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刑事司法协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4:35:03 445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协助指我国司法机关与外国司法机关之间,根据相互缔结的条约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互惠原则,互相协助,代为进行某些刑事诉讼行为的活动。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主要包括引渡,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互相委托进行鉴定、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互相代为通知证人等。

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1、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和意义
    什么是刑事司法协助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的司法机关,根据另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请求,代为或者协助实行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刑事司法协助是司法协助的一种。司法协助除了刑事司法协助外,还有民事司法协助。狭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与审判有关的刑事司法协助,它包括送达刑事司法文书、询问证人和鉴定人、搜查、扣押、有关物品的移交以及提供有关法律资料等。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除了狭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外,还包括引渡等内容。所谓引渡,是指一国把在其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定罪判刑的人,根据有管辖权的国家的请求,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移交给请求国,以便追究其刑事责任或执行刑罚的一项制度。我国对司法的理解是广义上的,司法不仅包括审判,而且包括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甚至判决的执行。因此,在理论上,我国学者主张的刑事司法协助也是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包括各国为最终实现对罪犯的制裁而开展的各种类型
    2023-04-22
    1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规定请求司法协助怎样进行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请求司法协助怎样进行1、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二、司法协助的种类有哪些1、一般司法协助一般司法协助,对叫普通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按一定根据为他国法院完成一定诉讼行为的制度。“一定诉讼行为”内容包含三项:一是代为送达诉讼文书。如送达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传票、判决书等。二是代为调查取证。如代为询问证人、当事人,代为调取证据,代为现场勘验等。三是提供有关法律资料。一般司法协助内容的实现和完成取决于两个
    2023-04-26
    306人看过
  • 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制作要求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要制作请求书,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相关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制作。《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相关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制作;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制作。被请求方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被请求方的特殊要求制作。立案监督的特征首先表现为刑事立案监督是一种司法救济程序,而不是刑事立案程序必经的法定监督。刑事立案主体依法享有刑事立案权,但这种权力是附有条件的,必须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运作,当出现刑事立案活动可能造成司法不公时,这种权力将受到刑事立案监督权的制约,检察机关将依
    2023-06-11
    413人看过
  • 刑事司法协助申请材料不齐全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司法协助申请材料后,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退回提出请求的人民检察院或者要求其补充、修正。《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到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及所附相关材料后,应当依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和有关条约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所附材料齐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对外联系机关的,应当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不是对外联系机关的,应当通过对外联系机关向外国提出请求。对不符合规定或者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退回提出请求的人民检察院或者要求其补充、修正。立案监督的程序人民检察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必要的调查后,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审查批捕部门办理。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说明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方式和时间与前一种情况相同。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确实不符
    2023-06-11
    162人看过
  • 刑事司法协助申请审查由谁审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处理对外联系机关转递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决定是否批准执行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负责审核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处理对外联系机关转递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决定是否批准执行外国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承担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的工作。办理刑事司法协助相关案件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层报需要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立案监督的范围一是侦查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不立案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对已经知道犯罪事实、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刑事立案决定(已经进行立案侦查但立案手续不全的除外),它与不
    2023-04-17
    161人看过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具体是指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刑事案件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活动中相互提供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刑事案件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活动中相互提供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是怎样的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首先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包括:(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比如犯罪
    2023-04-17
    350人看过
  • 刑事司法协助如何通报诉讼结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件,主管机关可以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要求外国通报诉讼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九条对外联系机关收到主管机关的有关通知或者执行结果后,应当及时转交或者转告请求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件,主管机关可以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要求外国通报诉讼结果。外国通报诉讼结果的,对外联系机关收到相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转交或者转告主管机关,涉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提起刑事诉讼的,还应当通知外交部。刑事公诉案件证据不足如何处理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退回补充侦察只能由检察院提出申请,法院核准是否同意,不会是法院提出退回侦察。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是控方、被告人是被控方,如果法院再成为控方,法律的公正如何体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
    2023-04-21
    468人看过
  • 两国之间无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联系,没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通过外交途径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等对外联系机关负责提出、接收和转递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处理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的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没有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通过外交途径联系。一审程序的庭前审查及其处理根据《法院解释》,人民法院经过初步审查程序以后,应当分别情形做出下列处理决定:1、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所需材料齐备,并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2、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3、对于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4、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
