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10:44:57 485 人看过

一、南平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1、机动车具有未销售的

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等

出现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二、南平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受理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连平县联合收割机号牌和行驶证核发办理有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持企业法人或本人身份证明和联合收割机来源证明;2)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二、办理时限2(工作日)三、办理机构连平县农业机械事业局四、办理费用不收费五、法律依据《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第六条联合收割机应当经农机监理机构登记并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可投入使用。联合收割机登记机型分为:(一)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二)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悬挂式联合收割机配套的拖拉机已领有号牌、行驶证的,持有效的拖拉机号牌、行驶证准予投入使用。《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7年)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机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机的。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所有人身份证明;(三)行驶证;(四)
    2023-05-28
    233人看过
  • 辛集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受理条件有
    一、辛集办理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受理条件有经审查,以下证明、凭证内容及形式符合要求:(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三)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五)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二、辛集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
    2023-05-25
    99人看过
  • 南京机动车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指南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三)属于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属于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五)属于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
    2023-05-29
    158人看过
  • 福州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福州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二、福州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的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夏时制(6月1日到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非夏时制(10月1日到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三、福州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的材料有什么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
    2023-05-24
    345人看过
  • 南平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南平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第二条第二款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3.《警车管理规定》(2006年公安部令第89号)第十条第一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警车登记业务,核发警车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书。警车的登记信息应当进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4.《公安部关于取消公安专用车辆号牌换发民用号牌的通知》(公通字〔1995〕4
    2023-05-14
    244人看过
  • 汕尾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定办结时限是多久
    一、汕尾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定办结时限1工作日二、汕尾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受理条件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1)未销售的;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4)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三、汕尾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申请材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四、汕尾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
    2023-05-18
    354人看过
  • 淮南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材料有哪些
    一、淮南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材料有哪些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副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纸质原件、电子文件)3.属于未销售的或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4.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5.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二、淮南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条件1、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2、属于未销售的机动车或者因轴荷、总重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的特型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3、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后的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还应当审查机动车来
    2023-05-13
    108人看过
  • 鞍山拖拉机运输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材料
    一、鞍山拖拉机运输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材料拖拉机运输机组须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所有人身份证明。二、鞍山拖拉机运输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条件未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需要驶出本行政区域三、鞍山拖拉机运输机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规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八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
    2023-05-18
    407人看过
  • 济南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材料
    需准备的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暂住人口的还需居住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为: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收存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来历凭证一般为机动车销售发票。未销售的机动车需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不用提交此项。4、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5、属于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的科研、定型试验单位的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办理地点:1、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西路4199号)。2、
    2023-05-10
    135人看过
  • 汕尾海丰县拖拉机号牌、行驶证核发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提出申请:满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二、办理机构海丰县农机管理总站三、办理时限1(工作日)四、办理地点汕尾市海丰县海城镇金长农机大楼4楼五、法律依据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6年)第十四条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机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三)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
    2023-05-28
    500人看过
  • 淮南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淮南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条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1、未销售的;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4、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二、淮南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地点1、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可任选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车号牌。2、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到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的,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车管分所办理。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三、淮南机动车临时号牌办理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2023-05-13
    378人看过
  • 福州补发非机动车号牌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福州补发非机动车号牌受理条件有哪些已登记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二、福州补发非机动车号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已登记的非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非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非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对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非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023-05-19
    397人看过
  • 苏州办理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存档):个人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凭证。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工作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
    2023-12-04
    74人看过
  • 南平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南平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受理条件有哪些1、机动车驾驶人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2、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3、持有上条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4、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5、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
    2023-05-24
    94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临时号牌限行本地还能办理临时号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5
      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里,明确规定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是要被处罚的。但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方能上道路行驶。 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民警遂对其做出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理决定。
    • 机动车需要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
      根据第八条的规定,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登记并领取号牌和行驶证。但是,机动车从出厂或者进口到购买人上道路行驶,中间还有一个运输、销售的过程。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机动车以后,在申请登记前的这一段时间,也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如返回住所、前往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等。对于这些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实行临时通行牌证管理,是整个机动车牌证管理制度
    • 新车临时号牌与上牌要注意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6
      1)、使用时,要粘贴2张,一张贴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或右下角,另一张贴后挡风玻璃左下角,注意不能挡住视线,如果没按规定悬挂或者不悬挂,都视为未悬挂机动车牌照活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牌照处理,扣12分。2)、,,不可取,临时车牌其实就是纸质的车牌,不是特权,所以违反交规还是一样会受到处罚,现在交通监控四通八达,被拍到了可真是得不偿失3)、临时车牌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不会超过一个月,过期继续使用也会按规定扣分处
    • 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具有哪些情形的,应当申领临时号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六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 什么情况下要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3
      1、未销售的; 2、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3、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4、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