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普法力度,加强执法强度,加快地方立法进度,推动构建广东立体的专利保护体系,是深入贯彻国家和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在道出了自己对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认识以及广东省的相应措施。
必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陶凯元表示,随着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公布,加上此前已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专利法,以及不久前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该说,从国家层面来看,专利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已分别对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申请、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鉴于这一批专利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出台的时间还不长,广大专利权申请人和权利人对新的规定还不是很了解,地方知识产权局有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他们尽快适应新的专利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积极运用专利制度保护创新成果。
据陶凯元介绍,自从新修改后的专利法颁布后,为大力宣传和普及新专利法,确保专利法在广东得到贯彻执行,2009年3月19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承办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法新修改广州宣讲会。来自广西、福建、湖南、海南、广东等地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法院、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专利代理机构的代表约320人参加了会议,为专利法在广东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此外,广东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中介代理机构、相关知识产权社团组织分别采取大会宣讲、专题培训、发放学习材料、举办论坛、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促进了专利法在广东的普及宣传,保证了广东在2009年10月1日起适应新专利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广州代办处、深圳代办处等窗口单位,还积极配合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在专利申请的受理环节严格把关,提高了专利申请的质量。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还积极配合国家局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组织召开专利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收集和反映广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法院、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专利代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广东局也将加大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宣传普及。
必须继续加强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陶凯元表示,修改后的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继颁布和实施,加强了对专利权的行政保护,特别是加大了对假冒专利的行政处罚力度,这是对专利行政保护的强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目前累计授权专利达到了45.5万件,但其中有效专利不足20万件,如果宣传教育引导有误,有可能造成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的不恰当标注,甚至变成假冒专利问题。一旦被处罚,既造成了专利权人的经济损失,也会挫伤他们运用专利制度的积极性。因此,一方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帮助专利权人在其产品上按照法律规定标明专利标识,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对真正假冒专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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