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01:36:02 176 人看过

一、商标权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商标权无效的情况包括:

1.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

2.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

3.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4.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已经在中国取得注册的驰名商标;

5.商标代理人私自注册委托人的商标;

6.恶意抢注他人的商标;

7.地理商标但商品并不是来源于该地理地区;

8.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

9.侵犯他人姓名权的商标;

10.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商标。

二、商标权的撤销与无效有什么区别

商标权撤销与无效的主要区别:

1.事由不同,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时限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

3.法律后果不同,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三、商标权包含哪些有关权利

商标权都包括如下内容:

1.注册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许可使用权、禁止使用权;

3.转让权;

4.商标权都包括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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