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留置权有什么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07:02:37 124 人看过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1.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权人的义务

(1)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

(2)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或者债权虽未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给债务人。

二、留置权有什么特征

留置权有如下特征:

1.从属性。留置权以担保债权的目的而存在,因此留置权为从属于所担保债权的从权利,具有从属性。

2.法定性。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留置权只能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不能由当事人自由设定。

3.不可分性。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为: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不是部分,二是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的全部留置财产。

三、留置权的效力

留置权具有担保债权,并在债务人无法清偿时保证债权人优先受偿的法律效力。

1.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并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最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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