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液化气运输船舶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0:41:35 355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运力与运量基本平衡,维护水运市场秩序,保障水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实现液化气船舶运力的科学合理有序发展。根据交通部交人劳(2000)351号和交水发(2000)494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从事液化气船舶运输的水路运输企业新增液化气船舶运力。新增是指申报运力的企业,在原有运力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运力,含新造船和购置的二手船。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新造船舶,加快运力更新,优化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防止和打击违规经营,确保液化气运输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由中国船东协会负责实施。为开展好这项工作,特设立新增运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中国船东协会聘请政府主管部门及中国船东协会液化气运输委员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的职责为:

(一)负责汇总企业申请投标新增液化气运输船舶的申报材料;

(二)负责组织对申请投标企业的资格及申报条件进行评审;

(三)负责提出评审意见,上报交通部审批。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审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船东协会液化气运输委员会。中国船东协会将根据交通部每年下达的全国新增液化气船舶总量控制指标,向社会公开招标。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投标,参加运力评审。

第七条只有通过评审并经交通部批准下达运力指标的企业才能购(造)液化气船舶。否则,中国船东协会将建议交通主管部门停发相关证书。

第二章申请运力的基础条件

第八条凡申请液化气船运力额度的企业,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且符合液化气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条件和合法经营资格。

第九条凡申请增加运力的企业,所申请的运力必须是本企业自用。所购(造)的船舶,登记的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必须是原申请增加运力的企业,或者经营人控股。

第十条凡申请购买进口二手船的企业,所购买的进口二手船,必须符合交通部关于进口船舶的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凡申请增加运力的企业,必须具有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接受过液化气运输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船员。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增加运力:

(一)凡不符合第二章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中任意一条规定的;

(二)近两年内,企业的市场及经营行为有严重违规的;

(三)上年度取得了运力额度指标,又任意放弃不使用的,或在有效期满时,仍未签订购(造)船合同或意向书,且无特殊原因的;

(四)近三年内,企业所属液化气船舶(包括挂靠船舶)发生翻、沉、爆炸、污染、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五)近两年内,企业有违反交通部有关进口船舶管理规定,购置进口超龄船的;

(六)近两年内,申报企业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将所申请的运力额度擅自转让或转卖的;

(七)企业对所购置的船舶,有私改船龄或不按国家船舶管理规范要求将其他老旧运输船舶,简单改造为液化气船并投入营运的;

(八)以废钢船名义进口经改造投入营运的。

第三章申请运力的评审标准及计分办法

第十三条申报企业必须首先符合第二章各条的规定,才有资格参加运力的评审。

第十四条凡申报企业已取得ISM规则认证或者建立了安全管理新机制的,计20分;建立了ISO9000系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另计10分。

第十五条凡申报企业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且管理人员平均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液化气运输管理资历的,计10分。

第十六条申报企业连续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计10分。

第十七条申报企业历来无任何违规经营记录,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经营,且行业信誉好的,计10分。

第十八条申报企业经营业绩较突出,经济效益较好,且连续三年盈利的,计10分。

第十九条申报企业的现有液化气船舶的船员班子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的,计10分。

第二十条申报运力符合交通主管部门鼓励及支持发展的大型船舶或技术含量高的新船型的,计10分。

第二十一条申报企业现有液化气船舶委托其他单位代管或经营超过一年以上的,扣10分。

第二十二条申请新造船舶的计20分;购置进口二手船舶的按船龄大小计5至10分不等。11至12年计5分;7至10年计8分;7年以下计10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及计分分值,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在新增运力评审时,按照申报企业的条例逐项评审打分,并将累计分值对外公布,并由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中国船东协会将根据交通部下达的总量指标,选取分值排前的相应申报企业所申报的新增运力指标报交通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四条申报新增液化气船舶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除按照《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程序上报水运主管部门外,还应向中国船东协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所需的申报材料。

第二十五条申报运力的企业,必须报送下列材料:

(一)本企业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二)与本企业申请运力相应的船员班子所取得的液化气运输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本企业取得的ISM规则认证符合证明(DOC证书)、ISO9000系列质量安全管理认证书复印件;

(四)本企业液化气船员班子劳务合同书复印件;

(五)本企业申报新造液化气船舶的船型设计方案或意向书;

(六)本企业现有液化气船舶委托其他单位代管或经营的协议书;

(七)本企业申报运力的经济技术论证报告;

(八)新增液化气船舶运力申报表;

(九)有必要时,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应证书、文件等材料的原件。

第二十六条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投标企业的申报材料后,按规定时间,组织召开运力公开评审会。并将评审结果和评审意见报交通部,由交通部批准下达新增运力指标。

