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义务属于哪种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22:51:27 242 人看过

依据合约条款未能尽责执行义务将被定义为负有违约责任

在此概念下包含以下类型的负责方式:

(1)持续履行。

持续履行,亦可称为“全面履行”,意即当债务人没有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债券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强制执行使债务人为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2)补救措施。

这种补救措施乃是针对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无法满足合约规定而设立的。

债权人在提出向上申请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以执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以根据合同执行状况向债务人提出一种名为“补救履行措施”的补偿方式。

(3)损失赔偿。

如果当事人未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程度未能达合同所订立标准,并且合同另一方在此过程中遭受了额外的损失,那么负有过失方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导致损害赔偿的形式可能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采用定金罚款等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免除债务属于哪种行为?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赠与人经济状况恶化,
    2023-06-08
    384人看过
  • 拒不履行义务是否属于违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书中的义务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
    2023-06-01
    388人看过
  • 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是可行的吗
    债务人主张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可以经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履行;或者第三人也可以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是可行的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22-07-08
    195人看过
  • 行纪劳务协议属于哪种合同
    一、行纪劳务协议属于哪种合同?行纪劳务协议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承担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的保管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第九百五十四条【行纪人处置委托物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二、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第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第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
    2024-01-15
    122人看过
  • 履行合同行为是否属于法律事实
    履行合同行为是属于法律事实的,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一个事实,只有它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紧密相连,方可称为法律事实,即是由于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了法律关系的演变。从结果上看,法律事实的出现可能引起法律关系的演变,但并非必然。一、法律事实的特征法律事实有如下特征:1.客观实在性客观性是法律事实的首要特征,法律事实必须与客观事实相竞合,否则就是伪事实。部分案件对事实认定的错误,则反映了人们认识存在偏差的事实。2.规范性事实即它必须是法律中涵盖的事实。规范性实际上体现了法律的评价功能,生活事实是否要认定为法律事实只能以法律为指引,具备法律上的关联性。法官认定的事实必须与规范性事实(制度事实)相符合,否则就失去合法性,失去其应有的法律意义。3.具体事实法律事实一定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具体的行为或事件,它并不等同于法律中被立法者所抽象概括的事实,但这种具
    2023-06-29
    333人看过
  • 未履行合同属于怎样的违法行为
    未履行合同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合同当事人出现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等违约行为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未履行合同是属于诈骗吗?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算是合同诈骗,而是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
    2023-08-02
    197人看过
  • 代为履行合同的义务是什么?
    代为履行合同义务可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双方及第三方可以约定由第三方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时,通常是先有当事人对第三人代为履行进行约定,是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具体构成条件如下:第一,须合同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在,且债权人与债务人
    2023-02-20
    133人看过
  • 先履行合同义务与后履行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不一样,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往往习惯上好多地方也都需要他。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举两个列子: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在出卖人要约的条件下自己不会买受,却仍然出于恶意,一再以种种理由与方式与出卖人磋商,最终合同不成立,却导致出卖人不能及时出卖标的物,间接蒙受损失。又如出卖人为使买受人更充分详实了解标的物,可能要介绍一些有关标的物的数据资料、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这时如果买受人不遵守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就可能会使出卖人权益受损。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
    2023-04-19
    496人看过
  • 工程合同中哪些属于拒不履行合同?
    一、工程合同中哪些属于拒不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1)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如果合同未对履行期限作出规定,那么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则构成了履行迟延。(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是指合同债务人所作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3)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主要指部分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及其他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行为。二、合同违
    2024-01-08
    53人看过
  • 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第三人可以承诺代为履行吗
    一、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第三人可以承诺代为履行吗在涉及到合同关系问题时,我们并不会过度强调合同各方当事人之间合法、理所应当的债权和债务状况。同时,也无需过多地述及合同各方当事人与第三方之间是否存在代理履行的相关约定。若合同各方当事人未就第三方代替其履行义务有明确约定,则当第三方主动提出替他们履行债务之时,必须事先征得原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共同批准。《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四条【第三人清偿规则】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日期让我写别的日
    2024-04-04
    224人看过
  • 单务行为是否属于合同
    单务行为能构成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包括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一、债权债务同时转移有哪些形式1、合同承受。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2)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义务,或者仅享有权利,单务合同的移转不是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3)原合同出让人必须与第三人达成移转协议。(4)合同承受必须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2、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如果只是企业的一部分被其他企业吸收,则此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由存续的企业部分与合并了部分该企业的企业,共同
    2023-06-25
    132人看过
  • 【关于义务】履行告知义务
    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订立保险合同之时,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必须要将保险标的中的重要事项如实告知保险人,并确保保险人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重要事项,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保险人正确的认识并评估危险状况,继而决定是否承保或者在何种条件下承保。对于《保险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来说,其既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制度,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通知、说明义务。履行告知义务的内容包括在保险法律关系中,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告知义务范围有:1.投保人告知的范围,包括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确定费率的重要事实。具体合同各有不同,如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均是重要事实,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价值、品质、风险状况等就是重要事实。所以重要事实的认定是投保人告知范围的关键。2.保险人告知范围有两方面:(1)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
    2023-07-22
    309人看过
  • 未履行合同是否属于负责诈骗行为
    一、未履行合同是否属于负责诈骗行为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算是合同诈骗,而是合同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五个原则内容如下:1.实际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的标的履行。2.协作履行原则,即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应相互协作,讲求诚实信用。3.经济合理原则,即当事人履行债务时,要讲求经济效益,要从整体和国家的利益出发。4.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全面、正确的履行债务,故又称全面履行或正确履行原则。5.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
    2023-11-02
    176人看过
  • 未履行合同属于什么违法行为,有哪些规定
    未履行合同不属于违法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违约的这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5-06
    4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行为表现为不履行合同义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违约行为。 构成违约行为的话,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同居不履行义务属不属于法定分居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9-01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 老年人赡养义务不履行是否属于无过错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4
      1.违反赡养义务的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 第一,有侵权损害事实。赡养人违反赡养义务会造成被赡养人无饭可吃、无房可住、无衣可穿,流落街头与他乡。 第二、加害行为的违法性。 第三、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赡养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直接引起被赡养人生活处于困境,生命垂危甚至死亡。 主观要件: 第一、须有行为能力。赡养人有行为能力并且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承担赡
    • 母亲这种情况下不履行抚养义务属于违法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5
      如果是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那么母亲必须抚养孩子,否则就是违法;如果是已经离婚的,按照双方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确定,约定或者判决由父亲来抚养的,则母亲不必抚养孩子,但要给予抚养费用。
    • 履行合同义务对方不履行哪些法律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5
      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一)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二)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 (三)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