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执行到期债权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03: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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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程序起始于执行申请者或被执行方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在人民法院审理之后,将会针对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无法支付债务、延误履行债务情况,以及对第三方的债权是否已届满予以细致的审查。在此基础上,向债权人下达债务偿还通知,如若债务人并未提出反对意见且仍然未能按期履行债务,将对此采取强制性的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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