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城区内铝合金铁艺塑钢制品加工经营噪声扰民和欺街占道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6:56:26 317 人看过

近年来,我市铝合金、铁艺、塑钢制品加工业发展迅猛,促进了我市加工业繁荣,但也带来了噪声污染、欺街占道等严重影响市民生活和破坏城市环境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予以彻底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规范我市铝合金、铁艺、塑钢制品加工业经营行为,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确定连山区旧物建材市场和龙港区兴宫综合市场为我市铝合金、铁艺、塑钢制品加工的专业市场,两市场供加工经营业户自由选择。2004年12月15日至2005年6月15日为试营阶段。

二、有关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前期及试营阶段的各项扶持和服务工作,为业户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

三、从2004年12月15日起,凡城区内(连山区、龙港区)铝合金、铁艺、塑钢制品加工业者,必须依法经营,严禁欺街占道、阻碍交通及噪声扰民、破坏环境、影响市容等违法行为。

四、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城市建设及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此通告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22: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贴乱画行为的通告
    为净化、美化、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步伐,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平安卫生城市的实施意见》及《泰安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市政府8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市区内乱贴乱画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园林市政、环卫、交通等设施上擅自张贴、涂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宣传品、悬挂条幅等行为。禁止在行道树及路灯线杆之间和交通护栏上拉挂横幅、标语等行为。违反规定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清除,并依法予以处罚。二、严厉打击各种制贩假证、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的违法活动,违者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或刑事处罚,对有关违法行为的通讯号码,由有关通信单位予以停机或限制其它功能使用的配合。三、市区内各建筑物产权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要保持建筑物
    2023-06-10
    432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取得了突出成就:城市面貌明显改观,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市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但是必须看到,为了进一步增强首都功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不断改善市民居住条件,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繁重。对此,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其他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从大局出发,互谅互让,相互支持,妥善解决城市建设中施工扰民和妨碍正常施工秩序的问题,以保证首都城市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现就维护施工正常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特作如下规定:一、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安交通、环保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周围居民的工作,共同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以保证城市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在各区、县政府的领导和有
    2023-04-22
    187人看过
  •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道路、铁路和机场旁焚烧秸秆、杂草、贝灰等物品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军、民用航空器的飞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禁止在下列区域(以下简称禁烧区)内焚烧水稻、玉米、薯类、甘蔗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的秸秆,以及杂草、贝灰等其他易产生烟雾的物品:(一)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二)以汕头机场跑道端为圆心,半径4公里范围内(即南端至龙湖区陈厝合、北端至澄海区韩江东溪、东侧至龙湖区新溪镇上九合村、西侧至龙湖区外砂镇南社村)。二、禁烧工作在各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环境保护、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禁烧区以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落实禁烧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区县实际,公布禁烧区及其所属镇(街道办事处)的名单,并将禁烧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三、公安、环保、民航、交通、农业、宣传、教育等部门以及镇(
    2023-06-08
    68人看过
  •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道路运输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2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日益突出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对未按规定领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各种车辆要依法予以取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无证从事非法出租客运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二、禁止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代步车、客货两用车及其它国家禁止载客营运的车辆从事出租客运。对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三、禁止出租汽车超越核定范围并从事长途客运,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屡教不改者予以停业整顿,并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四、对客运市场存在的喊客、拉客、强行揽客骚扰行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五、广大市民要珍惜个人生命安全,自觉抵制乘坐没有安
    2023-06-08
    204人看过
  •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和拆除山南新区违法建设的通告
    随着山南新区开发建设力度的加大,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有的在原住房上加层扩大建筑面积,有的推倒旧房翻盖,有的甚至砍伐树木占用耕地建房,严重影响了总体规划,破坏了建设环境和秩序。为加强管理,保护山南新区开发建设和投资环境,促进山南新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就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通告如下:一、山南新区范围内下列建设为违法建设:(一)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工程位置、范围、性质、层数、标高、建设面积和建筑造型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在城市规划区外未经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或者违反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超过批准期限,应当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二、自本
    2023-04-22
    201人看过
  • 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西大街商业步行街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城区,维护西大街商业步行街的良好秩序,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市政府决定,对西大街商业步行街依法从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第一条步行街内禁止摆摊设点、流动叫卖、堆放物品等行为。违者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条除执行紧急公务的特种车辆外,步行街内每日7时至22时禁止车辆驶入和停放。违者除将车辆作清障处理外,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三条禁止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丢烟蒂、瓜果皮核、包装物、宣传品等废弃物;禁止在道路、绿地等处焚烧垃圾等物品,屠宰家畜、家禽等动物。违者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四条禁止损坏花草、座椅、清洁桶及照明、道路、通讯、排水等各种公用设施。违者除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外,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五条禁止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招牌和各种标志、宣传设施等,经批准在公
    2023-06-10
    178人看过
