14 21:14:29 364 人看过

一、损失确认书怎么填

《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系保险公司单方做出,被保险人只要签名确认即可,未签名无法律效力。

损失确认书,有法律效力,属于书面证据。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多久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

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1、事故发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事故发生后一般交警部门会在30日内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准确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如何准确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5.作出道路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时间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
    2023-11-18
    223人看过
  • 保险合同确认书后几日填回执
    保险合同确认书后几日填回执?这个没有硬性规定。不过一般不希望间隔超过10天。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生效日?《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一般情况下
    2023-06-15
    255人看过
  • 营运车辆修复停运损失怎么确认
    根据民法理论,赔偿全部财产损失除了直接的财产上的减少之外,还应赔偿失去的可得利益。判断是否为可得利益,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已经预期或者能够预见到的利益;二是必须可以期待、必然能够得到的利益;三是必须为直接因违法行为所丧失的利益。在正常情况下,车辆从事运输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确定的,不能因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将正常情况下车辆营运可预期的必得利益计算才公平合理。在审判实践中,对此种损失已予以确认,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
    2023-04-26
    197人看过
  • 企业坏账损失怎么确认?如何提取?
    一、企业坏账损失确认的审计1、严格甄别坏账损失是否属因应收款内容,有无不属应收款内容却列入应收款,造成人为的坏账。2、有无逾期未满三年的应收账款都按坏账损失处理的现象。3、有无虚假的坏账损失,如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虚开销售收入,形成一笔假的应收账款,又不及时清理,挂账三年以上,名义上形成坏账损失二、企业坏账提取的审计在审计中下列各项按规定不应列入计提范围:1、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重组的;2、同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3、其他逾期款项,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另外,对企业持有δ到期的应收票据和预付款不能直接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虽然属于应收款项,相对地说应收票据发生坏账的风险比较小,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即使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持有的δ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也只有在应收票据票面金额转入应收款后,才能计提坏账准备。对预付款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已不符合预付款性质,或者因
    2023-06-04
    394人看过
  • 如何可以确认坏账损失
    法律综合知识
    确认坏账损失有三个条件: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三)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四)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五)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六)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
    2024-05-05
    209人看过
  • 如何确认侵权赔偿损失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确认侵权赔偿损失侵权责任中赔偿损失这样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二、侵权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侵权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侵权赔偿法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
    2023-09-23
    178人看过
  • 房屋差价损失如何确认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房屋差价损失如何确认1.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进行了约定,或者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来确定损失。2.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损失,那么可以依据一些原则来进行确定。原则上,可以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来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3.如果无法找到最相类似的房屋进行比照,也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评估来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二、确定差价损失的依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的依据主要来自于双方之间的约定或者协商结果。1.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进行了约定,那么应当按照约定内容来确定损失。2.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人民法院将按照上述原则来确定损失范围。3.在确定损失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包括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等因素。三、损失认定的时间点1.损失认
    2024-07-22
    115人看过
  • 如何确认房屋差价损失?
    如何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无具体的规定,可参照国内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经验确定如下认定原则:1、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能够通过协商确定的,则按照其约定;2、如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的:(1)原则上可比照最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同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升值的损失;(2)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3、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的买受人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案件审理中房屋的升值情况等,合理确定。4、守约的买受人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的开发商能预见的因房屋升值而产生的差价。购房者举证时须注意什么?购房者遇到房屋差价纠纷,如果想寻求法院帮助以维护自己的
    2023-03-02
    130人看过
  • 侵权赔偿损失如何确认
    一、侵权赔偿损失如何确认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具体的赔偿损失还需要视具体的案情而确定。二、侵权损害赔偿具有哪些特征(一)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二)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