    2023-06-12
    85人看过
  • 法律规定协助盗窃怎样判刑
    一、法律规定协助盗窃怎样判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协助盗窃属于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如何认定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
    2024-01-18
    172人看过
  • 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损害中国安全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对外联系机关可以直接拒绝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本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证据材料和本法规定的协助。第十五条对外联系机关收到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应当对请求书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请求书形式和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将请求书及所附材料转交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对于请求书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要求请求国补充材料或者重新提出请求。对于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17
    284人看过
  • 律师怎样协助调解离婚
    首先,在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婚姻律师的介入,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毕竟,通过法院分手都不是自己的初衷。聘请律师的行为本身就反映出委托方有非离不可的决心,同时也使对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客观实际,对自己的要求进行客观的反思。而且,律师可以在其中积极斡旋,争取双方能平心静气理智的解决问题。如果双方还有感情,仍想共同生活,婚姻律师介入和调解也有利于化解双方的纷争。聘请婚姻律师出面调解,本身就显示出委托方希望继续共同生活的诚意,对方当事人也会认真的面对、思考自己的要求,从而能做出更为慎重的选择。其次,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对中国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调解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调解的诉讼替代作用,使大量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在基层,通过沟通和说服,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和融合,作用与意义是不可替代的。现在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与法院审判力量有
    2023-03-03
    28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损害中国安全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如何处理损害我国安全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如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损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外部接触机构可以直接拒绝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的原则,实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本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本法规定的证据材料和协助。第十五条外国联络机关受理外国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时,应当对请求书及其所附材料进行审查。请求书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将请求书及其所附材料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请求书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请求国补充材料或提出新的请求。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明显
    2023-05-07
    459人看过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是国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是国家,而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刑事案件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活动中相互提供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第六条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是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审核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处理对外联系机关转递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承担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的工作。在移管被判刑人案件中,司法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主管机关职责。办理刑事司法协助相关案件的机关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2023-04-27
    178人看过
  • 什么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有何规定?
    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的司法机关,根据另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请求,代为或者协助实行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刑事司法协助是司法协助的一种。司法协助除了刑事司法协助外,还有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在刑事案件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活动中相互提供协助,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没收、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本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证据材料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开
    2023-05-07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司法协助又怎么理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05
      刑事诉讼中的司法协助指我国司法机关与外国司法机关之间,根据相互缔结的条约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互惠原则,互相协助,代为进行某些刑事诉讼行为的活动。 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主要包括引渡,代为送达文书,代为调查取证,互相委托进行鉴定、勘验、检查、搜查和扣押,互相代为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互相移交物证、书证等证据。
    • 涉外刑事司法协助如何办理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4
      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是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审核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审查处理对外联系机关转递的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承担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相关的工作。在移管被判刑人案件中,司法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主管机关职责。办理刑事司法协助相关案件的机关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办案机关,负责向所属主管机关提交需要向外
    • 刑事司法协助是在哪级法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2
      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是指请求提供刑事司法协助和接受请求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司法机关。它包括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和接受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在主张刑事司法协助狭义说的国家,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一般仅指法院;在主张刑事司法协助广义说的国家,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除了法院外,还有检察机关、警察机关。我国主张刑事司法协助广义说,因此,我国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是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
    • 什么是涉外刑事司法协助?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的司法机关,根据另一国的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的请求,代为或者协助实行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刑事司法协助是司法协助的一种。司法协助除了刑事司法协助外,还有民事司法协助。国际社会对刑事司法协助有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理解。狭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与审判有关的刑事司法协助,它包括送达刑事司法文书、询问证人和鉴定人、搜查、扣押、有关物品的移交以及提供有关法律资料等。广义的
    • 《刑事司法协助办法》的适用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依照本法进行。执行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适用本法、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请求书的签署机关、请求书及所附材料的语言文字、有关办理期限和具体程序等事项,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规定或者双方协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