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制度对公司文化的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22:23 352 人看过

(一)现代各国公司组织制度的立法模式。公司组织制度的理想模式,实质上旨在寻求公司各方面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平衡与协调。在这一宗旨下,现代各国公司组织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文化及社会制度下几经演化,逐渐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模式。现代各国公司组织制度的模式基本上遵从了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理论,在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上体现了权力的分工与制衡。各国公司组织制度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英美模式,以美国为代表,英国、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第二类是大陆模式以德国为代表,法国、奥地利等大陆法系国家采用此种模式;第三类是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模式,这一模式在大陆法的基础上吸纳了英美法中的某些规定,有其自身的特点。以下对这三种模式作简要阐述。

1.美国实行单轨制的公司体制,公司机关只有股东会与董事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之下设董事会。美国是实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国家,股东会的权力限于公司法及章程明文规定的内容,未列举的部分全由董事会掌握。董事会拥有极大的权力。董事会是集业务经营与业务监督于一身的机关。即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关、业务执行机关、公司监督机关及对外代表机关。公司设立董事会的附属机构,即各种委员会。其中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及公司一般业务的决策,执行委员会通常由作为公司高级职员或雇员的内部董事组成。董事会还设立提名委员会负责向股东会、董事会推荐董事人选,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董事和经理人员的收入分配工作。美国公司立法没有监事会,董事会承担了监督职能。此外,经理等公司高级职员由董事会任免,所以,董事会对公司具体经营有一定的监督作用。

英国的公司体制与美国类似。董事会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与业务监督权。董事会内部分一般董事和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委托公司高级职员执行。英国公司法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机关的规定,但要求公司必须设审计员,专门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监督。

2.德国模式。德国实行双层委员会制,公司机关由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组成。三者为上下级关系,即股东会之下设监事会,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之下设董事会,董事会向监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德国也实行董事会中心主义,股东大会的权力大为削弱,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19条规定,股东大会的权力限于以下内容:任命监事会成员;决定结算盈余的使用;减免监事董事的责任;任命结算审计员;修改章程;决定筹集资本及削减资本的措施;任命审查公司设立和业务经营过程的审计员;决定解散公司。除以上权力外,其它权力归董事会。

监事会为公司监督机关,同时也是董事会的领导机关。董事会成员的任免权由监事会行使。监事会权限非常广泛,对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的业务执行行为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德国《股份公司法》第90条规定,董事会必须定期和及时地向监事会提供全面可信的有关公司经营及业务状况的报告,而且监事会还可以随时要求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的各种业务情况。该法第110条第4款还允许公司章程和监事会作出规定,要求某种业务只能在取得监事会的同意下才能进行。所以,监事会不仅有权监督公司的业务执行情况,还可以介入公司的经营。

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业务执行机关及公司代表机关。董事会的业务执行权与代表权可授权给董事及代理人行使。

3.日本模式。日本的公司制度建立在德国法的基础之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借鉴了美国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公司组织制度。日本的公司组织机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代表董事及监察人。其中,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任和罢免,代表董事由董事会集体选举产生,监察人由股东大会选任。

日本同德国相似也经历了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股东大会仍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其权限仅限于《商法典》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1950年日本《商法典》进行大的修订,确立了董事会为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并实行代表董事制度。1981年日本《商法典》再次修订,借鉴了美国董事会制度,赋予公司董事会对董事执行业务的监察权,从而使董事会兼具经营决策与监督双重职能。但日本的公司董事会对外不代表公司,代表公司的职权由代表董事行使。代表董事是日本公司制度具有特色的规定。代表董事由董事会决议决定,可为一人或数人。代表董事对外代表公司,并负责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和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实际上为董事会的执行机关。

