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2:02:50 447 人看过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是可以的,但需要明确被执行人的资产范畴。

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形态不一,数量大小有差别,但大同小异。

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动产、不动产);现金;股权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权证);所购有价证券,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到期和未到期债权;其它应收账款;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一、申请强制执行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民

1、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书(需要申请人本人签字或捺印),申请执行书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的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

5、有法定代理人的,需要另外提交:

(1)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2)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7、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1份。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申请执行书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查验(调解书结案的,提供调解书、生效证明以及送达回证)。

3、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应当提交证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复印件,上述文件都应提交原件查验。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5、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原件1份(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开具)。

6、如果是委托律师诉讼的,另外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各1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22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被执行人是否会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被强制执行法院查封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时,会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如果被执行拒不到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执行。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强制执行法院会通知被执行人吗?强制执行法院会通知被执行人。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
    2023-07-04
    50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无财产能强制搜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执行人不报告财产情况的,人民法院是可以进行搜查的,确实无财产供执行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30.被执行人拒绝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其有关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搜查。31.人民法院依法搜查时,对被执行人可能存放隐匿的财物及有关证据材料的处所、箱柜等,经责令被执行人开启而拒不配合的,可以强制开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法院强制执行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
    2023-06-13
    469人看过
  • 被查封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保管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第十三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行政机关是否可以查封生活必需品《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2023-04-29
    163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如何查询对方财产?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被告确实没钱、没财产,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暂停终止程序,待被告有财产线索之时,再继续执行。如果被告有财产而故意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拘留,并执行其财产。执行案件的关键是,必须提供、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否则执行很难有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查询对方财产。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申请法院查询他的银行存款。当然这种情况下被告很可能已近转移银行存款,我们可以查询他的取款记录,转账记录等。可以申请执行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转让债权,转让给对其有制约力的债主可以执行债权。可以查询被告名下的车辆和房产。但是如果被告经查询只有一套房产居住,那么这套房产是不能申请执行的。
    2023-06-11
    75人看过
  • 财产被查封后如何强制执行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一、离婚赔偿不执行怎么办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决、裁定,一方拒不履行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通过强制执行手段依法执行。法院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
    2023-06-19
    471人看过
  • 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包括哪些内容?
    被申请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包括:(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后,其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补充报告。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申请执行人请求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申请执行人对查询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应当保密。一、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情形(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
    2023-06-25
    228人看过
  • 强制执行后多久会查询名下财产
    强制执行后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如下: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多久会受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
    2023-08-12
    90人看过
  • 强制执行中哪些属于被执行人财产
    《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执行解释》第三十二条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执行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被执行人在报告财产期间履行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报告程序。该条规定应报告的财产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
    2023-05-01
    118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哪些收入可以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可以强制执行的收入:被执行人每月工资及绩效工资、租金收入、股息、红利等应得收入,但需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预留基本生活保障费。一、承担赡养费的老人对于老年人的赡养费标准计算,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人民法院裁定,抚养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受抚养人的实际需求和受抚养人的财务能力确定。2、补偿标准: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月人均收入。如果孩子的平均每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水平,则认为该子女无法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当一个子女家庭的月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人的赡养费将计算为50%;有三个以上孩子的子女赡养费占40%。应付赡养费除以受赡养人人数为标准为被赡养人的赡养金额。3.赡养费支付标准:如果实际支付金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将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算;如果实际付款额小于上述计算标准,则会根据上述计算标准进行计算。二、残疾人补贴标准关于2020年残疾人补助标准,对残疾
    2023-02-28
    132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于不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6、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后5日内执行;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吗行政判决
    2023-08-07
    25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
    2023-06-06
    11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与强制执行的现状分析
    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另外二者前提不同、动因不同、实施主体不同、结果不同。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吗?1、可以,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3、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
    2023-07-11
    143人看过
  • 法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是每天都查吗
    没有法律规定,申请执行后象征性的查下银行是否有存款,如果没有以后就不管了。执行超过六个月执行暂时终止,待有可执行财产时在恢复执行。一、欠银行贷款20万判几年答:你好,这需要分情况讨论:一般来说,在履行期内拖欠银行20万,仅仅是民事行为,不存在判几年的问题。如果履行期届满,仍未清偿的,银行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请求法院执行,在此阶段恶意转移财产、有能力拒不履行等,将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在此阶段并没有上述行为,法院在执行中发现确实无可执行财产,将裁定执行中止,等有可执行财产后再次恢复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后对方没钱怎么办当被强制执行人没有现金、存款,同时又没有房子、车辆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时,法院将会暂停执行,待将来有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有商品房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强制执行程序将会继续进行。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
    2023-03-03
    209人看过
  •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很多人认为,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这一规定的核心在于如何平衡生存权和债权的关系,对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所享有基本的生存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并非唯一住房就不能强制执行。如果拍卖该房屋是为了实现抵押权,那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必须给债务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如果申请执行该唯一住房是为了实现其他债权,则申请执行人应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一、欠钱不还的房产可以执行过来吗判断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需要识别唯一住房是否属于
    2023-06-23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绍兴强制执行查询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
      1.申请强制执行立案之后,就有案号。一般立案通知书上就会有执行法官的名字,可以随时联系执行法官。如果法院暂时没有分配执行法官,可以过几天打立案庭电话查询执行法官联系方式。立案庭电话或者法院总机,在法院的网站上有联系方式。
    • 怎么查询被执行人执行情况的财产情况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查询被执行人执行情况的财产执行状况有很多途径,首先你得打听打听这个人的常用账户是哪个银行的。虽然现在也有查询手段,但是传统上还是只能拿着查询单子往银行跑。银行分行那么多,哪天才能查到呢。除了存款,车子也可以看看牌照然后提供给法官去查这拍照的车子是不是他的。你要是也有一起的工友,约好法官盯定了老板“请”到法院来谈谈,谈不成就拘留。方法有很多的。
    • 财产强制执行哪些情况可以不被法院执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1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被执行人如何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其它财产情况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2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个人,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对调查所需的材料可以进行复制、抄录或拍照,但应当依法保密。
    • 法律执行查询,如何查询强制执行人的信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我国法律执行的原则是: 1、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执行必须以法定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为依据,没有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不能开始执行程序 2、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行为,不能对被执行人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3、人民法院执行与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4、申请执行与移送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5、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