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条文释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6:40:24 421 人看过

是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审判机关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有利于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有利于正确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民事诉讼可不可以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可以打到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如下:

(一)审理法律规定的管辖和认为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是什么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三者都是我国的国家机关,区别在于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检察机关、公安是执法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

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2、人民检察院的任务是,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的反革命活动,打击

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

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

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3、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在管辖范围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责任。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

三、检察院抗诉什么意思

检察院抗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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