日本的公司监督体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来自于董事会的对董事执行职务的监督;二是由监察人对董事职务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及会计监察。股份公司监察人可为一人或数人。监察人为数人时,各监察人都具有全面的监察权限,独立行使职权,不组成会议机构。监察人的职权不限于会计监察,还包括公司业务的监察。监察人可以对董事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和文件进行调查,如发现其中有违反法令或公司章程等事项,可以向股东大会报告意见;监察人有权制止董事违反法令、公司章程或超越公司目的范围营业的行为;当公司董事发生诉讼时,由监察人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二)我国公司组织制度概况。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改革公司制度的成功经验,我国公司法规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司组织结构模式。沿袭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传统采取分权制。设立三种专门的公司机关: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关;董事会,为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和日常经营决策机关;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关。

我国公司法对不同的公司种类设置不同的公司机关。股份有限公司一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另设1至2名监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机关的组成体现了职工对公司管理的民主参与。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它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1.股东会。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和法定必设机关。由于股东会仅以会议的形式存在,它又是一种非常设机关。根据《公司法》第38条和103条的规定,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三类:

(1)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对注册资本的增减、债券发行、股东出资的外部转让和公司组织的的变更等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2)重要人事的任免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股东代表),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3)审批权,包括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有限责任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前者为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会议,后者是在章程规定之外,基于临时需要而召开的会议。根据规定,临时会议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其年会较之于有限公司的定期会议具有法定性和规范性的特点。根据规定,股东年会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召开:(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规定人数或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达股本总额的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主持;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也未指定人选的,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主持会议;董事会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股东主持会议;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主持会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股东表决形成决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组织的变动、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另外,作为资本原则的例外,股东向外转让出资时,股东会实行人头原则,即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会应当对会议事项的决定制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份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有三个不同的特点。一是表决权单位化、股份化。即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相比而言,前者更为精致和科学。二是计票方法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是按到会股东所持的表决权计算,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全体股东所持的表决权计算。三是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中的委托投票制,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表自己行使表决权。这种委托投票制的运用,对于公司的运作和股东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2.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一般由股东会选举的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为法定必设机关。从《公司法》第46条和112的规定看,董事会的职权可概括为:(1)经营决策权。即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议案权。包括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以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动方案,拟定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从性质上讲,议案权实际上是一种半决策权。因为,方案的内容和说明均由董事会提出,有倾向性,很容易左右股东会的活动,并且,董事会成员多数与大股东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也容易影响股东会的决议。(3)人事任免权。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4)事务执行权。包括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设置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以自然人为限。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非股东。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13人,其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成员由5至19人组成,其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的职权有:(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公司股票、债券。(4)经董事会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决定。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会议,应由本人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3.监事会。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置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须设置监事会;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二名监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法律地位可从以下几方面说明:首先,监事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经理执行业务进行监督;其次,监事会或监事是公司的法定必设机关;再次,监事会向股东会汇报工作,以体现股东对公司的权利。

在实行不同公司组织制度的国家监事会的职权存在差异。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主要包括:(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另外,监事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但不享有在董事会会议上的表决权。

监事会成员的人数与任期。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组成监事会,只设立一至二名监事。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监事由选任机关解任。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

4.经理。西方国家比较,我国公司经理的职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职权法定。我国的公司经理是法定必设机关,其职权由法律赋予。《公司法》规定,由公司经理行使的职权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剥夺,以体现公司组织的合理分工、互相制衡的机制。二是拥有较大的职权。经理是公司的辅助业务执行机构,是董事会的执行机构,拥有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以及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权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各国公司法普遍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并规定经理不得由公司监事或监察人兼任,公司董事可以兼任经理。我国《公司法》也采取了同样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公司经理。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决定,经理可以由董事兼任;国有独资公司中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公司经理与董事会之间是一种委托和代理的关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在法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理董事会实施具体的业务执行工作。首先,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其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必须执行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再次,董事会对经理的领导是一种集体职权,董事个人无权干涉公司经理履行职责。同时,董事会对经理行使职权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最后,董事会与经理之间必须依法划分权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对经理的授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三)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这里的公司负责人主要指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国外,个人的年龄、身体状态、国籍(或住所地)、品行,有无犯罪前科等,可能构成为公司负责人任职资格的限制条件。我国《公司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犯有贪污、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5年的;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破产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保险经纪人组织制度

