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能继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9 10:40:41 389 人看过

农村承包土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继承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

法律规定,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承包土地属于不可继承的遗产,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可以继承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6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农村孩子能继承土地宅基地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8-04
    1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能否个人承包
    农村土地能个人承包,但有一定的限制,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个人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一、土地承包合同50年到期可以按揭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如果是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只能在原承包人的剩余承包期内进行流转,不能超出剩余承包期。如果你确认是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那么这个期限是无法受法律保护的。二、私家土地征收补偿款归谁机动地,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以后可能进行的调整而预先留出的土地。机动地属于村集体共同财产,村民享有共同使用权。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土地承包出去之前应该要召开村民集体会议,经村民同意后才可进行土地承包或流转,村民拥有这些土地的共享收益权。三、征地过程中如何维护农民的权益第一,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
    2023-06-25
    336人看过
  •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存在继承的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处理。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
    2023-06-28
    36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下土地继承的现实问题
    农村承包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具体而言,农村的承包土地承包的不是所有权,而是相对应的使用权承包,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主要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因此并不属于继承,只能通过继承承包的方式来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农村承包土地在婚内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2023-07-02
    227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不能违反《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即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
    2023-02-13
    489人看过
  • 女儿出嫁还能继承农村土地吗
    一、女儿出嫁还能继承农村土地吗女儿出嫁后未迁户口能继承农村土地。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仅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而非所有权。2.若出嫁女户口未迁出且父母去世,她可继续承包父母原承包的土地。3.若户口已迁出并在新居住地获得土地承包权益,则无法在原居住地继承土地承包权。二、农村土地继承的法律规定关于农村土地继承,主要遵循《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1.根据《民法典》,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承包经营以户为单位,若农户家庭中有人员死亡,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直至该农户户口上无人。这意味着,若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娘家,她作为农户家庭成员之一,有权继承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而《土地管理法》则明确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即土地分配不因家庭成员增减而变化,女性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也有权分得土地,无论其是否出嫁。三、出嫁女土地继承的
    2024-07-11
    20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2019
    农村土地承包
    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是于2018年12月29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的版本。涉及的新内容有:1、改变了以往进程农户必须退出承包的规定;2、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入股;3、承包土地的承包方资格放宽;4、承包耕地的最长期限延长;5、承包人可以对承包地进行二次流转;6、土地承包的用途不再强制规定为农业用途等。农村土地承包法有什么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需要具备以下的内容,具体如下:1、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2、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
    2023-08-01
    2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农村土地承包继承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农村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遗产分配协议应该怎么写?遗产分配协议被继承人:,原身份证号码:被继承人:,原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原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原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原身份证号码:现被继承人去世,留下遗产(房产)尚未分割。我们是被继承人的三个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1、各继承人确定,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
    2024-02-06
    178人看过
  • 农村果园土地承包期过了还可以继续承包吗
    农村果园土地承包到期不让继续承包的解决方式:1、果园土地承包人可就继续承包土地事宜与发包方进行协商,以达成一致;2、承包人可向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1、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
    2023-04-11
    114人看过
  • 民法典儿媳能继承农村土地吗
    一、儿媳能继承农村土地吗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时候继承土地使用权。1,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于继承;2,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建房等);3,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二、继承农村土地法律依据节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
    2023-05-14
    426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情况中土地承包地可以调整吗?
    第一种情况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就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是可以互换地块的!由于互换地块的行为是法律是允许的,根据《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无书面互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已经形成互相经营对方承包地两年以上的事实,除当事人能够提供不是互换的有效证明或者双方认可的口头协议外,按照互换处理。当然农民朋友们互换地块的时候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防止以后征地的时候出现纠纷,万一征地的时候只征了一块地,到底补偿款给谁呢?有了合同就没有争议了!第二种情况,农村有机动地的农村的机动地是主要是指二轮承包前预留的地,还有全家进城落户后主动退回的承包地等。机动地可以分配给新生儿或者二轮承包时没有分地的,原则上是一年一发包。第三种情况,土地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
    2024-02-01
    279人看过
  • 妇女能否在农村承包土地?
    法律规定妇女可以承包农村土地。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权和拆迁费用补偿权受法律保护,与男性权利平等。妇女结婚、离婚等不影响其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分配、土地征收或者补偿使用、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犯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权益。因已婚男子在女子住所落户的,男子享有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妇女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妇女哺乳期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
    2023-07-02
    139人看过
  • 承包土地和农村承包土地可以办理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并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通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征用承包土地的赔偿怎么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土地被征收的赔偿,要经过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
    2023-08-07
    2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能继承,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0
      规定是只能本村户籍子女才可以继承。“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
    • 农村户口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3
      不能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 一个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还能进行继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4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协议如约定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时,依据协议内容处理。符合我国民事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其次,如合同对于能否继承未作任何约定,发包方与个人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协议的,严格意义上来讲,承包权是不能继承的。因为作为承包合同主体的被继承人死亡,主体资格丧失,承包合同终止。但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即使发包人采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允许被继承人的亲属继续承包,也是对于农村土
    • 农村土地承包如何办理继承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 子女的农村土地承包权还能继承给父母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继承,但可以继承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