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查取证不配合的后果是可以责令协助义务,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处罚等。法院调查取证的程序是需要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取得配合、制作调查笔录、审核调查笔录无误后才能盖章签字。
一、法院调查取证不配合有什么后果
法院调查取证不配合的后果是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履行协助义务,并予以罚款。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拒绝配合法院调取证据的可以视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人民法院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处罚。
二、法院调查取证的程序
1.人民法院派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2.取得被调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应当制作调查笔录;
3.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三、法院调查取证需要多久
普序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现在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取证,如果是在调查取证,应该是有一方向法院提出了申请并且得到法院的许可,在案卷中应该可以看到申请书。调查取证的申请要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七天提出,调查取证的时间计算在法院的审理期限之内。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通常情况下,具有调查取证权的国家机关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其他行政机关在其行政职能业务领域的调查取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证据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n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n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n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
不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后果有哪些
368人看过
-
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法律后果
451人看过
-
不配合行政执法调查承担什么后果
341人看过
-
不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会有什么后果
463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不去配合调查后果
296人看过
-
有法院调查令不配合要怎么办
413人看过
-
如果遇到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法院怎么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不配合法院调查取证后果是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
医疗事故医师不配合调查取证的医院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公安机关通知配合调查,不配合会有什么后果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如果在盘问、检查的过程中,有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等情形之一,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
法院调查取证银行是否必须配合?四川在线咨询 2024-08-31虽然目前法律尚无有关调查令制度的明文规定,但调查令由人民法院签发,委托或者授权申请人委托的律师来实施,实质上仍是法院的调查行为。从民事诉讼法上述条文的立法本意来看,调查令符合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对当事人和被调查人应具有强制效力。至于部分持令人出现泄密、滥用调取证据等行为,责任在于持令人,应由授权法院依法惩处,而不可能就此追究被调查银行的责任。且从司法实践来看,银行鲜有因协助执行被客户追责的案例,但却
-
不配合调查取证会怎样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3不配合调查取证,可以视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人民法院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