一般来说,保险经纪人具有三种组织方式:即个人制、合伙制和公司制。

大多数国家,如美、英、日、韩等都允许个人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活动。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各国都对个人保险经纪人进行严格管理。各国保险监督机构都规定个人保险经纪人需参加职业责任保险或者交纳营业保险金。在英国,保险经纪人注册委员会作为监管机构规定了个人保险经纪人的最低营运资本金额和职业责任保险的金额,劳*社对其个人保险经纪人要求的职业责任保险金额更高;日本则要求个人保险经纪入缴存保证金或者参加保险经纪人赔偿责任保险。韩国规定,如果保险经纪人参加财政部指定的保险经纪人赔偿责任保险,可以减少其应缴存的营业保证金,但不得少于最低1亿韩元的限额。

英国等一些国家允许以合伙方式设立合伙保险经纪组织,但要求所有的合伙人必须是经过注册的保险经纪入。公司制保险经纪人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这是所有国家都认可的保险经纪组织形式。各国对保险经纪公司的清偿能力都作了具体要求,要求最低资本金,缴存营业保证金,参加职业责任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0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党员处分对组织形象的影响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一)改组;(二)解散。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
    2023-07-04
    148人看过
  • 全责制度对司机的影响是什么?
    将承担全部责任。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司机全责和老板谁赔偿?司机如果负全责,然后在时间发生事故的时候是在从事雇佣活动,那么老板是要负连带责任的,即使司机发生事故不是老板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但是只要是跟履行职务有关的,那么即使不是在老板的授权范围内,老板也是需要附带连带责任。《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
    2023-07-05
    144人看过
  • 醉驾司机文化程度会影响定罪量刑吗
    醉酒驾车是我国交通安全事故的一个重大原因,因此,醉驾的犯罪量刑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也规定的最为严格。如果对司机的检测结果显示血液当中酒精的含量大于80毫克/毫升就属于醉酒驾驶。那么,在我国,醉驾司机文化程度会影响定罪量刑吗?酒驾,即酒后驾车,无论从交通法规,从安全角度,与人与己与社会都无利,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毫升的是属于酒后驾车:扣6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罚500元。酒驾规定: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就是醉酒驾车: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2000元、再加上15日的行政拘留。一年内有2次醉酒记录的酒吊销驾驶证(这里的一年是指第一次查到醉酒驾车日到第二次醉酒驾车日,而不是指一个自然年度)。我国对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认定标准较其他国家放得过宽。目前我国认定酒后驾车标准的起点是0.2%(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
    2023-04-19
    205人看过
  • 公务员政审制度对爷爷的影响
    会影响今后公务员的招录和征兵的政审,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与其没有划清界限的;家庭主要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但如果在公检法或者部队单位的,要求要严格一些,家庭主要成员有犯罪行为的,都会影响政审;如果家庭主要成员有过判刑记录的,会直接影响政审。公务员政审对父母要求公务员政审对父母要求是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不合格。《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在言行上
    2023-07-21
    338人看过
  • 清算组组成方式对公司解散的影响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破产清算组组成如何产生1.在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是在企业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且在企业资产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前提下成立的。当然,若通过清算程序,发现企业已实际资不抵债时,企业可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重新成立清算组织。2.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来组织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由企业的投资人、股东或上级主管部门来组织成立的,一般由企业内部机构或委托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人员因为业务关系而相互配合,其作为独立机构的特性不像破产企业清算组那样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
    2023-07-03
    241人看过
  • 行政拘留经历对党组织的影响
    行政拘留并不是刑事处罚措施,依据党章的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可以申请入党。行政拘留过的人不会影响入党,在申请入党时应当向组织讲清楚,并向组织汇报对这件事的看法和悔改的决心和行动,不能有所隐瞒即可。行政拘留过入党政审能过吗在我国,行政拘留是不记入个人档案的,就象被罚款是一个性质,但是,影响入党审查是大有可能的。已经接受了处罚,并且过去了几年了。入党重看现实表现,过去的小节只要改正了没有重犯,则既往不咎。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3-07-05
    286人看过
  • 罚金缴纳对个人或组织的影响
