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中,收集和利用原始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但当确有困难时,传来证据可以被用来代替。但运用传来证据时,需要遵守一些特殊规则。首先,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其次,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最后,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在诉讼中,应该尽可能地收集和利用原始证据。只有当确有困难去收集原始证据时,才可以使用传来证据来代替。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传 来 证 据 的 运 用 规 则
传来证据的效力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英美法系国家,传来证据被根本排除,而在我国,虽然对传来证据有严格限制,但在一些情况下,传来证据仍然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然而,由于传来证据的效力受到限制,一些被告人的定罪可能会存在过于牵强的问题,也会导致错案的出现。因此,应该将传来证据排除在有效证据之外,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大限度地避免错案的出现,提高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水平,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进步。
在诉讼中,应该尽可能地收集和利用原始证据。但当确有困难去收集原始证据时,才可以使用传来证据来代替。不过,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必须遵守一些特殊规则,如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以及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传来证据的效力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问题。由于其效力受到限制,一些被告人的定罪可能会存在过于牵强的问题,也会导致错案的出现。因此,应该将传来证据排除在有效证据之外,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大限度地避免错案的出现,提高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水平,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进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司法机关运用证据的原则
181人看过
-
司法机关运用证据的原则
164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运用原则与问题分析
327人看过
-
程序法运用证据的原则
148人看过
-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
455人看过
-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
95人看过
-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及证据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0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9、奖状;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 12、供销合同的签字; 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 14、证人证言; 15、能够
-
司法机关运用证据的原则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5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 而程序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
什么是司法机关运用证据的原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 而程序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
司法机关运用证据的原则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7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 而程序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
程序法运用证据的原则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2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 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而程序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