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8:51:56 257 人看过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0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职工为公司打架领刑主张系职务行为败诉
    中国法院网讯两家公司因为厂房的使用发生争执,几名员工因此大打出手,打人者在向对方赔偿损失后,以自己打架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向公司追偿。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林某的诉讼请求。某饲料公司正在租赁使用的厂房被某房地产公司买得,两家公司因为厂房的使用权发生争执,几次协商未果,最后竟然发生了“武力冲突”。第一场架打过以后,饲料公司仍未搬走,房地产公司负责人秦某即酝酿更进一步行动。去年十月初,他带领一帮人来到厂房,把饲料公司门锁砸坏,将办公用品抛出室外。看守仓库的林某等人见己方阻拦不住,就到食堂里拿了把菜刀,朝秦某等人砍去,将其中两人砍为轻伤,后林某则因故意伤害罪被上海市青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赔偿对方各项损失一万余元。赔偿该损失后,林某在监狱里越想越亏,决定以自己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为由向自己的老东家饲料公司追偿。日前,该诉请被驳回。
    2023-06-08
    109人看过
  • 公司的哪些行为属于财务欺诈
    1、目前,会计报表舞弊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虚增资产和利润;另一类是虚增负债和隐瞒利润。前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因为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直接影响到企业领导的提拔;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股价。后者主要是民营企业和个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这类企业不注重业绩,而更关心的是如何逃避国家税收,从政府有关部门得到的摊派较少。(1)费用资本化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生产(或商品经营)成本或期间费用。但有些企业将本应计入当期的部分费用计入递延费用、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会计科目,使企业当期损益不真实;有些企业没有及时足额摊销递延费用,反而长期账户,并将属于该期间的费用列为资产。通过费用资本化,企业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膨胀。(2)存货不实有些企业积压货物多年,或者未经会计处理就淘汰了应报废的废旧物资,或者存货的实际价格(或可变现价格)明显低于账面历史成本价值,但仍按历史成本挂在存货
    2023-05-08
    263人看过
  • 在公共场合打架属于什么行为
    在公共场合对他人进行殴打的,可能会构成的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一般指的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无事生非,横行霸道,拉帮结派进行群殴斗架,恶意挑衅生事,无理取闹,故意捣乱,导致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一种行为。一般其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在行为人主观意识上,是出于故意而呈现出藐视法律法纪和社会公德、耍个人威风、寻求刺激等心态。寻衅滋事立案标准有:1、公共场合任意殴打他人,导致恶劣情节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或者通过恐吓他人等形式,导致情节恶劣的;3、强拿或者硬要公有或私有财产,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有或私有财产的,情节严重的行为;4、在公共场所带头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召集他人进行多次实施前面行为,导致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二、威胁他人构成哪些罪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其实单纯的威胁
    2023-04-04
    149人看过
  • 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由此造成的债务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借条满足什么条件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履行了出借义务。二、代替公司打了个人借条由此造成的债务纠纷法院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哪些?(1)证明对象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2)形成原因不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
    2023-06-22
    96人看过
  • 冒领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违规?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单位领导或财会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特殊犯罪主体;其主观上有侵占的故意;客观上已实施了占有该工资款的行为;由于该款尚未转移给应领取人,仍属单位公款,故其侵犯的客体应是本单位的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伪造企业名称冒领失业待遇怎么处罚对情节轻微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所谓情节轻微,一般是指行为人具有骗取时间较短,数额较小,行为系首次发生,主动交待问题并退还所骗待遇等情节。对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行为人骗取时间较长,数额较大,曾经因骗取行为受过处罚仍不改过,组织多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拒不退还已骗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等情节。对具有这些情节的行为人,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除责令其退还外,还应视其情节处以罚款。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经办机构应及时通报司法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罚款处罚决定只
    2023-07-04
    101人看过
  • 什么行为属于打架斗殴
    一、什么行为属于打架斗殴属于打架斗殴的行为如下1、打架斗殴属于的行为可以包含为:(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二、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有哪些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只要构成
    2023-04-05
    310人看过
  • 警察打人行为是否属于滥用职权?