    积极缴纳罚金可以得到从轻处罚的判决结果。行为人涉嫌触犯的罪名涉及罚金刑的,在整个诉讼的程序当中都可以认罪认罚,并且在法院做出判决之前积极地缴纳罚款,可以得到从轻处罚的判决结果。在刑事判决做出之后,也是可以通过执行庭进行缴纳地。服刑期间是否缴纳罚金是会影响减刑的。刑事罚金没交完有什么影响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不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2023-07-01
    449人看过
  • 文化传媒公司的经营范围对业务发展有何影响?
    我国的公司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传媒公司的经营范围。所以传媒公司的具体的经营范围,一般是需要按照申请的内容来决定的。传媒公司通常是以媒体代理业务为主。目前我国市面上的传媒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一般包含了以下这4个方面:影视传播、影视节目的拍摄与制作、广告制作、影视发行。文化传媒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一、文化传媒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1、文化传媒公司的注册条件是:(1)注册资金要不低于300万元;(2)公司股东必须是有民事能力持有效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3)企业告知承诺书中对于公司人员有具体详细的要求;(4)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5)有影视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6)经广电局许可颁发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
    2023-07-08
    153人看过
  • 垄断组织形成的影响
    垄断组织是指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或几个经济部门中居于重要地位的大企业之间的联合。垄断组织的形成具有以下几点的影响:(1)社会经济方面:①垄断组织的出现,适应了生产社会化的要求,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促进了生产的发展。②垄断组织的出现,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的局部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对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起了积极作用,表现出资本主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缓解了资本主义制度所固有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③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实力的发展和增强,资本主义各国的垄断资本家通过控制某部门生产进而控制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自己攫取了高额的利润。(2)政治方面:随着经济实力增长,垄断资本家更多地干涉国家政治生活,资本主义国家逐渐成了垄断组织的代表者。(3)对外方面:垄断组织的形成推动了殖民扩张,垄断组织跨出国界,形成国际垄断集团,它们要求扩大资本输出,从经济上瓜分世界。因此,代
    2023-06-07
    173人看过
  • 探讨2022年公司制度变革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1、行政管理。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装管理、后勤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方面;2、财务管理。现金管理、费用开支、差旅费标准、电话费标准、账册报表管理、数据统计分析、计量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3、生产管理。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产品标准、工艺流程、控制参数、安全规程、设备管理、现场管理、质量管理、产品检验等;4、业务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经销商管理、价格管理、物流运输、市场调研、宣传推广、客户服务等内容。5、其他。产品研发、科技创新、资本运作、进出口贸易等一般小企业是不涉及的。《公司法》第十一条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日常的公司制度内容有哪些日常的公司制度包括哪些:现企业管理制度的四个主要管理对象:人、财、物、信息,后三者都需
    2023-07-02
    272人看过
  • 公司规章制度对劳动合同约定修改的影响
    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能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变更一般是协议变更,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变更,双方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及形式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原则及程序1、程序合法:(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工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如果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也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既便规章制度内容合法,也经公示公告,用人单位遇到劳动仲裁将败诉。(2)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
    2023-07-13
    189人看过
  • 户口制度对独生女的影响
