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四种形态及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4:33:18 201 人看过

犯罪的四种形态包括:一、犯罪既遂: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二、犯罪预备: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三、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四、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的是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的区别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定义不同。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

(二)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处罚不同。

犯罪既遂的罪犯在量刑时,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在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的,分两种情形处理: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中止犯罪,未能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二、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概念不同。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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