第二十七条凡申报企业所申报运力的理由和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等被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第二十八条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及工作人员有营私舞弊,有意泄漏申报企业经营机密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船东协会。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10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液化气非法运输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液化石油气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是需要申请行政许可证的,归属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必须由符合危险品运输要求的专用车辆运输。使用汽车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处罚。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如何处罚根据法律规定,构成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
    2023-07-02
    306人看过
  • 船舶运输险:哪些船舶能投保国内船舶运输险?
    国内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简称国内船舶险。凡在我国境内水域,依照我国的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章进行合法登记注册,从事合法营运或作业航行的船舶,包括海船、河船和其他可视为船舶的水上移动或浮动的装置,都可以投保船舶运输险。但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保险的范围;用于军事目的的船舶和渔业船舶不适用《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我国现行的船舶运输险保险条款中所指的船舶,包括船壳和按照国家及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应该配备的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体是指船舶骨架的总称,它包括船壳、龙骨、甲板、上层建筑等。机器是指用于船舶航行的动力机械,包括主机、辅机、锅炉、轴承、泵和管系等。设备是指船舶按照船舶建造规范或规定安装的各类装置的总称,包括用于船舶航行、通讯、测量等的设备和用于装卸、消防、救生、导航等装备,还包括舵、锚、子船。用于改善生活条件的装置,如空调、电视、冰箱等需要特约承保。仪器是指用于
    2023-04-23
    316人看过
  • 运输船舶过户最新规定
    一、运输船舶过户最新规定先由旧船主办理船舶营运证注销手续。新船主持港航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到港航分局领取《船舶买卖、检验入(过)户呈批表》,加具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体到村委或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持已盖章的《船舶买卖、检验入(过)户呈批表》到海事部门办理船牌证件转让(过户)手续;填写在港航分局领取的《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安全管理责任书》,加具单位意见并盖章(个体到村委或居委会加具意见并盖章),个体还需由村委或居委会出具船舶买卖证明;持以上资料及新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证件到港航分局进行初审,再由市港航局核发新的船舶营运证和水路运输许可证。二、船舶营运输证的发放1、船舶营业运输证由船舶所有人户籍地县以上运输管理部门发放,异地发证视同无效。2、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发放权限:从事国内沿海运输的由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负责办理;从事内
    2023-06-06
    197人看过
  • 违规驾驶私家车运输液化气的处罚
    私家车运输液化气的处罚规定如下:1、非法运输液化气,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3、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法关于液化气罐的规定使用和备用气瓶应分开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一百千克时,应当按要求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总重量小于四百二十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
    2023-07-13
    330人看过
  • 关于暂停审批新增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的公告
    2005年以来,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增长过快,出现了运力增长快于运输需求增长的趋势。其中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新增154艘/98.1万载重吨,化学品船(含化学品、油品两用船,下同)新增46艘/8.3万载重吨。截至2006年4月份,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达996艘/652.4万载重吨,化学品船达144艘/27.0万载重吨。另经我部批准新增运力但尚未投入营运(含在建和未建)的油船有257艘/127.0万载重吨,化学品船有72艘/21.8万载重吨。为保证国内水路成品油、散装化学品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部拟对新增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实施调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06年7月1日-12月31日,暂停批准新增国内沿海跨省运输油船、化学品船运力。原有船舶报废后更新运力除外。二、原经我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新增油船、化学品船运力批准文件继续有效。船东应根据市场运力运量供求关系合理安
    2023-06-08
    147人看过
  • 海运船舶的运输方式
    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靠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
    2023-04-24
    58人看过
  •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怎么写?
    经营,停车场,甲方,委托,场地,费用停车场委托经营合同编号:GD/M-Q/E-024甲方([委托方]开发商):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乙方([受托方]物业公司):地址:职务: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方是住宅小区的开发商,为了便于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区内规划建设了处停车场。为了便于停车场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在序出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住宅小区停车场委托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物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名称、位置、面积1.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2.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3.停车场名称:位置:面积:停车场经营方式为:1.(1)乙方应以车位出租的方式进行经营。或(2)乙方以方式进行经营。2.(1)停车场可由乙方自行经营;(2)由乙方以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其他人员或单位经营;(3)。停车场各项约定经营方式的调整式
    2023-06-09
    140人看过
  • 关于颁发常州市老旧运输船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老旧运输船舶管理办法》已经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常州市老旧运输船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输结构,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路运输、修造、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及运输船舶。第三条市、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老旧运输船舶进行管理。其所属的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老旧运输船舶的管理工作。市、辖市地方海事机构和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对老旧运输船舶实施检验和登记管理。第四条老旧运输船舶分为以下五种类型:(一)一类老旧运输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的高速客船;(二)二类老旧运输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上的客货船、客渡船、旅游船、客船、汽渡船;(三)三类老旧运输船舶:船龄在1
    2023-06-08
    244人看过
  • 液化石油气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液化石油气库安全,特制订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设立气库值班人员,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员应游动检查观察库区动态,清除库区杂草,打扫清洁卫生,如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武保、安环等部门,同时应尽力采取安全处置措施。(二)库区周围五十米内,不准明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工作人员在库内工作,严禁吸烟。库内动电、动火、焊接作业,应经公安、安环部门同意,并将气瓶搬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动工。(三)库内应配足消防设施,气库管理人员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灭火药剂。(四)单位派汽车提运装卸气瓶,只能是提运工作人员和司机二人进库,并应遵守本规定,听从气库保管人员指挥。(五)建立严格的气瓶进货与发放制度,严格进行登记检查,做到数字准确,账物相符。(六)库内防止日光直接照射、温度过高和长期淋雨现象。搬运装卸气瓶,应防止坠落或撞击。(七)库内存放气瓶,地上应铺绝缘垫板,重瓶堆放
