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带药有哪些管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3 10:01:35 346 人看过

关于病人出院时可携带剂量的管理规定如下:

患者在离开医院前所拥有的药品不应跨越本次入院治疗疾病范围,且其选择上大致遵循以下原则,即以国家基本药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及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为主导。

此外,仅允许携带口服形式的药品,而禁止携带有注射剂型的药品以及静脉给药类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0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延庆房屋出租管理规定有哪些?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依照本规定管理。第三条房屋租赁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房屋租赁管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租赁当事人的户籍管理。建设(房屋)行政部门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出租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纪活动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查处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民防行政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租赁管理。卫生、人口计生、规划、税务、国家安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2024-01-17
    198人看过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哪些?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该规定,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药品企业不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将被处以行政处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
    2024-05-01
    364人看过
  • 销售劣药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哪些规定
    本文探讨的内容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依据该项法律法规,在生产及销售过程中,被判定为劣质药品的,须追回已触犯法律风险的生产及销售的药品,以及相关的非法收益;同时,还需处以违法生产、销售药品价值金额一倍以上至三倍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者,将被勒令停止生产、营业活动,或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如构成犯罪事实,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劣药罪,即指生产、销售劣质药品,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对于生产销售较、劣药品的行为,必须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定倍数的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还需追究其刑事责任。此举旨在加强药品监管力度,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避免因药品质量问题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保障公众健康权益。《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2024-08-06
    60人看过
  •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的情节有哪些
    根据现行药品管理法规定属于假药的情节有:1、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假药论处的六种情形,主要包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变质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2、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3、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4、变质的药品;5、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2023-08-10
    467人看过
  • 医院病历如何管理?相关规定有哪些?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2023-06-18
    382人看过
  • 《药品管理法》中规定了哪些法律责任?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世界各国对药品的生产和经营,都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制度,药品的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还有医疗机构等,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行业规范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和配制制剂的活动。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
    2023-06-18
    170人看过
  • 无证经营违反了药品管理哪些规定
    一、无证经营违反了药品管理哪些规定无证经营药品,首先直接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具体而言,药品经营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即构成无证经营。2.无证经营行为还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3.若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额度的罚款。这些规定旨在维护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二、无证经营药品的法律后果无证经营药品的法律后果十分严重。1.行为人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处以高额罚款等。2.若行为触犯刑法,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刑罚。3.无证经营药品还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行为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4.无证经营药
    2024-07-13
    456人看过
  • 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卫生部发布文号:_________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所指的中药保健药品是指对人体有一定程度的滋补营养、保健康复作用,长期服用对人体无害的药品。三、中药保健药品不得加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毒剧药品。一般不使用被国家列为重点保护的濒危动、植物药材和以进口为主的原料。四、中药保健药品所用的辅料、添加剂,应符合药用要求和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五、中药保健药品临床和生产的审批,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办理,审批同时抄报卫生部备案,批准文号为X卫药健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生产的中药保健药品,不发给新药证书不享受新药保护期。如果生产厂家希望发给新药证书和享受新药保护期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转报卫生部审批,受理六、中药保健药品申报资料参照新药(
    2023-06-08
    102人看过
  • 社区医院外带药品注射规定
    1.外带药物必须是在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后所配置的药物,并在原就诊医院使用一次后方可接受,但不接受皮试药物、生物制品、血制品、化疗药物等外带药物。2.外带皮内、皮下、肌肉注射药物,需到注射室办理转治疗手续,在注射时,护士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切实保证安全。3.外带静脉药物,在告知情况下,由病人自己选择,医生在病历上记载转治疗记录,病人在告知书上签名,方可接受。一档门诊如何报销?医保报销流程:(一)本地住院就医员工生病住院:应在单位缴费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需将医保证、医保本直接交到所在医院的医疗保险科,结算时自动报销基本医疗费用。(二)外地住院就医因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员工生病:必须是急诊的,可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但要在三天之内申报到市医疗保险局监察科。(如非急诊医疗费用不给予报销。)(三)转诊到外地就医在单位缴费所在地住院未见效果或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外地,必须是指定医院:中心医
    2023-08-03
    407人看过
  • 携带管制刀具处罚标准有哪些规定
    一、携带管制刀具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携带管制刀具怎么认定携带一是看行为人是否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为他人利用,确实不知情而非法携带的,就不应构成犯罪。二是应当对行为人非法携带上列物品的数量、危害大小等情节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行为人非法携带上述物品数量很小,行为人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能马上、主动交出的,也可不予追究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是治安管理处罚。三、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中管制刀具的定义为公安部对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如下: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3
    2023-07-18
    230人看过
  •  集会管制刀具携带要件有哪些规定?
    该罪名为“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爆炸物罪”,旨在规范在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爆炸物的行为。该罪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复杂性,既影响到社会管理秩序,又威胁到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关于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要素如下: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具有复杂性,既影响到社会管理秩序,又威胁到公共安全,还侵犯了国家关于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的法律责任是什么?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参加集会罪是指在集会上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且该行为已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非法携带管
    2023-10-25
    185人看过
  • 药品辅料管理出新规:违规者将出局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4月15日揭露出问题胶囊之后,长期被忽视的中国药品辅料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公众关注。对于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由于资源有限,认识程度、频度、力度和药品没法比,也相当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并且很好解决问题,特别在一些潜规则问题上,监管的思路和方式也需要进一步通过改革来完善。国家药监局注册司司长张伟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威胁药品安全曾经出现的药品安全事件多数和药用辅料有关系,看起来是药品问题,追根溯源却往往是辅料的问题。比如说齐二药假药事件,还有铬超标有毒胶囊事件。为了加强对药品辅料的管理,国家药监局日前出台了《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下称《规定》)。《规定》落实了责任主体,无论是药品辅料生产企业还是药品生产企业,如果违反规定,都将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或者转移到司法机关。张伟在接受《第一财经(微博)日报》采访时说。张伟介绍说,《规定》里分别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药用
    2023-06-07
    321人看过
  • 新药管理法规定什么是假药
    一、新药管理法规定什么是假药新药管理法规定的假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3.变质的药品;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只要药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该药品即为我国药品管理法所规定的假药。二、非法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非法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
    2023-04-14
    331人看过
  • 对管制刀具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施行,这是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犯罪凶器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对于其他类似上述刀具的单刃、双刃和三棱刀具,由于社会上使用的品种繁多,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于常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犯罪凶器,又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常用的工具,由县、市公安局提出,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管制。省公安厅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把管制刀具的具体品种式样通知各地,供内部掌握执行。2、生产管制范围刀具的工厂、作坊,国营和集体经营的,由县、市主管局,个体经营的,由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并凭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23-03-16
    2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处理的种类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
    • 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以下法规供参考,具体请自行搜索。 1、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食药局令第6号)》的第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2、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即新版gsp,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条:(药品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
    • 法院判决所得如何带出境?有哪些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宣布限制你出境。”同时该院还将裁定送达至出入境管理部门。
    • 国家医药储备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9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落实国家医药储备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药品安全信用管理暂行规定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22
      违反本规定,采集、记录、公示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故意将虚假信息记入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