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不给安置费可以告么
可以。拆迁安置房要赠与给孙子,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受赠人接受赠与,签署接受赠与确认书;
3、评估赠与的房屋的价值;
4、办理赠与房屋公证手续;
5、缴纳相关税费;
6、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拆迁房离婚可以分吗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拆迁房屋纠纷可以起诉吗
只要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都可以到法院去告行政机关。房屋征收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以及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提起诉讼。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房屋征收过程中常见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1)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
(2)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
(3)非法强制拆迁行为;
(4)房屋征收程序违法;
(5)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6)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10条
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14条
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第26条
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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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费谁给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6房屋搬迁费,自然应当由土地征收单位承担。除房屋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外,还包括房屋价值、停产停业的补偿。除此之外土地征收单位还需对被征收土地的使用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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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怎么不让安置房给自己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5不想要安置房,可以进行相关的经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说,在被征收人不想要拆迁安置房的时候,完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征收方不能强制性要求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的补偿方式。如果遇到这样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法律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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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了, 安置费怎么给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房屋归您,拆迁安置款等也归您。给您一个标准,您可以参考一下(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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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公告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对于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相关部门会在拆迁前张贴公告,载明补偿标准及补偿数额。 如果你对该公告载明的补偿标准及补偿数额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该公告。 友情提醒:本律师是泰州人民广播电台--城市交通广播台《交广面对面》、城市生活广播台《与法同行》栏目特约嘉宾律师,具有多年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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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怎么给安置房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08房屋拆迁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