    警察打人是否属于滥用职权,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执行公务依法使用武力,没有责任;如果是非法使用武力,属于滥用职权,需要向该民警所属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或者警务督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什么是滥用职权宜春律师为您说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3,主体:特殊主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中规定的人员。4,主观方面:故意。(学术界有主张是过失和间接故意并存的观点)罪的认定:划清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区别看是否给公
    2023-07-10
    334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代表借款债务属于公司吗
    分司债务一般由公司的个人财产承担,但不由法人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是企业法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企业和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直接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只对企业和公司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两级处罚。法定代表人作为负责人,除承担法人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一、法人变更后的法律责任,公司股东变了?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并不是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公司责任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对公司承担股东出资义务,以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2023-03-07
    39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交通事故中是否属于职务行为,要对其仔细认定。首先,职务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次,职务侵权行为必须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比如,胡先生在履行单位交办的事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就是属于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假设胡先生在履行完单位交办的事务后顺带去办私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就不能认定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了。而且必须区分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与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不同的。交通工具事故责任主体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比如本案中胡先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而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这个人(或者单位)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人,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或者其他享有车辆运行支配、运行利益的人。一、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
    2023-03-02
    299人看过
  • 公司的设立属于法律行为么
    公司的设立属于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公司设立的条件有: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等。公司设立瑕疵的处理公司设立时存有瑕疵,究竟应宣布无效还是承认公司的主体地位?众多专家对此议论纷纷。实际上,这既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也是一个公共政策问题,它取决于对两种利益的比较,即是对公司组织的维持还是对公司少数人利益的保护。公司作为商事组织的基础和核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商事事业的繁荣具有重大影响,对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具有重大意义。当某一个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经过一系列的复杂程序和过程并最终成立时,往往表明该公司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实体,它实际上已经同社会的公共利益有很大的关系:一些人已经取得了公司的股份,期待着公
    2023-08-01
    229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变更登记属于什么行政行为属于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登记属于什么行政行为属于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变更是设立的一个环节和延续,因此,公司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许可”可以依法撤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撤销公司登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作出撤销公司登记决定的主体应当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二)利害关係人的请求或有职权的行政机关自已发现错误后,认为应当撤销的登记行为;综上,变更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注册号____________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023-06-09
    497人看过
  • 属于妨害公务罪的行为有
    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有: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2、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3、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暴力袭警的立案标准是怎样我国刑法并未明文规定袭警罪,在警察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的行为一般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袭警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
    2023-03-07
    473人看过
  • 员工到公司闹属于什么行为
    一、员工到公司闹属于什么行为1、扰乱单位秩序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具体是指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实施这种行为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施加压力,制造事端,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要求或者发泄不满情绪。2、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扰乱,是指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进行干扰和破坏,从而影响其工作正常进行。扰乱行为既有暴力性质的,也有非暴力的。暴力性质的扰乱行为具体表现为:(1)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砸办公用具、物品、门窗等物,毁坏文件材料等。②纠缠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工、教师、科研人员等。非暴力的扰
    2023-03-22
    312人看过
  • 没有劳动合同行为,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吗?
    不属于。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非法行为,一般不属于职务侵占。如果行为人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行为,且有职务侵占的行为,那么可以构成职务侵占。一、销售经理加价卖房算职务侵占吗房屋销售经理加价卖房的,是不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加价卖房是属于欺骗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职务侵占罪主体如何确定认定职务侵占罪主体的规定是: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三、职务侵占别人钱还会被判刑吗是
    2023-03-11
    391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填补公司的损失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9
      你的所说的情况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客户和公司关于货款是否已经支付完毕的问题;二是你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的问题。 你作为职务行为,与客户交涉应当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如果公司认为属于你的责任,由你来承担责任,那么你在填补公司的损失后,可以个人自己的名义与客户进行交涉。
    • 公司行政确认属于什么行为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具体的行政确认行为包括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认证和行政鉴定。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识别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者证伪)并宣布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公证,交警部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技术监督部门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等,都属于行政确认。
    • 行贿打借条属于行贿罪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8-26
      有借条的,是否构成受贿行为或构成受贿罪,应根据具体情节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或下属人员借款,有明确的还款时间,借款用途明晰,借款理由充分合情合理,如家庭经济来源差,确需借款的,不涉嫌受贿。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借取利益的
    • 属于什么行为可构成职务侵占罪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7
      (一)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在出资后,这部分财产已属于公司、企业所有,而不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因此,股东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侵占其出资形成的公司、企业的财物,也构成职务侵占。需要注意的是,股东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企业的财物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如果股东通过秘密窃取等非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侵占,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
    • 公司被裁员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7
      按规定裁员不违法。分公司裁员下列人员也是违法的:(一)与本单位订立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需要赡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辟谣】公司裁员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吗?真相:无需分析:公司裁员无需向劳动局申请,符合裁员法定条件,可通过法定程序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者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