  •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近年来,随着我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好转。但是,由于管理体制、监管机制等因素的制约,我市建筑市场仍然存在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下同)有法不依的现象,其中,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局部地区工程项目缺乏监管,部分建设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管理权限的界定(一)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成立市规划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中心城区和全市的城乡规划;市城乡规划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区的规划控制,依法对开发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等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各县(市)及南票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机构,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村
    2023-06-10
    124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销伪劣商品的通告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布文号: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禁止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发布此通告。一、一切从事生产、经销商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对其生产、经销的商品质量负责,严禁生产、经销伪劣商品。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生产过程和流通领域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国家标准,坚决查处生产、经销伪劣商品的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伪劣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三、所有生产、经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2)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3)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伪造商标、假冒名牌。所有批发企业(含专业批发、联营批发和批
    2023-06-07
    331人看过
  •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摩托车在市区营运载客的通告
    为了加强佛山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整治交通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车辆,未经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旅客运输。二、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佛山市区范围(包括城区及石湾区)内使用摩托车(二机、三机)经营旅客运输。三、残疾人专用车只限用于代步,禁止用于经营旅客运输。四、严禁使用摩托车在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汽车上落站及酒店、娱乐场所等地侵占道路停车候客、兜圈拉客、寻衅滋事。五、全市市民要提高维护交通秩序的自觉性,珍惜生命,抵制非法营运行为,发现有使用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在市区营运载客的行为应积极向市交通主管部门举报。六、凡违反本通告的,由行政机关视其情节依法予以处理。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2023-06-08
    176人看过
  •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北城等6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称号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根据中央、省、市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北城等6个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创建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并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经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达到了市上制定的创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标准。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江阳区北城、南城、大山坪和龙马潭区红星、莲花池、小市等6个街道办事处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希望上述街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2023-04-22
    203人看过
  • 葫芦岛市工会等五部门联手为农民工讨薪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公安局、工商局、总工会等5部门联手,将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执法人员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企业经营者是否有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单位,5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23-06-05
    217人看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顺城街扩建工程的通告[失效]
    为了进一步实施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旧城改造步伐,确保第七届全运会部分项目在我市按期举办,根据《成都市城市建议规划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现对实施顺城街扩建工程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从一九九二年起对顺城街及其延线实施拆迁扩建,整个扩建工程北起文武路,南至盐市口,全长一点六公里。二、拆迁封户的时间和范围,以市建委成城建规[1985]7号和市建委、市公安局成城建发[1985]191号文件为准。那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起实行正式封户,封户的范围是体育场御河人防通道以北,上西顺城街以西,西玉龙街北面一百米以南,由盐市口、皮房租、上西顺城街、线香街、安全巷至文武中心线两侧各五十米范围内。三、对非住宅房屋的认定,以封户前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性质为准。四、凡在封户范围内搭建的违法建筑,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城管部门
    2023-06-10
    110人看过
  •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取缔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通告
    为维护市区正常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区禁止和取缔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禁无牌、无证的正三轮摩托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员,依法给予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二、严禁正三轮摩托车在市区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违者由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车辆运行,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三、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本市户籍原驾驶机动正三轮摩托车的下肢残疾人车主,可持残疾人证到各区人民政府指定地点以现有正三轮摩托车每人置换一台新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轮椅车。四、依法扣留的正三轮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统一处置;所置换的正三轮摩托车由各区区政府处置。五、凡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6-08
    132人看过
  • 葫芦岛市各区县人民法院地址一览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地址:滨河小区电话:(0429)2161145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龙湾大街2甲葫芦岛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地址:龙湾大街2甲电话:(0429)3166400葫芦岛连山区沙河营人民法院地址:发展街与东城中路交汇处东行69米电话:(0429)2603761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电话:2160231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滨河43号
    2023-12-19
    1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人民政府历年产假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7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
    • 葫芦岛经济房镇人民政府搬迁要承担赔偿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28
      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
    •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2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本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二)督促街道、乡镇企业和专业户、个体工商户、经济联合体做好消防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开发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三)进行消防宣传,组织群众制定防火公约;(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五)管理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六)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
    • 噪音扰民政府会不作为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你们的健康和身心受到损害,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 辽宁省葫芦岛市最高人民政府有规定产假多久?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6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