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政策实施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19 19:30:50 289 人看过

本文讲述了国家在制定公共设施建设计划或为公共利益需求时,通常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为了顺利征收,政府会对被征收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补偿,并在征收土地之前签订相应的土地征收赔偿协议。因此,为了国家更好地建设,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一般情况下,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国家在制定某项公共设施建设计划或为公共利益需求时,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国家为了顺利征收会对被征收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补偿,在征收土地之前也会签订相应的土地征收赔偿协议。所以,为了国家更好的建设,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工作。

国家如何补偿被征收土地使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实行不同的补偿方式。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被征收土地,国家采取的补偿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从事的建设用地,国家采取的补偿方式为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对于非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从事的建设用地,国家采取的补偿方式为按照当地适用标准给予补偿。因此,国家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补偿方式,确保被征收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制定公共设施建设计划或为公共利益需求时,国家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为了顺利征收,国家会对被征收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补偿,并在征收土地前签订土地征收赔偿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使用者实行不同的补偿方式。对于不同情况下的被征收土地,国家采取的补偿方式也有所不同。国家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补偿方式,确保被征收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为国家的公共设施建设做出贡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3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器官移植合法政策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器官移植合法政策是2022年6月13日实施的。捐献者限制条件如下:1、捐献者年龄小于60岁;2、捐献者身份明确,无法律纠纷(法律大于捐献)、医疗纠纷;3、志愿者本人自愿无偿捐献并需获得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书面同意,若患者不能表述愿望时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提出并书面同意;4、患者的原发病为脑部疾病,如脑外伤、脑出血、颅脑肿瘤,或者大面积脑梗塞,其他器官功能正常;5、志愿者不能患有包括恶性肿瘤(早期也不可以,神经系统恶性肿瘤除外)、传染病、吸毒史、嗜血细胞综合征等等病症。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为三级甲等医院,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有具备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和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有与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相适应的设备、设施;3、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4、有完善的技术规范和
    2023-08-09
    137人看过
  • 各地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时间
    中央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新政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负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组织实施,但各地实施时间不宜间隔过久。“单独二胎”依法实施的前提,就是修订各省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增加补充规定,将“单独生育二胎”条款纳入一对夫妻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已经启动了单独二孩政策。江苏、湖北等地预备在2014年3月实施,更多的地方,包括重庆等地预备在下半年或者年内实施。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比如像甘肃、云南等地还在分析研究之中。浙江省2014年1月17日起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此政策由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已于2014年1月13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2014年1月17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
    2023-05-01
    362人看过
  • 电子产品三包政策是什么时候实施
    一、电子产品三包政策是什么时候实施电子产品三包政策是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二、电子产品三包政策的内容国家规定的三包具体有修理、更换、退货的保证,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中
    2023-12-16
    313人看过
  • 土地征用政策的实施效果评估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土地征用补偿问题土地征用补偿问题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缓慢群众意见较大。枝江市现在执行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009年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为2008年市政府确定的标准,目前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因素不适应,各地普遍反映补偿标准偏低。特别是近几年建筑材料和工价快速上涨,拆迁户所得的房屋拆迁补偿,根本不能使拆迁户还建原来同样面积房屋,拆迁工作阻力很大。(二)相邻征地补偿区域差异大矛盾突出。部分乡镇之间补偿标准存在区域间差异,如仙女镇汉宜高速以南的5个村和马家店街道的计划、双寿桥等村,均处城区规划区内,同属一类工业用地,但在房屋补偿标准上差
    2023-07-06
    215人看过
  • 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款什么时候到账?
    一、政府征收土地赔偿款什么时候到账?征地补偿费用一般自拆迁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拿到。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应当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实施房屋征收前一次性发放补偿费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二、征地补偿款包含范围征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
    2023-06-16
    27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把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公告10日后进行。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一、土地征收前需要什么程序首先,针对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然后是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征收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国土资源部门在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权利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权利人可以对补偿方案要求听证。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被征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依照补偿协议,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
    2023-03-17
    187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是1971年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调控国家人口数,而制定的生育政策。1971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计划生育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但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并写入宪法是1982年。1980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关于计划生育政策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取消社会抚养费;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2023-07-08
    185人看过
  • 湖北单独二孩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湖北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时间:2014年3月27日以下是媒体3月27日报道:湖北“单独二孩”政策正式落地3月27日上午,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有关决定建议表决稿。会上,《关于修改的决定经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在湖北落地。据了解,此次生育政策调整只涉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个别款项的修改,未对《条例作大的修改。主要针对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对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第(三)项“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予以删除;同时对条例中“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
    2023-05-29
    332人看过
  • 国家征收土地的政策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的手续
    一、国家征收土地的政策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的政策有如下内容: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二、国家征收土地的手续国家征收土地需要如下手续: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5.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核。6.征地公告。7
    2023-04-10
    448人看过
  • 关于征收农村土地政策的实施标准有哪些?
    农村土地赔偿标准中规定,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一、关于农村土地赔偿标准详细如下(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二、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
    2023-06-02
    183人看过
  • 2024株洲征收土地政策是什么?
    征地问题一直都是社会的焦点问题,一旦处理不慎,往往就会引发难以预计的后果,因为征地问题并不仅仅只是土地的问题,背后还有人员安置和补偿金的问题,所以各地对征地问题都是慎之又慎,2017株洲征收土地政策就是株洲的对策,那么他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一)征地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
    2024-01-22
    401人看过
  • 放开三孩政策实施时间
    三孩政策开放时间是2021年5月31日;2021年5月31日,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具体措施如下:生三孩配套支持措施一:实施奖励优惠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生三孩配套支持措施二:完善生育制度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
    2023-03-19
    320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发放土地补贴政策啊
    自2004年起发放土地补贴。夏粮每年4月1日公示,5月底兑付完毕;秋粮每年8月1日公示,9月底兑现完毕。中央财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等因素测算切块到省级财政,由各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300亩土地补贴政策实施标准1.农机购置补贴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新一轮农机补贴范围,其中包含15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另外,还指出各省要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其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到2023年,机具补贴额测算比例降低至15%及以下。一般农机补贴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2.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已经用来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
    2023-08-16
    95人看过
  • 征地拆迁政策实施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实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流程有哪些一、前期工作1、确定安置区域,确定安置楼结构外观层数等情况2、确定回迁涉及几种备选户型。3、准备拆迁协议文本4、确定拆迁安置政策5、确定人员、片区,分片包干,着手入户对接准备工作6、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方案政策,吃透政策,领会精神,准备入户对接工作。7、对因批准翻建确需测量的,进行实地测量;8、对于因离婚、去世、继承等原因,且不存在争议的,确需申请变更户主姓名,提交相关证明书面材料。否则,按原房主继续登记。9、推选拆迁安置工作居民监督小组二、中期工作1、发布拆迁公告。2、由于该地区房屋平房多为危房,明确实施统
    2023-08-05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二孩政策什么时候实施,二孩政策实施时间表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5
      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 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什么时候起实施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01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付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
    • 地质灾害搬迁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1、具体要看当地政府提供的措施和方案,由各个地方的政府制定相关政策。 2、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
    • 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是在什么时候实施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6
      土地增值税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税率4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税率为5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 新政策是什么时候实施到2020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的、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