    2023-06-15
    352人看过
  • 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没盖章有效吗
    案情简介2015年10月26日,被告某保险公司承保的车辆闽××与原告所有的出租车发生碰撞,闽××负事故全责。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评估结论书》证明,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28320元。原告据此向被告主张车辆修理费28320元。保险公司认可事故责任认定,认可保险关系存在,且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但认为原告主张的车辆修理费用过高,对数额不予接受。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了《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证明本案车辆的换件、修理、辅料费用总计为13450元,与原告声称的修车费28320元有较大差异。故被告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审理二审法院均未支持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的申请,而认可了原告根据第三方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报告确定的损失。律师评析经过检索,我们收集了天津、北京、广东等地的十几个判决,案例中均涉及原告方不认可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的
    2023-11-30
    381人看过
  • 银行卡透支怎样确认资产损失
    【问题】福建省漳州市某工商银行财务部汪女士咨询,该银行符合坏账条件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相关的已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应收款项,请问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时,应该提交哪些资料以证明其属于资产损失并在税前扣除?【解答】符合坏账条件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相关的已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应收款项一类的资产损失确认,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两大类,并在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封面中注明本年度资产损失的总金额、具体损失的项目和具体金额。也就是说,符合坏账条件的银行卡透支款项以及相关的已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应收款项的资产损失,需要税务机关审批后方能列支,如果需要审批的资产损失未能如期获得税务
    2023-11-28
    92人看过
  • 财产损失要怎样确认存货价值
    一、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为了确保存货受损价值依据充分、核算正确,必须及时搜集相关的各种资料:受损时的相关证明,受损时存货的数量,产成品的材料定额、工资(工时)定额,近期原材料进货凭证(一般取存货受损日前3个月~6个月的原材料凭证,越接近损失当日越好),工资结算单,财产受损日前6个月~12个月的生产成本明细,企业报税务部门备案的存货处理方法,其他相关资料。二、计算损失价值存货的损失价值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当按受损时存货所处的实物形态分别核算。各类存货(以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为例)受损价值确定方法如下:1.原材料。原材料价格的确定,主要依据为企业所供的原材料进货发票。2.产成品。产成品的受损价值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其单位价值由料、工、费三项成本构成。“料”为直接材料,即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其单价与原材料中的主要材料单价要一致,再按各项材料的消耗定额进行核算
    2023-04-28
    203人看过
  • 共同海损怎么确定损失金额?
    1、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2、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3、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4、各受益方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计算方法为:(1)共同海损损失率=共同海损金额÷共同海损分摊价格总额*100%;(2)分摊的金额=各受益方应分摊价值*共同海损损失率。知识链接:一、哪些损失属于共同海损?1、为了安全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修理而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2、在避难港、避难地或驶回装货港额外停留期间的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以及为修理船舶而卸、储、装的费用或者在船上搬移燃料、物料及其它财产所造成的损、灭失而支付的费用;3、船舶修
    2023-06-06
    412人看过
  • 填三方协议书怎么填
    法律综合知识
    一、填三方协议书怎么填三方协议书这样填:1.拿到三方协议后,填写“乙方”,各项内容必须要填写完整,“毕业院校”和“专业名称”一定要填写全称,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得简写;2.个人信息填写好后,交给单位,由单位填写“甲方”信息。填写好后,在下部“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右侧“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也必须加盖;3.用人单位名称: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4.以上信息填写好后,拿到学院学工办和学校签学校的章和意见。学校签好,三份协议按照协议书右侧边上由各方保存;5.三方协议如果写错,将需要重新申请。二、三方协议一定要签吗三方协议不一定要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仅是方便高校对应届生就业进行管理和用人单位确认应届生信息可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2022-10-14
    22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xx赔款支付确认书怎么填写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9
      你是个人还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啊这个不好说啊,你要是保险公司的员工找一下之前的范本后者问问老员工;要是个人要索赔,那就问保险公司的去前台理赔人员吧。
    • 怎么确认股权投资损失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7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具体应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1、支付现金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2、放弃非现金资产 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含股权,下同),但各种待摊销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
    • 怎么确定共同海损损失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0
      共同海损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即船舶和货物的物质损失和共同海损费用,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后果。属于共同海损间接后果的船货损失,包括船舶滞期损失、货物市场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都不得作为共同海损。
    • 签合同签填写确认书到底是怎么拟定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确认书本身并非合同,可用于证明存在合同关系。实务中建议订立正式的书面合同,详列各方权力与义务,法律约束力更强。
    • 如何可以确认坏账损失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2
      确认坏账损失有三个条件: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