    2023-04-24
    480人看过
  • 如何保证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的运输安全
    首先是只有经确认充装记录和罐车运输交接单完整的罐车,有关单位方能办理托运手续。而且液化气体罐车在运输途中,必须派二名押运人员监护,押运人员对其所装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及防护办法必须熟悉,遇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处理。押运人员必须从企业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中选派,企业安全部门审查后颁发押运许可证后方准押运。押运员的职责有:在执行押运任务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中途离岗、漏岗,必须进行全程押运。如中途停车时间较长,应进行监护;押运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佩带足够的防护用品、检修工具及备品;罐车停站时,押运员应对罐车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温度、压力变化情况,及时填写《罐车运行记录》。罐车到达用户后,押运人员应与用户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准离车返厂。根据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充装有毒介质的罐车在运输中各编组站应优先挂运,以便缩短站停时间,挂有液化气体罐车的列车要加挂守车,以便于押运人员执行押运任务。押运人员应携带
    2023-06-06
    199人看过
  •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押运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押运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管理工作,增强押运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促进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营线上使用液化气体铁路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第三条为保证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及时消除运输途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减少铁路站场及沿线的损害,办理运输时,每辆罐车必须配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押运证的押运员方可办理运输,并从事押运工作。第四条押运员职责(一)在执行押运任务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中途离岗、漏乘,必须进行全程押运。如中途停车时间较长,应进行监护。(二)押运员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携带足够的防护用品、检修工具及备品。(三)罐车停站时,押运员应对罐车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温度、压力变化情况,及时填写《罐车运行记录》。(四)罐车在运
    2023-06-08
    62人看过
  • 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实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新《规定》是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在总结近年来船型标准化工作经验基础上修订的。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明确了船舶标准化是船舶技术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标准船型的技术要求从船型主尺度扩大到标准船型指标体系,并进一步强调了部门间的配合,强化了船检、海事、港航、船闸等管理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各个环节中的管控手段。新《规定》的实施,对于加快推进我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进程,提高通航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内河水运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规定》的主要内容,加强宣传,切实落实好《规定》,共同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二、加强新建、改建内河运输船舶的准入管理2012年3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公布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2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在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等两
    2023-04-12
    131人看过
  • 什么是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运输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此类物品是气体经压缩后成压为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而贮存于耐压容器中的。它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使容器受损引起爆炸的危险。它分为剧毒气体、易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燃气体四项。如液化氮、压缩氧、乙炔、压缩氯等都属此类物品。此类物品装卸中应使用抬架或搬运车,不得溜坡滚动。搬运时不要把钢瓶瓶头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剧毒气体钢瓶要防止漏气。如漏气应浸入石灰水或水中,防止装卸工人吸入毒气。装卸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配装位置不得接近机舱等部位。剧毒气体还应无视了船员卧室和厨房。装载后要捆扎固防止滚动。钢瓶可平放堆码不超过6个。装运氧气时舱内不得留有油脂。
    2023-06-05
    351人看过
  • 运输危险货物的船舶
    根据我国《船载危险货物监管规定》,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制定保证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措施,编制应对水上交通事故、危险货物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及船舶溢油应急计划,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货物超载的处罚标准针对车辆超限超载多少的情况分为轻微超限、较轻超限、严重超限等各种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此外,每超5%为一个台阶,随着超限程度加大,处罚程度也加大。每个台阶处罚有上限和下限,下限处罚包括第一次查获违规;积极配合检查处理
    2023-07-15
    64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相关咨询
    • 液化气就得得运输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8
      液化气运输车辆需要另外办理危险品准证。 使用汽车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处罚。车况要达到一级标准。并办理相
    • 运输液化气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1
      液化气运输车辆需要另外办理危险品准证。 使用汽车从事瓶装液化气运输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十条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取得道路运输许可。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处罚。车况要达到一级标准。并办理相
    • 船舶运输事故的处理程序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22
      在装卸、运输中发生、发现的货损事故、有关港航单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大损失。港口对货物差错、票货分离、票货不符等货运事故,应先在本港复查核实。复查无着,至迟应在记录编制之日起七天内,向有关港、航单位发出“运输事故查询书” (附表十二)进行查询。对重大事故,可派专人进行查询,获复前如查询的货物或票据已经找到,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停止查询。
    • 非法运输罐装液化气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07
      非法运输经营罐装液化气的,对行为人的处罚方式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船舶运输有哪些要求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交付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不明的货物,应当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污染危害性评估,明确货物的污染危害性质和船舶载运技术条件,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交付船舶运输。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下列标准认定并定期公布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评估机构名单:(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检测、鉴定等设施、设备;(二)具有与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相适应技术能力的专业人员;(三)有符合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