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风险法律控制要素,同样适用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阶段的风险控制。除上述风险及控制措施外,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阶段还有特殊的风险。
一、合作企业形式的选择
设立中外合作企业,可以选择企业法人形式,也可以选择非法人经济实体形式。这应该根据所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和投资者对企业灵活性的要求来选择。一般而言,设立非法人形式的合作经营企业,体制较为灵活,但由于生产经营组织和决策程序具有比较大的随意性,所以出现纠纷的几率比较大,解决纠纷成本高。除非中外双方彼此熟悉,合作又比较灵活,自主性都非常强,否则建议采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形式。
二、外国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
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现行收回投资的办法。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收回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现行收回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所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如果约定外国投资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则合作企业合同中必须同时约定合作企业合同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这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缺一不可。另外,还要根据合作期限长短、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合作外方投资额等因素,来确定合作外方先行收回投资的具体办法。一方面,先行收回投资额度减幅不能影响到合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本,使合作企业经营产生困难;另一方面,先行收回投资额度应保证合作外方一定的积极性。即具体收回投资的办法要保证合作中外双方的互利共赢。
同时,约定合作外方提前收回投资的,还必须明确是在税前还是在税后收回,约定税前收回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其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没有提交财政税务机关审批擅自税前先行收回投资的,是一种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财政税务机关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先行收回投资,并不免除合作外方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所应该承担的清偿责任。由于合作企业的责任承担包括债务承担可以由合作中外方自由作出约定,因此双方约定时应坚持平等与公平原则;违背平等与公平原则的合作合同和章程,国家外经贸主管机关会不予批准。
-
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申报材料
263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登记、变更、注销登记
228人看过
-
南宁市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审批发证所需文件
436人看过
-
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申请和审
147人看过
-
吉林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管理办法
436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设立“三资”企业设立程序
233人看过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不折算成股份,即各方的投资不作价、不计股,中外合作者按何种比例进行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由合作企业合同约定。... 更多>
-
-
202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要求和程序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51、设立条件除了有损国家主权的、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利于国家发展的、破坏环境的及有损中方合作方利益等之情形国家不予批准,其它都属允许范围之内。 2、设立程序提交材料、申请报批3个月——报审后三个月内获知是否通过审核1个月——获批后一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 3、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指为设立合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 ①外国合营者的出资
-
燃气经营企业在经营中应注意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8燃气经营者应注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2、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3、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4、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5、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6、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7、擅自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虽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但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经什么不部门成立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28合作企业合同是指合作各方为设立合作企业就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书面文件。合作企业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作各方的名称、注册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其姓名、国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