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认定有年限规定。临时建筑的期限一般为两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违法行为如果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没有被处罚,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了,但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违建认定下来后还有救吗?
拆迁是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必不可扫的一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可谓怪招频出,以各种方式各种手段迫使被拆迁人拆迁,晏清律师事务所在之前的很多期文章中,都针对拆迁方各种压低补偿款的手段做了分析。拆迁方利用许多套路与伎俩,哄骗、诱导被拆迁人签约,让被拆迁人觉得自己好像占了便宜,实际吃了大亏,而在这些手段中最常见的就是下发违建认定,今天晏清律师就和大家说一下违建认定的这些事。
拆迁方之所以想尽办法下发违建认定,就是为了压低补偿款,有的被拆迁人的房屋几十年没人查,一到了拆迁的时候,马上被认定为违建,这招一出,被拆迁人的房子好像马上就不值钱了,因为不论是否拆迁,违建房屋总是要拆除的,被拆迁人到网上一查“违建会被强拆吗违建有补偿吗”心里马上没了底,再加上拆迁方持续的上门骚扰游说,仿佛极不合理的补偿款是给被拆迁人的莫大恩赐一样。最终被拆迁人签了字,心里还觉得还好签了,否则一分钱也拿不到手,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
拆迁方通过违建通知给被拆迁人施加很大的心理压力,被拆迁人只慌张于房子被认定违建怎么办,而忽略了违建通知是否合法的问题。首先违建认定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经过立案、调查等一系列严格的行政程序,只有在法定程序下作出的违建认定,才是合法的。如果政府主管部门只是一张违建认定书,毫无其他依据,那么这种违建认定,请各位被拆迁人不要轻信,要及时联系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被认定违建后,拆迁方通常会给出期限要求被拆迁人自行拆除,只有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针对限期拆除通知和违建认定既不复议、也不诉讼,拆迁方才能在再次催告后进行强拆。复议的期限是两个月、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如果要走完复议和诉讼程序,那也至少要一年时间,这一年时间里,被拆迁人有充足的时间和拆迁方谈判,毕竟推进拆迁项目急的是拆迁方。如果他们不遵循法律程序径自强拆,那么被拆迁人也可以联系律师提起强拆违法之诉,进而提起国家赔偿。所以违建认定下发并不表示已经无力回天,
请各位被拆迁人相信法律,相信法律途径必能维护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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