    户口对学业和个人没有太大影响,但进入了大学,每个人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个体了,很多事情需要自己独立解决,户口在身边会比较方便。大部分毕业生会留在上学地工作,毕业时如果有本市户口,工作就会很方便(某些特殊兼职需要当地户口),以及补办遗失证件、办理签证护照等,省去了很多麻烦。户口与就业、养老、子女入学的关系非常大。在大城市,比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的户口十分占优势,比如买房子、换工作地上保险、子女入托时,有没有大城市户口就会显现出很大的差别。把户口迁到学校容易,以后要迁回来就很麻烦,尤其是来自农村的新生,一旦把户口迁到学校,即使将来能将户口迁回原籍,也不再是农村户籍,难以享受农民的各种优惠政策。独生女结婚后户口是否迁回父母那独生女结婚后户口可以在迁回父母那里。迁户口只要户主同意即可,带上房产证、迁移通知、原身份证、居住证明等。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
    2023-07-11
    334人看过
  • 罚款制度对小饭店的影响
    视利润而定,税收的金额确定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即按照账目记载的收入、成本、利润等交税,主要针对账务健全的纳税人。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各种主客观情况核定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金,主要针对没有账目、建账困难的纳税人。小饭店怎么办营业执照经营小饭店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办理: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填写名称申批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环境评估以及消防电检;提交相关材料交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之后,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23-07-08
    192人看过
  • 改制公司对职工的影响与应对
    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应当向广大职工群众讲清楚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改制的规定,讲清楚改制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企业的发展思路。“公司改制”获利法这是一个很具中国特色的并购基金获利方法,即通过并购基金的介入,打破原来“纯国有”或“纯家族”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建立更科学合理的董事会、公司治理系统、激励体系等,从源头上改变企业的行为方式和企业文化等,以期获得更佳的经营业绩回报。比如,弘毅资本近些年来大量并购或参股地方政府主导的企业改制重组,目前仍旧持有新华保险、中复连众、快乐购物、耀华玻璃、石药集团等多家具有国企血统的企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四条第四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应当向广大职工群众讲清
    2023-07-08
    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簿上文化程度影响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先向贷款银行申请将原姓名变更为新姓名,以利于用变更后的新姓名还贷,避免不会有影响。因为你的贷款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进入还贷期间。你依法变更了姓名和出生日期,并没有改变还贷人的身份,也不妨碍你继续用以原姓名开户的存折还贷,直至结束债权债务关系时止。但关键应是因姓名改变导致与购房合同或协议记载不同,将给产权证带来的麻烦。因此,建议尽快持有效证明文件
    • 文化对员工的影响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企业文化与手机电池质量有密切的关系。1、一般地来说企业文化是属于企业软实力方面,不可轻视。企业文化氛围不好对于职工的干劲、信心、能力等都会影响。2、职工的情绪被影响后,那么反过来就会体现在产品的质量、现场管理、工作完成度等方面。3、如果心情好干劲足,那么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极大的发挥,所制造的产品手机电池就会很好或者没有不合格品或不合格品就降低,反之则电池质量会大大降低。
    • 我国现行文化法规定, 文化制度中, 文化制度的基本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2
      文化制度的概念文化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综合.文化制度主要包括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学艺术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医疗、卫生、体育事业,新闻出版事业,文物事业,图书馆事业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文化制度从一个侧面反映着国家性质.文化制度的三个层次是:第一层次,即最广泛意义上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 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影响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5
      企业家对企业文化塑造有决定性的影响。通常说,企业文化就是老板的文化。这话放在中国企业非常合理。因为很多企业在从小做大的过程中,都是依靠创始人的个人魅力和品格的,所以“企业家决定性的影响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也决定性影响着企业文化。一旦企业发展壮大了,企业家往往决定着文化的塑造和对外界的影响力,具体包括:1、企业愿景和使命2、企业核心价值观3、文化提升和再造3、文化的对内对外传播等等
    • 公司法律制度对企业治理影响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治理结构有重要影响。公司法作为一种法律规范,通过强制性规定使公司在设立、组织机构、经营运作、内外关系、责任承担、利益分配等方面符合法律的要求形式;另一方面,公司法通过与时俱进的修正和更新,对公司的组织运行过程中做出创新和改进,从而创新、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利于公司的稳步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